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天盐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1-156
债券代码:110071 债券简称:湖盐转债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154)。
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2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上述 4 人均不满足股权激励计划所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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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4.00 万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
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
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
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我
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
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债权人可采用邮寄信函方式申报债权。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西 388
号轻盐阳光城 A 座 15 楼
2.申报时间:2021 年 12 月 28 日起 45 天内 9:00-12:00;
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证券法务部
4.联系电话:0731-84449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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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
如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复印件。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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