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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盐业: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8-01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64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理财受托方: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

     理财金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

     理财投资类型: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湖南盐业”)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

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5 号)核准,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7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价人民

币 100 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621.7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378.30 万元。上

述资金于 2020 年 7 月 16 日全部到位,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2337 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投入以下项目,实施主体

分别为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二盐业”)、湖南盐

业和湖南省湘澧盐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澧盐化”):

                                                                   单位:万元
                                                    拟投资总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额
九二盐业   九二盐业年产 30 万吨离子膜烧碱项目二期   28,275.11          18,470.00
           工程
           九二盐业年产 18 万吨过氧化氢(双氧水)项
                                                      24,980.63   17,415.00
           目
                             3
           九二盐业 374 万 m /年采输卤项目            13,942.76    6,115.00
           收购九二盐业 10%股权项目                    5,400.00    5,400.00
湖南盐业
           补充流动资金                               21,100.00   20,478.30
           湘澧盐化 2x75t/h 锅炉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
湘澧盐化                                               3,703.00    3,500.00
           目
                       总计                           97,311.50   72,000.00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

产品等、发行主体为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投资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正常进行。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 12 个月

内滚动使用。

    3、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

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如有必要),包括但不限于:以本次可转债募集

资金监管银行作为受托方、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在二个交易日内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授权购买的理财产品应为低风险、流动性较强的投资品种,

现金管理应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59,559.77           392,049.33
      负债总额             98,401.45            126,519.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47,697.42           251,858.81
      净资产
        项目            2019 年 1-12 月       2020 年 1-3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27,856.35             4,427.48
      量净额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募集资

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的情况。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本

次授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不超过 40,000 万元,占最

近一期财务报表期末货币资金的 89.14%。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认购的银行理财产品计入资

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理财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的投资收

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

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

    2、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存在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市

场风险、延迟兑付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募集失败风险、

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风险。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

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

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

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

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

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湖南盐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