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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湖南盐业:关于参与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42.14%股权及1000万元债权竞拍的进展公告2020-09-19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湖南盐业   公告编号:2020-094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42.14%股权
           及 1000 万元债权竞拍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0 年 8 月 28 日,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42.14%股权及 1,000 万元债权”国有资产公开转让项目的议案》,同

意公司参与“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42.14%股权及 1,000 万元债权”

国有资产公开转让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竞拍。截至 2020 年

9 月 15 日(挂牌截止日),公司已按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河北产权市场”)的规定提交了报名登记资料并已缴纳保证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参与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 42.14%
股权及 1,000 万元债权竞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二、进展情况

    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收到河北产权市场出具的《河北永大食

盐有限公司 42.14%股权及 1,000 万元债权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以

下简称“《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确认本公司为该项目最终受让方,

公司需在领取《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

方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盐化”)签署《股权及债

权转让合同》等文件。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三友盐化已就该项目签订了《股权及

债权转让合同》及《一致行动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

未向三友盐化支付交易价款,公司将遵照《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中

关于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的相关约定按期履行支付义务。

    (一)《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本次交易的甲方、转让方为三友盐化,受让方、乙方为公司。

    2、标的资产

    甲方持有的标的公司河北永大食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大食

盐”、“标的”)42.14%股权及 1,000 万元债权。

    3、交易价格

    标的公司账面价值 528.02 万元;评估价值 847.47 万元,其中

42.14%股权评估价值 357.13 万元。

    甲方通过河北产权市场,以协议转让方式将标的公司转让给乙
方,本次股权转让捆绑债权 1,000 万元,股权及债权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大写)壹仟叁佰伍拾柒万壹仟叁佰元整,即人民币(小写)1,357.13

万元。

    4、支付方式及期限

    转让价款及捆绑债权一次性付清,乙方将交易价款在本合同签订

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汇入河北产权市场指定的结算账户;乙方在河北

产权市场交付保证金 400 万元等额冲抵上述交易价款。

    5、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

    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 2020 年 3 月 31 日为股权转让与受让

的交易基准日。

    乙方通过河北产权市场的指定账号支付转让价款及捆绑债权,

甲、乙双方于 15 日之内办妥有关权证的交割,并及时办理权证变更

事项。

    6、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

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全部交易费用由乙方承担;涉及的全部税金依

法依规由各方相应承担。

    7、债权、债务处理

    经甲、乙双方约定,标的公司的债权债务按如下方式处理:本次

股权转让捆绑债权 1000 万元;标的公司与甲方的剩余债务自本次股

权转让摘牌且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后第 4 年起开始偿还,2028 年内清

偿完毕。

    8、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河北产权市场凭转让合同

出具成交确认书。

    9、违约责任

    乙方在报名受让时,已通过河北产权市场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

写)肆佰万元整。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

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

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共同要求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分别向河

北产权市场交纳各自应承担的交易费用,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乙方未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标的股

权,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 0.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

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

额部分。

    10、其他附加条款

    职工安置:标的公司正式职工均为甲方职工,标的公司转让后其

正式职工原则上全部由甲方负责召回,其他劳务派遣职工由标的公司

依法处置。若标的公司确认留任的甲方正式员工,应由标的公司重新

录用并签署劳动合同。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1)因情况发生

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

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

能履行的。(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

一方予以认同的。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订变更或
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其它未尽事宜,可进行洽商,签订补充协

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

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依法向标的公

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三友盐化同时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对《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协议主要内容如

下:

    本协议甲方为公司,乙方为三友盐化。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承诺,

除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在参加永大食

盐股东会或董事会时,应按照事先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或者无法达成

一致意见时按照甲方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双方确认,“一致行动”的事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宜:(1)

公司投资方针和投资计划;(2)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方案;(3)公司收

支预算与利润分配;(4)修改公司章程;(5)公司增资、减资、合并、

分立、解散或终止;(6)公司对外投资、购买及出售资产、提供担保、

融资;(7)劳动工资计划、停业;(8)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

人及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或聘请及其职权和待遇等;(9)公

司章程规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就前述“一致行动”事项采取行

动的,构成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其及时纠正并履行协议约定,违约
方拒不纠正或无法履行协议约定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实

际损失。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有

效期至甲乙任何一方或其关联企业取得永大食盐 51%及以上股权之日

为止。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双方一致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协议

不得修改或解除。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永大食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70.00            42.14%
   2                河北省盐业公司                       800.00            19.05%
   3         唐山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730.00            17.38%
   4           唐山达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                  480.00            11.43%
   5             唐山三友盐化有限公司                    420.00            10.00%
                     合计                              4,200.00           100.00%
    注:根据公司、三友盐化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除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外,双方在参加永大食盐股东会或董事会时,应按照事先双方协
商一致的意见或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照公司的意见行使表决权。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布局,有助于公司在互补协同发展中提升

综合竞争力,将为公司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和支点,是继续深化“三个

转变”战略目标的有效举措。本次交易完成后,永大食盐将纳入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其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也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等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三友盐化签署的《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
2、公司与三友盐化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