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盐业: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12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我们
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见如下:
《关于豁免及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关于同业竞争承
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及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企业关于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豁免及变更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
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罗玉成 李 斌 杨平波
2020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