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29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089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第二次
监事会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雪天盐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欧阳烨先生召集并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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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
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各项要求和条件。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二)逐项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1、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轻盐集团”)、湖南轻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轻盐晟富基金”)及华菱津杉(天津)
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菱津杉”)合计
持有的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渝盐化”)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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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标的资产评估值及交易作价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对象为购买资产交易对
方轻盐集团、轻盐晟富基金及华菱津杉。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股份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雪天盐业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根据《重组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
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以及 1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及交易均价 90%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20 个交易日 5.23 4.71
前 60 个交易日 5.60 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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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90%
前 120 个交易日 6.24 5.62
经各方协商一致,交易各方确定选取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作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依
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4.71 元/股,不低于公
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 90%。2021 年 5 月 17
日,上市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的议案》,决议以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917,751,148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0 元(含税)。考
虑前述利润分配因素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 4.63 元/股,计划发行
股份调整为 42,170.4489 万股。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股份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交易对方所持有的标
的资产交易作价/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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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取整。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
发行股份的数量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于重组报告书中进一步披露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数量情况,并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
准。
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
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为应对资本市场波动及行业因素造成的上市公司股价涨跌对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重组办法》相关规
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A、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
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
B、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C、可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同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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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不含该日)。
D、触发条件
出现下列向情形的,上市公司有权召开董事会对发行价格进行一
次调整:
①向下调整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向下调整价格:
a、上证综指(000001.SH)和证监会食品制造指数(883112.WI)
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2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
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2 月 26 日)收盘点数(即 3,509.08
点、11,223.39 点)跌幅超过 20%;
b、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2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2 月 26 日)
收盘价(即 5.56 元/股)跌幅超过 20%。
②向上调整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向上调整价格:
a、上证综指(000001.SH)和证监会食品制造指数(883112.WI)
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2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
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2 月 26 日)收盘点数(即 3,509.08
点、11,223.39 点)涨幅超过 20%;
b、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20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首次停牌前一交易日(即 2021 年 2 月 26 日)
收盘价(即 5.56 元/股)涨幅超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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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首次触发“D、触发条件”情形的首个交易日当日。
F、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在可调价期间内的任一交易日,若调价触发条件满足,上市公司
有权在调价基准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
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
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不包括调价基准日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90%。可调价期间内,上市公司仅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若上市
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再次触发价格调整
条件时,不再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后续不再对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
G、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标的资产价格不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相应进行调整。
H、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交所的相关规则对调整后
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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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A、轻盐集团与轻盐晟富基金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轻盐集团、轻盐晟富基金承诺:轻盐集团、轻盐晟富基金在本次
交易中以湘渝盐化股权认购的雪天盐业发行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雪天盐业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
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轻盐集团、轻盐晟富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
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股份发行结束后,如因雪天盐业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轻
盐集团、轻盐晟富基金被动增持的雪天盐业之股份亦应遵守承诺有关
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B、华菱津杉所持股份锁定期安排
华菱津杉承诺:至本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登记之日,若华菱津
杉所持有用以认购雪天盐业本次发行的股份的湘渝盐化股权不满 12
个月的,华菱津杉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雪天盐业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
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所持有用以认购雪天盐业本次发行的股份
的湘渝盐化股权已满 12 个月的,华菱津杉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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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的股份自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股份发行结束后,如因雪天盐业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使华
菱津杉被动增持的雪天盐业之股份亦应遵守承诺有关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前述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
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产生的盈利归公司所有;标的
公司产生的亏损由轻盐集团、轻盐晟富基金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
在标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
标的公司补足。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
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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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业绩承诺期间
若本次交易在 2021 年度内完成交割,业绩承诺方就标的公司实
现的盈利承诺期限为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若本次交易
在 2022 年度内完成交割,则业绩承诺期限为 2022 年度、2023 年度
及 2024 年度。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业绩承诺方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方为轻盐集团与轻盐晟富基金。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业绩承诺金额
标的公司 2021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数额不低于 13,091.12 万元,2022 年度
实现的净利润数额不低于 9,372.60 万元,2023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数
额 不低 于 17,544.23 万 元, 2024 年度 实现的 净利润数 额不低 于
21,946.54 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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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业绩承诺补偿
业绩承诺方承诺,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间内,截至每一业绩
承诺年度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数额未能达到业绩承诺方累计承诺
的净利润数额,则轻盐集团应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向雪天盐业进行补偿。如轻盐集团以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全部对价
仍无法足额承担补偿责任,则应由轻盐晟富基金承担差额补偿责任。
对于业绩承诺方股份补偿部分,上市公司有权以 1 元的总对价予以回
购并注销。
轻盐集团与轻盐晟富基金应承担的股份补偿义务均应以其分别
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为上限。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3、资产减值补偿
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确认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方
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则业绩承诺方应参照业绩承诺补
偿的方式和顺序向雪天盐业另行补偿,补偿金额为标的资产期末减值
额与业绩承诺方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对于业绩承诺方
股份补偿部分,上市公司有权以 1 元的总对价予以回购并注销。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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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在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
准文件的,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日。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及其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批准,适用股
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及其子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通过《关于<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交易事宜,公司根据《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要求制定了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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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的议案》
就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公司拟与交易对方签署《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该协议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整体方案、
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标的资产的作价及对价支付方式、交割、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税费承担、协议的变更和终止以及违约责任等主
要内容进行了具体约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五)通过《关于公司与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轻
盐晟富盐化产业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业绩承诺
补偿协议>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就发行股份购买湘渝盐化
100%股权涉及的业绩承诺补偿事宜与轻盐集团、轻盐晟富基金签署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该协议对盈利承诺期限、盈利预测数额的确
定、资产减值、补偿方式及实施程序等进行了约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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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六)通过《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监事
会对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
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本次交易标
的资产同一交易对方所有或控制的、从事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的重
大资产进行购买或出售的交易行为,不存在需要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内
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七)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占雪天盐业 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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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应指标的比例预计达到 50%以上,根据
《重组办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八)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对方轻盐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轻盐集团为另一交易对
方轻盐晟富基金的间接股东,公司与轻盐晟富基金同受轻盐集团控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九)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监事会对于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审慎判断:
1、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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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出现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雪天盐业及
其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
的规定。
(4)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
项的规定。
(5)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
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6)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
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
规定。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
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2、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
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
性,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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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
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3)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4)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在
各方遵守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的前提下,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
权属转移手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
(四)项的规定;
(5)本次交易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且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与公司的现有主营业务存在业务经营及
财务方面的协同,有利于上市公司实现行业整合及转型升级。
因此,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及第四十三条规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十)通过《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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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司监事会审慎判断,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
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雪天盐业已在《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中详细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
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
别提示。
2、公司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湘渝盐化 100%股权,根据交易对方
出具的承诺函,其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
禁止转让的情形,亦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
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湘渝盐化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
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也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
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将解决湘渝盐化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亦有利于
雪天盐业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
雪天盐业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雪天盐业增强独立性、
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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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十一)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经公司监事会审慎判断,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具体如下: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
前,公司控股股东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湖
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
股东仍为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南省人民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因此,本次交易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动的情况,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十二)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监事会就本次交易事宜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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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
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交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法律文件
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公司就本次交易所提交
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该等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十三)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
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
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
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参
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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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十四)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有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
估报告的议案》
为实施本次交易,监事会同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重庆湘渝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
[2021]15298 号)及《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天
职业字[2021]23601 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庆湘渝
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开元评报字[2021]208 号)。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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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
结论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十六)通过《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适用股东大会特别决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上述相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等具备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条件的媒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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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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