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雪天盐业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8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
定,依照独立董事职责与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我们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
下: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
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1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平波 杨胜刚 陈 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