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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天盐业:关于与永和股份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2-10-18  

                         证券代码:600929    证券简称:雪天盐业   公告编号:2022-091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永和股份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不构成强
制的法律约束,具体合作事项、合作细节等尚需进一步协商约定并签
署相关协议,后续协议的签署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不可抗力:如遇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执行情况,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终
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
额,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业绩及未来业绩增长的影响尚不确定。


    经友好协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与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股份”或“该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框架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007639292214
    3、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童建国
    5、实际控制人:童建国
    6、注册资本:26,975.0994 万元

    7、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2 日
    8、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 893 号
    9、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 893 号
    10、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货物进
出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安防设备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
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纸制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制冷、空调
设备销售;集装箱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户外用品
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
设备销售;装卸搬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衢州市东港五路
1 号)
    11、主营业务:永和股份是一家集原料矿石开采、研发、生产、
仓储、运输和销售为一体的专业氟化工企业。该公司深耕氟化工领域

多年,聚焦于高附加值的含氟高分子材料和环保氟碳化学品业务,已
形成从萤石矿、氢氟酸、氟碳化学品到含氟高分子材料的完整产业链,
产品远销 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是我国氟化工行业中产业链最完整的

企业之一。该公司现拥有萤石资源,萤石精粉年产能 8 万吨,无水氢
氟酸年产能 13.5 万吨,氟碳化学品单质年产能 15 万吨(不含中间产
品),含氟高分子材料及单体年产能 2.48 万吨,部分单个产品品质和

产能规模国内领先;本部拥有年混配、分装 6.72 万吨单质制冷剂、
混合制冷剂的生产能力。同时,其在建产能包括 5 万吨无水氢氟酸、
超过 10 万吨氟碳化学品和超过 4 万吨含氟高分子材料。
    1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永和股份资产总
额 350,566.16 万元,负债 146,733.72 万元;2021 年累计实现营业
收入 289,862.01 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 27,800.28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永和股份资产总额 421,506.39 万元,
负债 210,210.12 万元;2022 年上半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176,579.01
万元,实现归母净利润 13,718.82 万元(未经审计)。
    13、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永和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因疫情防控需要,双方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以网络远程方式签
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双方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根据后续合
作进展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本协议为合作框架性协议,无需有关部门审批或向有关部门备
案。
    二、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一)建立合作关系

    1、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和特色,按照市场化原则推进战略
合作,不断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合作层次,并力争实现优势互补、共
同发展;
    2、在保持甲方对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二
盐业”)的绝对控股权的基础上,甲乙双方以现有产业为基础,双方
成立共同体,整合园区相关产业进行深度合作。
    (二)合作意向
    1、九二盐业氯碱业务努力促成产能扩产到 50 万吨以上;
    2、甲乙双方以现有产业为基础,开展下游产业的深度合作,比
如双方可以成立合资公司实现产业链延伸;
    3、在上述意向能够顺利落地,稳步实施推进过程中,双方还可
以考虑后续在履行完成必要决策程序前提下,就双方各自所属企业开
展股权方面的进一步合作,双方亦可协商采取其他可行的合作方式,
以期共同发展。
    (三)协议之终止
   1、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两年,自 2022 年 10 月 17 日起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止;
   2、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双方未另行签订具体合同项目协议,则
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
形式续签本协议;
   3、不可抗力,如遇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人
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执行情况,本协议双方以书面形式终止,
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如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一方可书面通
知另一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时解除,双方互不
承担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系战略合作意向性协议,上述合作意向、合作方式等
均需双方另行签订合作协议,具体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永和股份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有效协同双
方资源,充分发挥双方优势,实现互利共赢。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
促进公司氯碱业务的持续发展与上下游产业链延伸,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及全体股东利益。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
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
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双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不构成强制的
法律约束,具体合作事项、合作细节等尚需进一步协商约定并签署相
关协议,后续协议的签署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合
作进展情况,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