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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盐业: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19-054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盐业”或“公司”)
拟通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收购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石磊公司”)、谢祚珍持有的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九二盐业”)合计 1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作价 5,400.00 万元。
     本次交易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
资产评估报告尚须向湖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湖南省国资委”)备案;本次交易涉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和湖南省国资委及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不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为前提,且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前即单独实施。鉴于募集资金到位时
间与实际支付本次收购资金的时间不一致,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先行
支付交易对价并实施本次交易,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募集
资金净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2019 年 8 月 25 日,湖南盐业与石磊公司签署《湖南盐业股份有
限公司与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之
股权转让协议》,与谢祚珍签署《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与谢祚珍关
于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石磊公司、
谢祚珍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合称“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股权转让协
议,湖南盐业收购石磊公司及谢祚珍分别持有九二盐业 5%的股权,
交易价格分别为人民币 2,700 万元。
    (二)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加通
讯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
的董事 9 名。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评
估报告尚须向湖南省国资委备案。
    湖南盐业拟以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部分资金
用于收购石磊公司、谢祚珍持有九二盐业股权。本次交易不以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为前提,且在中国证监会核准
之前即单独实施。鉴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实际支付本次收购资金的
时间不一致,公司拟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支付交易对价并实施本次交易,
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进行置换。募集资金净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
解决。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石磊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江西石磊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城下渡街 36 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杨赋斌
       注册资本:23,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公用事业、农业开发的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石磊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石磊矿业资源有限公司       14,000           60.87

2                  杨赋斌                 6,121            26.61

3                  谢俊海                 1,196            5.20

4                  曾明生                  813             3.53

5                  许健平                  300             1.30

6                  肖连平                  300             1.30

7                  赖永琳                  270             1.17


       深圳市石磊矿业资源有限公司为石磊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石磊
矿业资源有限公司由石磊公司 6 名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
本 6,100 万元,其中杨赋斌持股 68.01%,为石磊公司实际控制人。
石磊公司最近三年主要从事萤石、岩盐采矿加工(参股九二盐业)、
氟盐化工等业务。
    石磊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
关系。
       (二)谢祚珍
    身份证号码:3621351958****6410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文武坝镇八角亭 3 号
    谢祚珍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
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标的为石磊公司、谢祚珍分别持有九二盐业 5%
股权。
    石磊公司持有九二盐业的 5%股权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质押给赣
州市金盛源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并办理了质押登记。除此之外,石磊
公司持有九二盐业 5%的股权不存在其他涉及质押、诉讼、仲裁事项
或被司法冻结、执行等司法措施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谢祚珍持有九二盐业的 5%股权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
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被司法冻结、执行等司法措施,不
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3376978246X7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2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江西省赣州市会昌县筠门岭白埠村
    法定代表人:吴荣都
    成立日期:2005 年 1 月 20 日
    (二)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九二盐业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完成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湖南盐业股份
                        15,000                60                17,500                 70
  有限公司
广州市小山投
                        7,500                 30                7,500                  30
 资有限公司
江西石磊集团
                        1,250                 5                   0                    0
  有限公司
   谢祚珍               1,250                 5                   0                    0


    (三)九二盐业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
[2019]29760 号《审计报告》及九二盐业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未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九二盐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6 月 30 日
              总资产                               676,341,698.92              667,728,731.96
              总负债                               268,296,389.29              256,912,442.75
            所有者权益                             408,045,309.63              410,816,289.21
               项目                            2018 年度                    2019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426,766,532.24              184,280,100.63
             营业利润                              90,960,400.27                26,441,757.70
             利润总额                              90,533,580.94                27,158,821.39
             净利润               77,450,646.13       22,733,347.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99,855,820.32           56,447.01



       (四)交易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对价以评估机构对九二盐业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格进行评估确定的评估结果为依据,经交易各方协商确

定。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出具的编号

为中联评报字[2019]第 1329 号的《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

权涉及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

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的基准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本次评估同时采用了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依

据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九二盐业净资产账面

价值为 42,147.65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8,069.10 万
元,评估增值 15,921.45 万元,增值率 37.78%。

    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的评

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五)董事会关于评估结论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与公司及交易对方

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

一致,评估定价公允。

       (六)独立董事关于评估工作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具备从事证券业务

资格及本次评估事项所需的专业能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石磊公司、谢祚珍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双方

    本次交易的甲方、受让方为公司,转让方、乙方为石磊公司、谢

祚珍。

       (二)标的股权

    乙方持有九二盐业的 1,250 万元股权(认缴出资 1,250 万元,实

缴出资 1,250 万元),占九二盐业注册资本总额的 5%。

       (三)转让价格

    1、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以受让方聘请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

集团有限公司对九二盐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评估基准日为 2019 年 3 月 31 日。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股

权对应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700 万元。
    2、因前款所述资产评估报告尚需经目标公司国资主管部门备案,

双方确认并同意,如因目标公司国资主管部门对前款资产评估报告的

评估结果提出异议等原因导致双方无法按前款转让价格进行交易,由
本协议双方根据经目标公司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正式评估报告载明

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另行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并以补充协议方式明

确。
       (四)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1、甲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二

条所述股权转让款的 50%,即人民币 1,350 万元(大写:壹仟叁佰伍

拾万元);

    2、甲方应于标的股权变更至甲方名下后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

付本协议第二条所述股权转让款的 50%,即人民币 1,350 万元(大写:

壹仟叁佰伍拾万元)。
    (五)标的股权变更登记

    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30)日内,共同配合

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日即为本次股权转让

完成日。

    3、若为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需按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格式文本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则双方应本着不与

本协议约定相冲突的原则,签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股权转让协

议格式文本;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的股权转让协议格式文本与本

协议约定存在冲突,或格式文本存在未予约定的事项,则应以本协议

约定为准。
    4、在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过程中,如需要双方之外的其

它相关方签署相关文件,双方应协调其他相关方给予积极协助和配合。

    (六)过渡期损益及利润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3 月 31 日至本次转让完成日,为本次股权

转让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目标公司产生的全部收益及亏损由受让方

及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按本次交易完成后在目标公司的持股比例享有
和分担。

    (七)税费承担

    双方同意,标的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由双方按法律规定各

自承担。

    (八)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1、公司与谢祚珍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协议成立及生效内容如下:

    本协议于双方签署后成立,于下述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甲方已就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

    (2)目标公司国资主管部门已对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价值的评估

报告予以备案。

    2、公司与石磊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协议成立及生效内容如

下:

    本协议于双方签署后成立,于下述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甲方已就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事宜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

序;

    (2)目标公司国资主管部门已对目标公司全部股权价值的评估

报告予以备案;

    (3)乙方已将本协议鉴于条款第三款所述质押解除,标的股权
权属变更不存在任何障碍。乙方解除本协议鉴于条款第三款标的股权

质押的最晚时间应不晚于 2019 年 9 月 3 日或经甲方认可的其他时间。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署后,且无论本协议是否生效,如甲方主动放弃本

次交易的(目标公司国资监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主

管部门要求甲方终止本协议,或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
协议的除外),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股权转让款的 10%向乙方

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主动放弃本次交易、或乙方单方终止本协议、

或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生效条件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全部成

就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股权转让款的 10%向甲方承担

违约责任。

    2、如因非本次协议双方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的,双方

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后续相关事项处置措施。
    3、本协议生效后或标的股权变更至甲方后,甲方未按照本协议

约定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按照应付未付股权

转让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因乙方原因导致标的股权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变更至甲

方名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股权转让款

总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逾期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

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甲方决定单方解除本协议的,本协议于乙方收

到甲方协议解除通知后立即解除,乙方应于协议解除之日起三日内退

还甲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同时应当另行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股

权转让款总额的 10%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一方未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履行本协议
的视为违约,如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其在

本协议项下做出的任何陈述和保证、承诺或约定或未履行本协议项下

的任何义务或责任)而遭受损失的,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全部赔
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诉求有关的损失赔偿金、调查费、公证

费、律师费、审计费、评估费。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收购九二盐业原股东持有 10%股权主要是满足公司管理

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收购股权有利于公司全面整合九二盐业的业

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对于重要控股子公司的控制力,拓展公司主业发

展空间;有利于公司与九二盐业业务团队的互相促进,完善公司业务

发展链条,提升公司的整体管理效率,进一步完善公司主营业务的发

展布局;有利于发挥九二盐业与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业务的协同效应,

有助于实现公司稳定快速发展的战略目标。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与石磊公司、谢祚珍分别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