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盐业: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08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我们
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是公
司董事会根 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 2019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按照证
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对公司公开发
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做了进一步明确。发行方案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证券发行
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方案合理、
切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相关事项。
二、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
之后,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可转换公司
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
行、交易、托管、付息及股份转换等相关事宜,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相
关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罗玉成 李 斌 杨平波
2020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