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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盐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47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冯传良先
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条件。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逐项审议了以下内容: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将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 亿元(含 7.20
亿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确定。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
利率水平,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
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整,则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
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
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
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
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
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
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
担。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 Q 的
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 为申
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
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
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
可转债的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
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
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
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
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
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
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
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
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
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
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
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
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含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
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且同时不得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及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
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
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
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
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
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
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
计算。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
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含 70%)时,可
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
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
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的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在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
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
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
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
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
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
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
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
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
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
(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
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
者除外)。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施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
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原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之外的余额及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
权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全部采用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
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转为公司 A 股股票;
    ③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
持有的本次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
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
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
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
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
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
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
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公司董事会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⑤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
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⑥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
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
有人;
       ③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债券持有人的
权利和义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召集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
议。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20 亿元
(含 7.2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九二盐业年产30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二期工
 1                                                    28,275.11         18,470.00
                           程

 2      九二盐业年产18万吨过氧化氢(双氧水)项目     24,890.63          17,415.00

 3            九二盐业374万m3/年采输卤项目           13,942.76           6,115.00

 4       湘澧盐化2x75t/h锅炉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       3,703.00          3,500.00

 5              收购九二盐业10%股权项目                5,400.00          5,4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21,100.00     21,100.00

                    合计                   97,311.50     72,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拟
使用募集资金规模,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或其他方式
募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以及资金需求轻重缓急
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募
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
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编号:
2019-049)。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52)。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对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对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公告》 公告编号:2019-053)。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
2019-050)。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054)。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根据资
本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方案的具体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
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
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
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
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
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
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拟收购的控股子公司少数股
东进行谈判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
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
    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
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少数股东收购协议、聘用中介机构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
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
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
    5、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
券挂牌上市等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
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
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
整;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
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
    8、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
    9、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
之日起计算。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湖
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19-055)。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