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河北永大 食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 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认真、全面地审查了公司提交的《关于拟向控股子公司河北永大 食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认为: 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河北永大食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 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交易 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发生,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河北 永大食盐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和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杨平波 杨胜刚 周建 2021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