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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盐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7-08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47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7 月 2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冯传良先生主持。会

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

《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1175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72,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
要求,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与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的方案,

具体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 亿元,发行数量

为 72 万手(720 万张)。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票面利率

    第一年为 0.3%、第二年为 0.6%、第三年为 1.0%、第四年为 1.5%、

第五年为 1.8%、第六年为 2.0%。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6.60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

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

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

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

票面值的 110 %(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可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9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

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1)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9 日,

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公

司原股东包括原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原有限售条件股东。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湖盐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9 日,T-1 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

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0.784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

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

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0784 手可转债,不足 1 手的部分按

照精确算法原则处理。

    公司现有总股本 917,751,148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

原股东可优先认购湖盐转债上限总额为 719,515 手,约占本次发行的

可转债总额 72 万手的 99.93%。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

337,345,234 股,可优先认购湖盐转债上限总额为 264,478 手;有限

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580,405,914 股,可优先认购湖盐转债上限总额为
455,037 手。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网上申

购。

    2)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投资者申购及持有可转债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

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

资金规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

效。

    3)承销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余额包

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7.20 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 7.20 亿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

的包销金额为 2.16 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

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

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

机重启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不需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之后,办理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行、交易、托管、付息及股份转换等相关

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

分行开设募集资金验证账户,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岳麓山

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沙中山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照上述规

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增补代启智先生(简历附后)为第三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增补后的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罗玉成、杨平波、代启智,罗玉成为主任委员。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闲置资金

现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8 日




附件:代启智先生简历

    代启智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3 年 11 月,本科,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先后任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管审计部副部长,

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业公司副经理,贵州盐业(集团)

安顺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贵州

省盐务管理局安顺分局局长,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助理、营销中心经理,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市场营销部部长。现任贵州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部

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