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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盐业:关于参与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42.14%股权及1000万元债权竞拍的公告2020-09-16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92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42.14%股权及
               1000 万元债权竞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盐化”

或“转让方”)通过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河北永大食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永大食盐”或“标的公司”)42.14%股权及 1,000

万元债权。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公开摘

牌方式参与三友盐化本次股权及债权转让,拟成交价格为 1,357.13

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仍需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产权市

场”)对公司报名资格进行确认,并与三友盐化签署股权及债权转让

协议书。本次交易能否达成以及最终成交金额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0 年 8 月 28 日,湖南盐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河北永大

食盐有限公司 42.14%股权及 1,000 万元债权”国有资产公开转让项

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参与“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42.14%股权及

1,000 万元债权”国有资产公开转让项目的竞拍。具体成交价格及认

购股份数以最终竞拍及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因该竞拍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湖南盐业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

司审慎判断,公司决定对上述决议事项暂缓披露,并按照有关规定办

理了暂缓披露的内部登记审核程序。

    截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挂牌截止日),公司已按河北产权市场

的规定提交了报名登记资料并已缴纳保证金。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三友盐化,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唐山海港开发区大清河

      主要办公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大清河

      法定代表人:李瑞新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原盐生产及销售本公司产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

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普通货运,货运

站(场)经营;仓储服务(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及粉尘类

污染商品除外);土石方工程;装卸搬运;货物绑扎;国内货物运输

代理业务;煤炭及制品(无储存)批发;水产品、金属及金属矿、非

金属矿及制品、化工产品(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除外)、

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电线电缆、钢材、建材、橡胶及塑料制品、五金

产品、电子产品、针织品、纺织品、兽药、饲料批发零售;预包装食

品、散装食品零售;正餐服务;废旧生活用品回收与利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友盐化主要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409)          9,500.00          95.00%
  2      河北长芦大清河盐化集团有限公司                500.00           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三友盐化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友盐化最近三年主要从事原盐的生产与销售,是唐山三友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600409)盐化板块的重要组成单位。

      根据《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三友盐化

2019 年末资产总额为 34,194.90 万元,资产净额为 16,039.92 万元,

2019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0,577.14 万元,净利润为 1,907.90

万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三友盐化持有的永大食盐 42.14%股权,以及三友

盐化应收永大食盐的 1,000 万元债权。永大食盐的其他基本情况如下:

   (一)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 年 2 月 24 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大清河

   主要办公地点:唐山海港开发区大清河

   法定代表人:杨金喜

   注册资本:4,200 万元

   主营业务:食盐的生产与销售

   收购完成前永大食盐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            2,190.00           52.14%
  2               河北省盐业公司                 800.00           19.05%
  3         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30.00           17.38%
  4          唐山达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480.00           11.43%
                  合计                         4,200.00          100.00%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永大食盐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中喜审字(2020)第 01241 号),以及永大食盐未经审计的

2020 年 1-6 月财务报表,永大食盐 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的主要

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6 月/末   2019 年度/末
 资产总额                           6,806.78          7,254.58
 负债总额                           6,494.26          6,578.78
 资产净额                            312.52            675.80
 营业收入                           1,201.81          3,528.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3.28          -1,577.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503.77          -1,563.04
 司股东的净利润

    标的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

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

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标的公司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评估依据为:根据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0)第 10706 号),本

次评估的基准日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本次评估同时采用了资产基础

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考虑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选

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果,认定永大食盐净资产评估

值 847.47 万元,增值额 319.45 万元,增值率 60.50%,具体评估结

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流动资产                 2,291.39     2,343.26       51.87        2.26%
非流动资产               4,857.41     5,125.00      267.59        5.51%
其中:固定资产           4,154.41     4,193.25       38.84        0.93%

     无形资产              597.12       825.87      228.75       38.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5.88       105.88            -            -
资产总计                 7,148.80     7,468.26      319.45        4.47%
流动负债                 6,583.14     6,583.14            -            -
非流动负债                  37.64        37.64            -            -
负债总计                 6,620.78     6,620.78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28.02       847.47      319.45       60.50%

   根据以上评估结果,永大食盐无形资产的增值率超过 30%,增值

额为 228.75 万元,主要系永大食盐持有的一宗 48,668.18 平方米工

业用地的市场价值较入账价值增值所致。

   (三)债权债务转移安排

   本次交易包含债权债务转移安排。

    截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永大食盐应付三友盐化款项共计

5,539.68 万元,包括资金拆借款 3,345.00 万元、拆借款利息 187.01

万元、原料款 1,896.21 万元和电费 111.45 万元。

    根据公开挂牌披露信息,意向受让方需:(1)在受让三友盐化持

有的永大食盐 42.14%股权的同时,一并受让三友盐化应收永大食盐

的 1,000 万元债权;(2)同意永大食盐与三友盐化签订还款协议,约

定永大食盐拖欠三友盐化的剩余债务自本次股权转让摘牌且股权变

更登记完成后第 4 年起开始偿还,2028 年内清偿完毕。

    交易完成后:(1)公司应收永大食盐 1,000 万元债权,该笔债权

是否及何时能够收回需视永大食盐财务状况而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永大食盐需按照还款协议的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摘牌且股权

变更登记完成后第 4 年起向三友盐化偿还全部应付款项,2028 年内

清偿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永大食盐

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作为永大食盐股东以认缴的出

资额为限对其承担责任。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根据公开挂牌披露信息,交易标的挂牌价格为 1,357.13 万元,

其中:(1)标的公司 42.14%股权的挂牌价格为 357.13 万元,与北京

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

报字(2020)第 10706 号)中对相应股权的评估结果一致;(2)1,000

万元债权为转让方应收标的公司的债权,挂牌价格为账面余额 1,000

万元。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

价。上述定价具备公平合理性。



    四、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由于摘牌程序尚未完成,截至目前公司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公司

将根据有关规定在协议签订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者自筹资金,交易完成后不会产

生关联交易,不会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影响公司与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上的独立性。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收购资产的目的

    永大食盐在区域位置、资源禀赋等方面,与公司具有较强互补性

和协同性,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做大做精做强。目前,公司的食盐生产

基地主要位于中部及东南地区,尽管盐改后食盐销售区域限制放开,

但受销售半径影响,公司产品较难辐射至其他区域,而永大食盐地处

河北省唐山市,在华北及东北地区拥有较好的渠道布局和较强品牌影

响力,有利于公司完善区域布局;此外,永大食盐专注海盐产品,特

别在精制海盐系列产品拥有领先布局,有利于公司完善产品组合。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布局,有助于公司在互补协同发展中提升

综合竞争力,将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和支点,是继续深化“三个

转变”战略目标的有效举措。

    (二)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永大食盐财务指标占公司相应指标的比例较小,若完成收购,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存在一定影响。同时,永大食盐将纳入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也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



    七、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仍需河北产权市场对公司报名资格进行确认,并与三友

盐业签署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书。本次交易能否达成以及最终成交金

额尚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盐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