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China Mobile Limited (中国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60 楼) (60/F., The Center, 99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China)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招股意向书摘要 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 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 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 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 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招股意向书》中相同的含义。) 1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特别需要关注的公司风险和其他重大事项做扼要提示。投资 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及说明 (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移动 BVI 及其股东中国移动(香港)集团、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中国移动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将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主动放弃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地位。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本公司持有发行人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如涉 及)的相关减持安排将遵守境内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 三、如监管部门或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公司持有发行人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如涉及)的流通限制、减持安排另有规定或作出进一步规定,本公司将遵守相应 要求。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关于稳定 A 股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为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根据《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 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42 号)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中国移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预案》,并于 2021 年 6 月 9 日经公司股东特别大 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2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1、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的具体条件 (1)自发行人本次 A 股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 致,在发行人 A 股股票收盘价格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情况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 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下同)的条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条件”)满足时,且在 符合《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境内外监管规 定(包括发行人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以下统称“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增持、回购 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前提下,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①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在稳定 股价条件满足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应就其是否有增持发行人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 面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如有增持计划,控股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 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该次计划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同 时,增持后的发行人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②如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未如 期公告前述具体增持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增持计划的,在稳定股价条件满足后的 20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董事会将公告公司稳定 A 股股价方案,稳定 A 股股价方案包括但 不限于回购发行人 A 股股票的方案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案。若发行人采 取回购发行人 A 股股票方案的,股份回购预案将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 A 股股票的数量 范围、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完成时间等信息,且该次计划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 2 亿元。发行人应依据稳定 A 股股价方案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A 股上市后适用稿)》等规定,完成发行人的内部审批程序,履行相关法律法规所规 定的其他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实施稳定 A 股股价方案。 ③如发行人董事会未如期公告前述稳定 A 股股价方案,或因各种原因导致前述稳 定 A 股股价方案未能获得股东大会或监管部门的批准,则触发除独立非执行董事和不 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外的董事(以下简称“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发 行人 A 股股票的义务。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稳定股价条件满足后的 30 个交易 3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日内,应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按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相关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发行人 A 股股票义务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 个 交易日限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 增持发行人股份义务后的 10+N 个交易日内),增持发行人 A 股股票,并且各自累计增 持金额不低于其上一年度自发行人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的 10%。 (2)在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稳定 A 股股价措施后的 120 个交易日内,发行人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发行人、相关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 A 股股价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稳定 A 股股价 措施后的第 121 个交易日开始,如果发行人 A 股股票收盘价格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 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视为稳定股价条件再次满足。 (3)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发 行人、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采取前述稳定 A 股股价措施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A 股上市后适用稿)》等相关规定。 2、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情形 发行人在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已制定或公告的稳定 A 股 股价方案终止执行,已开始执行的方案视为实施完毕而无需继续执行: (1)发行人 A 股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执行稳定 A 股股价方案将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 反当时有效的相关禁止性规定。 3、相关约束措施 (1)如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在 发行人发布其相应的增持 A 股股票公告后因主观原因未能实际履行,则发行人可将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持义务触发当年及后一年度的现金分红(如有)予以暂时扣 留,直至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履行其增持 A 股股票义务。 4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如发行人董事会未如期公告稳定 A 股股价方案,或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稳定 A 股股价方案要求发行人回购 A 股股票但未实际履行,发行人将在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 资者道歉。 (3)如发行人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发布其相应的增持 A 股股票公 告后因主观原因未能实际履行,则发行人将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相关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予以暂时扣留(即自其未能履行增持义务当月起扣减相关当事人每月薪 酬(税后)的 10%,但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上一年度从发行人领 取薪酬总额(税后)的 10%时应停止扣减),直至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 A 股股票义务。 (4)如因发行人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 股比例的规定导致发行人、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回购或 增持 A 股股票义务,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适用前述约束措施,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 施稳定 A 股股价。 4、相关方作出的承诺 发行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公司 A 股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规 定履行稳定公司 A 股股价的义务。 二、公司在采取前述稳定股价措施时,将按照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 用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组织章程 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移动 BVI、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国移动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严格遵守执行发行人股东大会审 5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议通过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按照《稳定股价预案》 的规定履行稳定发行人 A 股股价的义务。 二、本公司在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时,将按照发行人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 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组 织章程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发行人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将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严格遵守执行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公司 A 股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 规定履行稳定发行人 A 股股价的义务。 二、本人在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时,将按照发行人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 适用的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发行人组织 章程细则等相关规定。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将严格履行承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作出如下承诺: “针对本次发行上市可能使得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公司将遵循和采取以下原 则和措施,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强化风险管理,充分 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力争为股东创造 更大的价值。 一、积极落实公司战略,全面推进数智化转型 公司将紧抓拓展信息服务的机遇窗口期,推动创世界一流‘力量大厦’战略落 6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地,全面实施‘5G+’计划和统筹推进 CHBN 全向发力、融合发展,进一步凸显数字 化、智能化的转型方向,打造质量一流的新型基础设施,面向信息服务积极拓展新场 景、新产品、新业态,开拓发展空间,聚焦科技创新努力形成信息技术、数据驱动的 新增长模式,全面推进公司数智化转型。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 公司将持续深化治理体系改革,促进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独立非 执行董事的经验和专长,有效保障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规 定行使职权,独立非执行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公司将继续坚持合规经营,提升合 规管理能力,完善风险及内控管理体系,提升风险预判能力和风险管控效果,保障公 司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确保合规有效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面向信息服务拓展的主营业务,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组织章程细 则的规定制定《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 更、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加强对募集 资金的管理,确保合规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的利 益。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股东回报,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完善了利润分配政 策,并在上市后适用的组织章程细则等文件中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了制度性安排,利 润分配政策将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移动 BVI 及其股东中国移动(香港)集团、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中国移动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7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3、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二、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积极推动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 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在发行人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如有)时,积极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如相关监管机构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 其承诺的其他细化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前述细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 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将严格履行承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安排及承诺 发行人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将遵守并执行届时有效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以及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 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所规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如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安排另有规定或要求,公司将根据届时适用的规定及时调整股利 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8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二、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境内有 权机关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 司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 A 股新股: (一)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 内,公司将把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于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境内有权机关作出公 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 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二)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将在中 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境内有权机关作出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15 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A 股新股, 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组织章程细则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 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 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公司本次发行 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 上述股票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若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境内有权机关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 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境内有权机关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 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时,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移动 BVI 及其股东中国移动(香港)集团、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中国移动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一、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境内 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公司将敦促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境内有权机关作出发行人存在上 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15 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发行 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 A 股新股,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组 织章程细则等规定履行发行人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 行的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 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股票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二、若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境内有权机关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 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境内有权机关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 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本公司履行上述承诺时,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及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3、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10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任。 二、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境内有 权机关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境内 有权机关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本人将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所作出的上述承诺。 本人将严格履行承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4、中介机构的承诺 本次发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本机构已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若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先行赔偿投 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本机构已对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 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制作、出具 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作出如下承诺:“如因本所就本次发行上市中向 投资者公开披露的由本所以发行人律师之身份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有对 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11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述或者重大遗漏,而给本次发行上市中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就本所过错依法 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损失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发行人会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出如下承诺:“本所 对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出具 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1)第 11050 号审计报告。本所审核了中国移动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21)第 2928 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本所对中国移动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及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执行了鉴证业务, 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2919 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专项报告。本所确认,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如果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关于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情况的承诺 发行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具备持有公司股份的股 东主体资格,其不存在以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 形。 二、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情形 外,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以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七)关于适用法律和管辖法院的承诺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若因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发生纠纷,将适用 中国境内法律,并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2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前述‘纠纷’应当包括: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现欺诈、疏忽或违 反责任等不当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人民币普通股的股东依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等规 定提起的派生诉讼;2、因公司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 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 人民币普通股的股东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人民币普通股的股东针对公司及其他 相关责任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 三、公司不会对上述法律适用及法院管辖提出异议。”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移动 BVI 及其股东中国移动(香港)集团、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中国移动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一、若因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发生纠纷,将适 用中国境内法律,并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前述‘纠纷’应当包括:1、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现欺诈、疏忽或 违反责任等不当行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人民币普通股的股东依据发行人组织章程细 则等规定提起的派生诉讼;2、因发行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 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人民币普通股的股东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人民币普通股的股东针对发 行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 三、本公司不会对上述法律适用及法院管辖提出异议。” 3、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若因本次发行上市以及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发生纠纷,将适 用中国境内法律,并由中国境内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前述‘纠纷’应当包括:1、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现欺诈、疏忽或 违反责任等不当行为给发行人造成损失,人民币普通股的股东依据发行人组织章程细 则等规定提起的派生诉讼;2、因发行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 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13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漏,致使人民币普通股的股东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人民币普通股的股东针对发 行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 三、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对上述法律适用及法院管辖提出异议。” (八)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发行人的承诺 发行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相关义 务和责任。 二、如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 采取以下措施: (一)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二)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需); (四)将严格遵守公司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中的相关约束 措施,公司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 措施: (一)及时、充分披露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 (二)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公司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公司在该等承诺 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 14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移动 BVI 及其股东中国移动(香港)集团、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中国移动集团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本公司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履行相关义务和责任。 二、若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 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公司将采取以下 措施: (一)如本公司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应当向发行人说明原因,并由 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本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 具体原因,同时,本公司应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 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而致使发行人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据境 内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发行人损失; (三)如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事项,而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交 易而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据境内司法机关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三、若本公司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 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承诺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承诺及时披露本公司 无法履行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 四、本公司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本公司在该等 承诺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 3、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将严格按照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履行 相关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 15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采取以下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二)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 投资者的权益; (三)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如需); (四)将严格遵守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 中的相关约束措施,本人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三、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 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 措施: (一)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具体原因; (二)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 投资者的权益。 四、本人在作出的各项承诺事项中已提出具体约束措施的,按照本人在该等承诺 中承诺的约束措施履行。”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及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公司将根据《公 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规则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全体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A 股 16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市后适用稿)》及《中国移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 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A 股上市后适用稿)》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 来发展需要,并应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意 见。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内容参见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 配政策”。 三、重大风险提示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我国社会和产业的持续发展,电信行业从通信服务持续向信息服务拓展延 伸,市场竞争从单一产品服务竞争向更高形态的通用平台与生态系统竞争演变。一方 面市场参与者更加多元,行业竞争格局愈发复杂多变,另一方面数字化服务融合创新 不断深化,产业链上下游都在积极占据价值“高地”,拓展信息服务新领域的窗口期正 加速收窄。在传统的通信服务领域,我国电信运营商之间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整体 面临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基础通信业务资费持续降低、部分互联网应用替代等不利因 素,公司的传统业务收入压力较大。在新兴的信息服务领域,存在着互联网服务提供 商、软件和应用开发商、设备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数字内容提供商等众多厂商,公司 将面临更加多元化的竞争。前述因素可能导致市场竞争加剧,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 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5G 业务商业模式尚不成熟的风险 2019 年 6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放 5G 牌照,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已累计开 通 5G 基站达 50 万个,为全国地市以上城区、部分县城及重点区域提供 5G 服务。当 前 5G 应用处于发展初期,相关产业链发展、技术研发等尚待进一步成熟,未来发展 仍面临技术更新、成本优化、模式落地和市场推广等多方面不确定性,同时 5G 需要 与各行业在标准制定、设备研发、产品应用等环节进行深度融合,融合进度具有一定 不确定性。前述因素可能对公司 5G 发展效益、未来竞争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17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三)业务转型拓展未达预期的风险 面对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公司积极推动业务发展从通信服务向 信息服务拓展延伸,业务市场从 ToC 向 CHBN 全向发力、融合发展,发展方式从资源 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型升级。转型发展对公司网络实力、技术研发、产品服务、人 才队伍和品牌渠道等多方面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若公司无法持续有效地提升相应 的能力水平,或市场情况发生不确定变化,则可能导致公司的业务转型拓展未达预 期,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上游产业链受国际环境影响的风险 公司上游产业链为电子信息制造等相关行业,涵盖了通信设备、电子元器件及电 子专用材料和计算机设备等各类高科技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对全球化的供应链 体系依赖程度相对较高,容易受到国际关系和国际贸易等外部因素的冲击。若未来上 游产业链进一步受到外部因素的冲击,导致公司所需的设备和服务出现价格波动、供 应短缺或中断等情况,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通信网络及信息安全的风险 随着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和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电信运营企业的网络安全 工作在内涵与外延上不断丰富和延伸,覆盖了基础网络和信息系统生产运行的方方面 面。近年来,信息通信领域各种网络安全事件层出不穷,网络攻击等非传统安全威胁 对通信网络和信息安全的冲击愈发明显,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正在成为网络攻击的重点 目标,重要数据保护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公司高度重视网络安全工作,持续构建以 风险感知、主动监测为核心的积极网络安全防御体系保障网络安全,但仍无法完全避 免出现问题。若公司的通信网络及信息安全出现问题,可能使得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 的能力受到影响,造成自身、客户或社会损失,或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进而对公 司的市场形象、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通信及信息服务的基础技术处于持续更新迭代之中,技术体系构成日益复杂,迭 代融合速度逐步加快。若未来公司未能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关键技术未能实现突 破,性能指标未能达标准,可能导致公司技术研发不达预期,未能完成技术升级迭 代,进而无法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可能对公司技术研发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8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七)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国家对电信行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实施业务分类许可、频谱资源规划分配等 政策,旨在引导行业的合理竞争及健康发展,保障社会获得普遍的电信服务。在依法 发放电信业务牌照、分配无线电频率和制定网间结算标准等基础上,国家持续出台一 系列政策,主要包括:推动“提速降费”,提高网络速率,有效降低网络资费;实施 “携号转网”,促进市场流动性,提升行业服务质量;放宽外商投资电信企业限制, 以及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电信企业,稳妥推进电信行业开放。 相关行业政策在促进社会消费和产业发展、惠民便民、给公司带来新发展机遇的 同时,也对公司未来的价值经营和保有造成一定压力,并将加快行业开放进度,使国 内电信行业参与者更加多元化,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市场竞争环 境,可能无法率先获得带来竞争优势的政策许可或频谱资源,导致公司经营成本增 加、产品资费水平下降、市场份额减少和盈利能力下滑,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 (八)禁止美国人士交易公司证券的风险 2020 年 11 月 12 日,时任美国总统签署第 13959 号行政命令(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经第 13974 号行政命令修订)并规定:除豁免情形外,自 2021 年 1 月 11 日起,禁 止任何美国人士交易特定中国公司(以下简称“受限制公司”)的公开交易证券、任何 该等公开交易证券的衍生证券或为该等公开交易证券提供投资机会的证券(以下简称 “受限制证券”);自 2021 年 11 月 11 日起,禁止任何美国人士持有受限制公司的受限 制证券。行政命令同时授权美国财政部长及美国国防部长(经与美国财政部长协商 后)将其他实体列为受限制公司;以上针对受限制公司的禁令将于该实体被列入受限 制公司名单后 60 日生效。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将公司 列入受限制公司名单。 2021 年 6 月 3 日,现任美国总统签署第 14032 号行政命令,修订第 13959 号行政 命令及废除第 13974 号行政命令并规定:除特定豁免情形外,自 2021 年 8 月 2 日起, 禁止任何美国人士交易包括公司在内的受限制公司的受限制证券,但允许其在 2022 年 6 月 3 日前进行以清仓受限制证券为目的的交易;美国财政部及相关部门须采取一切 必要措施撤销此前为实施第 13959 号及第 13974 号行政命令而发布的命令或禁令。 19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上述行政命令及美国相关部门可能进一步发布的命令或禁令,可能对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与流动性造成不利影响。 (九)现行公司治理结构与中国境内设立的 A 股上市公司存在差异 公司为一家根据《公司条例》注册于中国香港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 根据公司注册地和境外上市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设置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制 定了现行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若干意见》及《实施办法》,试点红筹企业的股权结 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项可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为本次发行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若干意见》《实施办法》《上交所上市规 则》等境内法律法规修订或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使得公司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总体上不低于境内法律法 规的要求。但在部分公司治理安排方面,发行人与根据《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 A 股上市公司相比仍存在一定差异,相关情况参见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公司治理”之 “二、注册地的公司法律制度、《公司章程》与境内《公司法》等法律制度的主要差 异”。 (十)A 股股东通过诉讼手段寻求权利保护面临一定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的 A 股股东可以依据《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向中国境内有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其权益。 公司注册于中国香港,受香港法院管辖。若 A 股股东拟于香港法院对公司提起诉 讼,鉴于内地与香港司法制度在审理依据、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且该等股 东须提供可获得香港法院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登记记录等各项证明文件,因此 其通过诉讼手段寻求权利保护仍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律政 司于 2006 年 7 月 14 日签署并于 2008 年 8 月 1 日生效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 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对于内地人民法院和 香港法院在具有书面管辖协议的民商事案件中作出的须支付款项的具有执行力的终审 判决,当事人可以向相关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但是于该安排项下提起诉讼的结果及 可执行性存在不确定性。2019 年 1 月 18 日,最高人民法院与香港律政司签署了《关于 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对内地与香港之 20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间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范围、相关程序、救济途径等作出了进一步规 定,但该安排目前尚未生效。若 A 股股东拟跨境行使或维护权利,可能需承担额外的 成本和负担。 (十一)公司注册地、上市地和生产经营地所在司法管辖区的合规与监管风险 公司注册地、上市地和生产经营地所在司法管辖区的立法机关、政府部门或其他 监管机构可能不时发布、更新适用于公司或子公司的法律法规或其他相关规则,公司 需要同时接受境内外监管机构的监督与管理,遵守各相关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法 规。如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未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则公司存在被处罚或被采取其他监管 措施的可能性。若不同司法管辖区的有关机构或组织对公司实施限制、制裁等措施, 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发行人股份登记及股东名册管理 公司本次发行并拟于上交所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将由中国结算按照中国境内相关 法律法规及登记结算规则的规定办理登记、存管与结算,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登记记 录可以证明 A 股股东的股东身份。A 股股东如需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证券持有及变动 记录证明,应当按照中国境内相关业务规定申请办理。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中国境内建立并存放股东名册(以下简称“中国境内股 东名册”),该中国境内股东名册是 A 股股东持有公司 A 股股票的合法证明。公司现有 且存放于中国香港的股东名册(以下简称“中国香港股东名册”)记载公司港股股票的 信息,不会载入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的信息。中国境内股东名册与中国香港股东名册 将共同记载本次发行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的信息。 五、发行人股票无面值并以人民币为股票交易币种在上交所进行交易 根据《若干意见》的规定,试点红筹企业的股权结构、公司治理、运行规范等事 项可适用境外注册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为一家注册于中国香港并在香港 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根据《公司条例》的规定,香港注册公司的面值制度自 2014 年 3 月 3 日起被全面取消,因此公司股份无面值。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拟于上交所上 21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市,根据中国结算关于股票登记结算的相关规定,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人民 币结算。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无面值,以人民币为股票交易币种在上交所进行交易。 六、发行人美国存托股份已于纽约证交所退市 纽约证交所基于相关行政命令对公司美国存托股份启动退市程序,并于 2021 年 5 月 7 日向美国证监会提交表格 25,作出关于公司美国存托股份退市的通知。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8 日自纽约证交所退市,并将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履行后续所需程序。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 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总体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发生导 致公司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 普华永道对公司 2021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 9 个月期间及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止 3 个月期间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 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根据普华永道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阅字 (2021)第 0076 号审阅报告,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 1,770,947 1,692,582 4.63% 负债合计 623,926 575,110 8.49% 股东权益合计 1,147,021 1,117,472 2.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143,111 1,113,616 2.65%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保持相对稳定,总资产为 17,709.47 亿 元,较上年年末上升 4.63%;总负债为 6,239.26 亿元,较上年年末上升 8.49%;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11,431.11 亿元,较上年年末增长 2.65%。 22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1-9 月 1-9 月 7-9 月 7-9 月 营业收入 648,630 574,413 12.92% 204,983 184,550 11.07% 营业利润 113,991 107,902 5.64% 36,555 34,568 5.75% 利润总额 114,724 107,739 6.48% 37,028 34,871 6.19% 净利润 87,088 81,705 6.59% 27,902 25,860 7.9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86,962 81,555 6.63% 27,844 25,809 7.88%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80,758 77,972 3.57% 25,355 24,377 4.01%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1 年 1-9 月,公司经营业绩良好,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实现营业收入 6,486.3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92%;净利润 870.8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59%;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69.62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6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07.58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57%。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同比变动 同比变动 1-9 月 1-9 月 7-9 月 7-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49,116 256,544 -2.90% 87,498 84,435 3.63%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 -111,111 -72,906 52.40% -46,815 -34,679 35.00%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 -98,811 -89,155 10.83% -63,019 -40,596 55.23% 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38,765 94,332 -58.91% -22,649 9,060 -349.99% 增加/(减少)额 2021 年 1-9 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491.16 亿元,较上年同期 减少 2.90%;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11.11 亿元,现金净流出较上年同期 增长 52.40%,主要系公司当期赎回理财产品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购买债券基金有所 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8.11 亿元,现金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长 10.83%。 23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21 年 2020 年 项目 1-9 月 1-9 月 7-9 月 7-9 月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3,508 1,857 1,136 549 动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1,085 1,028 329 326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2,597 1,569 1,252 433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 66 198 22 61 金占用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77 99 22 33 转回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7 - 137 非流动资产报废净损失 -382 -1,176 3 -62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1,098 924 461 335 小计 8,049 4,636 3,225 1,812 减:所得税影响数 -1,811 -1,006 -723 -36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34 -47 -13 -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6,204 3,583 2,489 1,432 (二)2021 年全年业绩预计信息 根据报告期内及报告期后的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1 年度业绩进行了预计,预计 2021 年度营业收入约为 8,448.77 亿元至 8,525.58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10%至 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1,143.07 亿元至 1,164.64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 约为 6%至 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1,072.85 亿元至 1,093.28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5%至 7%。 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预计数不代表公司最终 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24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根据《公司条例》第 135 条,公司本次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股票无面值 公司拟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数量不超过 845,700,000 股,即不超过本次发 行后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3.97%(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在 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可授权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 发行股数: 售选择权,超额发售不超过本次发行 A 股股数(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之前)15%的 A 股股份。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股票期权行权、回购等事项,则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采取全部发行 A 股新股的方式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元/股(按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 发行后每股收益: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 发行市盈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55.81 元/股(按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益除以本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计算) 【】元/股(按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益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合计数除以本次发行后已发行股份总数计 算) 发行市净率: 【】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采取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符合资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发行方式: 行相结合的方式或相关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向战略投资者配售) 符合资格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公司需遵守的其他监管 发行对象: 规则所禁止的投资者除外)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方式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万元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保荐和承销费用按照实际募集 资 金 总 额 的 1.04%确 定; 律 师 费 用 1,846.88 万元 ; 审 计 验 资 费用 发行费用概算: 4,136.00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647.00 万元;发行 手续费用1不超过 60.00 万元(以上费用均含增值税,各项费用根据发 行结果可能会有调整)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1 发行手续费用中暂未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将结合最终发行情况纳入发行手续费用。 25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na Mobile Limited 已发行股份总数 20,475,482,897 股 公司董事 杨杰、董昕、王宇航、李荣华、郑慕智、周文耀、姚建华、杨强 成立日期 1997 年 9 月 3 日 中文注册地址 中国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99 号中环中心 60 楼 英文注册地址 60/F., The Center, 99 Queen’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China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9 号 邮政编码 100033 联系电话 010-5399 2600 传真号码 010-5261 6047 互联网网址 www.chinamobileltd.com 电子信箱 zqswb@chinamobile.com 信息披露负责部门 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黄杰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 1997 年 9 月 3 日,经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发行人根据《公司条例》在中 国香港公司注册处完成注册,取得公司注册证书。发行人设立时的名称为“中国电信 (香港)有限公司(China Telecom (Hong Kong) Limited)”,法定股本为 10,000 港 元,由每股面值为 0.10 港元的 100,000 股股份组成,其中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 股且相 关股款已缴足。 发行人分别于 2000 年 6 月 28 日和 2006 年 5 月 29 日先后更名为“中国移动(香 港)有限公司(China Mobile (Hong Kong) Limited)”和“中国移动有限公司(China Mobile Limited)”。 26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设立时股东情况 发行人注册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移动 BVI 1 50.00% 2 中国移动(香港)集团 1 50.00% 合计 2 100.00% 注: 1、中国移动 BVI 于 1997 年 8 月 13 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设立时的名称为“中国电信香 港(BVI)有限公司(China Telecom Hong Kong (BVI) Limited)”,并于 2000 年 6 月 16 日更名为 “中国移动香港(BVI)有限公司(China Mobile Hong Kong (BVI) Limited)”; 2、中国移动(香港)集团于 1996 年 10 月 10 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设立时的名称为“中国电信 (香港)有限公司(China Telecom (Hong Kong) Limited)”,并分别于 1997 年 8 月 29 日和 2000 年 6 月 28 日先后更名为“中国电信(香港)集团有限公司(China Telecom (Hong Kong) Group Limited)”和“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China Mobile (Hong Kong) Group Limited)”。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0,475,482,897 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 超过 845,700,000 股,不涉及现有股份的转换或出售。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 权,超额发售不超过本次发行 A 股股数(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15%的 A 股股 份。 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安排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 示”之“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及说明”之“(一)关于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 定的承诺”。 (二)持股数量及比例情况 1、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本次发行后(行使超额配 本次发行后(若全额行使 本次发行前 股东名称 售选择权之前) 超额配售选择权)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中国移动 BVI 14,890,116,842 72.72% 14,890,116,842 69.84% 14,890,116,842 69.42% 27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发行后(行使超额配 本次发行后(若全额行使 本次发行前 股东名称 售选择权之前) 超额配售选择权)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其他 港股 5,585,366,055 27.28% 5,585,366,055 26.20% 5,585,366,055 26.04% 股东 A股 / / 845,700,000 3.97% 972,555,000 4.53% 合计 20,475,482,897 100.00% 21,321,182,897 100.00% 21,448,037,897 100.00% 2、主要股东及其他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中国移动 BVI 持有发行人 14,890,116,842 股股 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72.72%。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公司 5,585,366,055 股股份,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7.28%,其他股东中不存在单一股东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 份的情况。 3、发行人国有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第 36 号)和国 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 资产权〔2021〕257 号),中国移动 BVI 的证券账户应标注“CS”标识。 4、本次发行前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三)本次发行前主要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除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移动 BVI 外,其他股东中 不存在单一股东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情况,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中国移动是全球领先的通信及信息服务企业,致力于为个人、家庭、政企、新兴 市场提供全方位的通信及信息服务,是我国信息通信产业发展壮大的科技引领者和创 新推动者。二十余年来,公司持续推进信息技术突破与应用,推动我国信息通信产业 实现了“2G 跟随、3G 突破、4G 同步、5G 引领”的跨越式发展,建成了惠及全球五 28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分之一人口的高速、移动、安全、泛在信息基础设施,业务覆盖全球 200 余个国家和 地区,竭诚服务全国 9.46 亿移动客户、2.05 亿家庭客户、1,553 万政企客户。 一直以来,公司持续推进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在语音、数据、宽带、专线、 IDC、云计算、物联网等业务基础上,积极开拓数字经济新蓝海,不断推出超高清视 频、视频彩铃、和彩云、移动认证、权益超市等个人数字内容与应用,拓展娱乐、教 育、养老、安防等多样化智慧家庭运营服务,引领智慧城市、工业、交通、医疗等产 业互联网 DICT 解决方案示范项目落地。进入 5G 时代,公司积极筑牢“新基建”根 基,夯实千行百业数智化转型的关键基础;加速“新要素”运用,推动信息技术和数 据的汇聚应用,为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促进“新业态”繁荣,丰富拓展数字生 活、生产、治理的信息服务,打造经济社会民生数智化转型升级的创新引擎。 面向未来,公司将进一步以信息技术的融合创新为基础、以基于规模的价值经营 为抓手、以多元市场的全向发力为突破,全面推进信息服务融入百业、服务大众,为 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已形成面向个人市场(C)、家庭市场(H)、政企市场(B)和新兴市场 (N)的完整产品与服务体系,一站式满足各类用户的多元化需求。 1、个人市场主要产品服务 (1)通信服务 个人市场通信服务主要包括移动语音、短彩信、无线上网服务。移动语音服务支 持用户在移动网络覆盖范围内拨打和接听移动电话,支持主叫显示、呼叫转移等增值 服务,同时叠加“全国亲情网”服务可实现多个成员间国内语音互打免费;短彩信服 务能够支持用户编辑和实时传送多种形式信息;无线上网服务是移动互联网的基础, 为客户提供随时随地的互联网接入服务。 公司在境内所有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提供通信服务,并 与全球 200 余个国家和地区合作开通国际漫游,能够满足用户在全球各地的移动通信 需求。2021 年 1-6 月,公司移动电话客户 MOU 为 264.17 分钟,点对点短信发送量为 136.19 亿条,手机上网客户 DOU 为 11.95GB。 29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信息服务 ①和彩云 和彩云是公司面向个人及家庭场景的统一云产品,满足了用户各类数字资产如照 片、视频、文档、通讯录、笔记、微信文件的云端存储、多端同步、智能管理、家庭 共享等需求,具有安全智能不限速的特点。用户可在手机、电脑、电视等多个终端使 用,支持自动备份手机资料、文件、图片等,笔记语音转写与实时转写,以及图片美 化与智能识别生成相册。2021 年 6 月,和彩云月活跃用户已达 1.16 亿户。 ②移动认证 移动认证是基于运营商独有的网关取号和认证能力,使用户一键点击即可完成本 机号码对 APP 或页面的登录、注册,省去记忆、输入账号密码的繁琐,让用户访问互 联网时更便捷、更安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移动认证已接入应用 2.57 万个,日均认 证次数达 16.94 亿次,月活跃用户达 6.75 亿户,已成为国内主流应用第三方登录服务 行业第一,认证业务规模和用户规模亦为全球运营商行业第一。 ③超级 SIM 超级 SIM 产品是基于 SIM 卡内置的安全加密芯片和 NFC 能力,推出的一系列 SIM 卡应用,以“SIM+数字身份”“SIM+数字货币”“SIM+CA 证书”“SIM+交通” “SIM+门禁”“SIM+车钥匙”等组合,使 SIM 卡成为用户随身携带的硬件级安全设 备,满足用户随时随地进行线上安全转账、审批授权、电子签名等需求,可替代 U 盾、Ukey、车钥匙、门禁卡、公交卡等硬件,实现“一卡走天下”。 ④139 邮箱 139 邮箱是公司提供的电子邮件业务,以手机号@139.com 作为邮箱地址,方便易 记,也可设置别名账号保护隐私。用户可通过 WEB、H5、APP 等多种方式随时随地 收发邮件,实现“邮件一来,短信及时提醒”,并能够查询话费账单、收取电子发票, 有效契合个人用户和企业用户的生活、办公全方位信息化服务。2021 年 6 月,139 邮 箱月活跃用户达 1.69 亿户。 ⑤和多号 和多号是基于运营商号码资源及通信能力,帮助用户在不换机、不换卡的情况 30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下,便捷实现一张手机卡多个号码(最多可以申请 3 个副号),满足用户在陌生场景的 隐私沟通需求,主要应用于网购、交友、买房、租房、快递等场景,可有效保护主号 信息。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和多号月隐私保护服务人次达 1.94 亿。 ⑥和留言 和留言是结合移动通信能力及智能语音技术,针对客户不便接听和漏接电话等情 况,为客户提供语音留言、来电提醒和非实时信息交互服务,是传统呼转服务的升级 产品。另外,和留言利用 5G+AI 技术提供对话式智能应答交互,致力于为商务人士、 行业客户、AI 时尚玩家提供视频可视化通信管理服务。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和留言 用户规模达 1.71 亿户。 ⑦权益超市 为满足用户日益增长的数字消费需求,公司充分发挥自身规模优势,打造平台经 济模式,积极拓展权益合作,汇聚海量数字商品,建立了“权益超市”,为用户提供了 覆盖线上线下消费场景的优质生态服务,重构满足各类使用场景的“通信业务+会员权 益”新型产品,打造差异化会员运营。截至 2021 年 6 月末,权益超市已上线超 360 款 数字商品,发展权益融合客户超 1 亿户。 除上述产品服务外,公司为个人市场用户提供国际信息通信服务、咪咕视频、音 乐等数字内容服务、移动支付服务,相关情况参见本节之“四、发行人业务情况”之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之“4、新兴市场主要产品服务”。 公司在个人市场拥有全球最大的用户规模,积累了丰富的运营经验,可快速、精 准把握各类市场需求。通过“连接+应用+权益”融合发展的战略,公司通过多触点的 渠道体系加强融合产品推广、升级三大品牌差异化运营,在提供高品质服务的同时, 持续推出个人端的一系列特色产品应用,引领个人市场通信及信息消费升级。但公司 个人客户中移动业务和固网业务的融合率较低,存量客户的保有压力较大,为后续的 规模经营带来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 2、家庭市场主要产品服务 (1)通信服务 为满足家庭用户远程办公、远程教育、IPTV、视频点播和网络游戏等高速上网需 31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求,公司通过光纤网络向家庭用户提供固定互联网接入服务,在满足家庭用户享受极 速网络服务的同时,为用户构建了优质的一站式智慧家居体验。近年来,公司着力开 展千兆宽带网络建设,为家庭用户提供大带宽、毫秒级超低时延的宽带体验,并为家 庭用户提供“全千兆”整合解决方案。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家庭宽带客户达到 2.05 亿户,同比增长 13.59%,家庭宽带客户规模居全球第一。同时,公司还为家庭用 户提供智能固话、高清视频通话等其他通信服务。 (2)信息服务 ①魔百和 公司基于家庭宽带网络,通过“魔百和”定制终端,为家庭用户提供以“魔百 和”产品为家庭内容连接入口,集影视、娱乐、教育、健康、医疗等丰富的视频服务 和其他增值服务为一体的交互式内容服务,并提供多屏互动的便捷体验,为家庭客户 带来多样化、个性化、高清化的视觉效果和视听享受。截至 2021 年 6 月末,“魔百 和”客户数达 1.54 亿户。 ②家庭安防 为满足用户的家庭安防需求,公司为家庭用户提供包括智能摄像头、智能门锁、 智能猫眼等家庭安防硬件,并配合视频云存储、异常告警通知等增值服务。面向城市 使用场景,公司提供场景化家庭安防解决方案来保障家庭安全,满足家庭用户的高品 质、智能化、全面性的安防需求;面向乡村使用场景,公司打造乡村安防一体化解决 方案,一方面实现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覆盖,解决乡村安全问题,另一方面为外出 务工居民提供远程看护服务。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家庭安防用户超 1,400 万户。 ③智能组网 为有效提升家庭 WiFi 覆盖质量,满足客户家庭智能生活终端连接 WiFi 网络,公 司为家庭用户提供基于以太组网设备、电力组网设备、PoE 面板及室内 WiFi 评测、综 合布线等技术的智能组网业务,为用户提供可靠的家庭有线及无线网络,实现优质的 WiFi 网络覆盖,保证用户工作、娱乐等上网体验,同时为数字家庭业务、智能设备联 网和设备联动等方面提供稳定可靠的家庭网络基础。截至 2021 年 6 月末,智能组网用 户超 4,200 万户。 ④智能语音遥控 32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智能语音遥控是为“魔百和”用户提供全程智能语音交互的产品。用户能够通过 语音控制机顶盒,实现智能化控制功能,为家庭用户提供优质视觉语音交互体验。截 至 2021 年 6 月末,智能语音遥控用户超 3,900 万户。 公司在家庭市场拥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已成为国内市场客户规模最大的家庭宽带 运营商和大屏内容服务提供商。公司以“千兆家宽、千兆 WiFi、千兆 5G、千兆应 用、千兆服务”的“全千兆”策略为引领,通过多触点、广覆盖、融合化的渠道服 务,全面推动智慧家庭服务升级。但作为家庭市场的后进入者,公司部分地区的家庭 宽带份额尚未达到主导地位,部分地区宽带品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距。 3、政企市场主要产品服务 (1)通信服务 ①集团专线 集团专线是公司依托网络资源,为政企客户提供的高质量有线网络传输服务,满 足客户数据传送、互联网访问等需求。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集团专线已架设超 2,320 万条,服务政企客户超 701 万家。 ②集团短彩信 集团短彩信是为政企客户提供快速便捷地向个人用户发送信息的服务,满足客户 企业通知、活动通知、民生服务等消息发布需求,并支持短信、彩信以及 5G 行业消 息等类型。2020 年,集团短信全年计费量达 6,668.83 亿条;2021 年 1-6 月,集团短信 计费量达 3,239.08 亿条。 ③集团语音 集团语音是为政企客户提供的办公固话、呼叫中心等服务,满足日常办公、业务 咨询、售后服务等场景的需求。集团语音具备总分机、短号互拨、呼叫转移、企业视 频彩铃等功能,实现跨固话手机、跨区域免费互打,有效降低政企客户通信成本。同 时,集团语音提供手机智能路由、云客服等呼叫中心功能,帮助政企客户打造智慧营 销及客户服务综合接入门户。 ④物联卡 物联卡是基于物联网专网提供的移动通信接入产品,为政企客户提供语音、短 33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信、数据等服务。物联卡广泛使用于车联网、共享服务、智能抄表、金融支付、工业 制造等行业场景,并为客户提供连接管理、API 能力开放等智能服务,满足客户物联 卡自主管理要求。截至 2021 年 6 月末,物联卡服务政企客户达 27.3 万家。 ⑤5G 专网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率先发布的 5G 专网产品,提供优享、专享、尊享三类网络服 务模式,实现“网随业动、按需建网”。优享模式基于网络切片技术,为行业客户提供 高速率、高隔离的专网体验;专享模式基于增强覆盖、边缘计算技术,满足行业客户 低时延、高保密性等业务需求;尊享模式基于 2.6GHz 和 4.9GHz 双频协同,为行业客 户建设高定制化、高安全性服务。公司 5G 专网运营平台能够满足客户“自运维、自 服务、自开发”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可视化运营体验。同时,公司 5G 专网创 新 BAF 多量纲商业模式,支持针对行业客户需求的灵活定制。5G 专网作为垂直行业 基础应用,已在工厂、矿山、港口、医院等多场景应用,截至 2021 年 6 月末,累计落 地项目达 922 个。 (2)信息服务 ①移动云 移动云是面向政企客户需求提供的公有云产品体系,包括弹性计算、存储、云网 一体等 IaaS 产品,数据库、中间件等 PaaS 产品,以及海量优质 SaaS 应用,并针对政 务、金融、教育、医疗、互联网等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移动云在国 内 公 有 云 服 务 市 场 排 名 逐 年 提 升 , 2020 年 , 公 司 移 动 云 服 务 收 入 同 比 增 速 达 353.83%;2021 年 1-6 月,移动云服务收入同比增速达 118.11%;收入增速领跑行业。 ②IDC IDC 业务是公司为满足政府、互联网、金融等行业客户的高速互联网连接和设备 托管等信息化需求,提供的主机托管、网络接入、增值服务及配套的新型基础设施服 务。2020 年,公司 IDC 业务收入 162.39 亿元,同比增长 54.42%;2021 年 1-6 月, IDC 业务收入 117.99 亿元,同比增长 27.02%;增速均领先行业平均水平。 ③信息化应用产品 公司信息化应用产品是可面向通用行业推广、标准化程度高的产品,包括云视 34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讯、和对讲、千里眼等。 云视讯面向远程党建、政务办公、同步课堂、云考场、远程医疗、远程招商、远 程司法等应用场景提供高品质、专业级的视频会议服务,支持专业高清视频终端、手 机、SIP 电话等多种终端灵活接入。截至 2021 年 6 月末,云视讯高清会场数达 15.1 万 个。 和对讲是融合集群调度和视频能力的公网对讲产品,面向政企客户提供无距离限 制、安全可靠、低时延的超高清视频对讲服务,具备组织架构灵活管理、地图可视化 调度、软硬终端互通、数据云化备份等优势。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和对讲服务企业数 量达 7.3 万家,用户数突破 168 万。 千里眼是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视频监控产品,为客户提供基础监控、统一管理、 智能应用等能力,可应用于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疫情防护、 应急救援等移动/固定监控场景中,助力社会治理效率提升。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千 里眼行业视频监控路数已突破 160 万路,服务政企客户超过 15 万家。 ④行业 DICT 解决方案 公司聚焦行业数字化转型痛点,整合终端、网络、平台以及场景化应用等能力, 打造形态丰富、功能完备、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行业 DICT 解决方案,满足政企客户的 定制化需求。 在智慧交通领域,公司依托 5G 专网、车路协同网打造了 5G 车路协同解决方案, 为地方政府、高速建设及运营单位、公交运营公司、园区等客户提供智能网联示范区/ 测试场、智慧高速、智慧公交和网联无人车等行业应用,实现道路交通参与者之间的 协同感知、决策控制和智能调度。公司已打造全国目前最大的 5G 车路协同示范区, 并联合合作伙伴打造首款 5G 网联自动驾驶车。 在智慧教育领域,公司打造了 5G 智慧校园解决方案,满足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 类客户的区域教学管理、校园安全监管、教育教学等管理教学需求,提供智慧教学、 智慧管理、平安校园等 6 个典型应用场景。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 5G 智慧校园解 决方案已服务学校超过 2 万所。 在智慧医疗领域,公司面向政府部门、各级医疗机构打造覆盖院内、院间、院外 的全场景医疗服务一体化方案,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触手可及。客户可体验线上咨询和 35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线下就医无缝衔接,享受便捷高效的服务。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累计服务全国超 1 万家医疗机构,开创全球首例 5G 远程人体手术、全球首次 5G 灾难医学救援等多项 行业第一。 除此之外,公司面向工厂、矿山、电力、港航、智慧城市、文旅、媒体等十余个 细分领域打造了一批行业 DICT 解决方案。公司推进 5G+工业互联网深入生产制造环 节,实现大规模数据采集、视觉质检、远程控制,助力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面向矿 山行业无人化、少人化要求,打造 5G 无人化采掘、5G 无人矿卡作业、5G 高清视频监 控等解决方案,助力实现“无人矿山,透明矿山”;推动智能电网与 5G 技术融合,实 现配电自动化,助力电网泛在互联;打造 5G+智慧港口,形成 5G 港机远控、5G 智能 理货、5G 无人水平运输等解决方案,助力港口理货的准确率及效率提升。 公司在政企市场加速信息技术融入千行百业,增长动能强劲。公司聚焦重点产 品、重点行业,持续推进“网+云+DICT”融合发展,着力打造云网一体、云数融通、 云智融合、云边协同的差异化优势,实现移动云和 DICT 收入增幅领先行业,推动 5G 垂直行业拓展保持行业领先。但作为政企市场的后进入者,公司部分区域公司的专 线、IDC 等基础资源类业务市场份额尚未达到主导地位,部分地区业务品质与同行业 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距。 4、新兴市场主要产品服务 (1)国际业务 在国际信息通信服务方面,公司围绕个人、企业、境外运营商三大类客户,提供 国际话音、短信、数据、互联网接入、数据中心、云网等产品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①个人市场 公司为个人客户提供包括国际数据、话音、短彩信、虚拟运营商、流量全球卡等 全球及海外本地移动互联服务,以及覆盖机票酒店预订、翻译、汇率、旅游购物指南 等一站式出行生活平台服务。 ②企业市场 公司基于丰富的全球资源,为各行各业、跨境企业提供全面、优质的国际信息通 信解决方案服务,包括云网融合、国际数据连接、数据中心、ICT 解决方案、物联网 36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解决方案等,服务全球千余家企业。 ③境外运营商市场 公司为境外运营商客户提供一站式话音、短信、数据、物联网及专业服务,与 466 家运营商达成深度合作,联合 27 个电信行业领先伙伴开展“牵手计划”,覆盖全 球超过 30 亿移动用户。 (2)数字内容 数字内容主要产品包括视频彩铃、咪咕视频、云 VR/云 AR、云游戏、咪咕音乐、 咪咕阅读等,具体情况如下: ①视频彩铃 视频彩铃在用户拨通电话、等待接听时为主叫用户提供一段短视频内容。截至 2021 年 6 月末,视频彩铃订购用户规模达 1.89 亿户。 ②咪咕视频 咪咕视频是面向互联网用户推出的综合类视频客户端产品,为用户提供海量的影 视、综艺及顶级体育赛事直播等超高清视频直播、超高清视频点播及超高清视频回看 等服务。2021 年 6 月,咪咕视频全场景月活跃用户达 2.42 亿户。 ③云 VR/云 AR 云 VR 即虚拟现实,是通过云计算技术,将视频、游戏等内容形态进行渲染,生 成视频流媒体后借助 5G 高速率、低时延的网络特性,通过终端推送至用户。公司将 AR 真实+虚拟融合技术应用于文旅、文博、新零售行业,为用户提供现实环境中的物 理和增强信息。 ④云游戏 云游戏充分发挥 5G 网络、云计算能力,结合边缘计算和网络切片技术,为用户 提供超大带宽、超低延迟的云游戏体验,实现了云端运行、无需下载、即点即玩的功 能,创新提供云观战、云对战、云助战等游戏服务。2021 年 6 月,云游戏全场景月活 跃用户规模超 4,800 万户。 ⑤咪咕音乐 37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咪咕音乐 APP 面向“音乐、通信、演艺”三大领域的广大音乐爱好者用户,打造 全场景、沉浸式泛音乐平台,构建多场景音乐体验生态,提供千万级高品质正版曲库 在线试听及下载、海量高清 MV 在线点播、每年超过 500 场演艺直播互动。2021 年 6 月,咪咕音乐全场景月活跃用户达 2.07 亿户。 ⑥咪咕阅读 咪咕阅读是集数字阅读内容和用户互动社区,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数字出版和实 体出版融合沉浸式阅读和互动体验的平台,为用户提供内容消费、生产和互动服务, 拥有近 60 万册正版图书和 25 万集有声内容。2021 年 6 月,咪咕阅读全场景月活跃用 户超 7,800 万户。 (3)和包支付 和包支付聚焦与用户生活密切相关的交通出行、车主服务、食堂消费、民生缴费 等特色刚需场景,提供移动支付服务。和包出行支持公交、地铁、轮渡及部分出租车 使用,实现一次开卡、全国通行,适用城市超 330 个;和包车主是向用户提供加油、 充电、洗车等一站式服务的车主场景,用户支付便捷优惠;和包食堂是为政企、校园 食堂提供的集智能支付、客户管理、精准营销于一体的解决方案;民生缴费为用户提 供水电燃气生活缴费,使用户足不出户享受生活便捷。 (三)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采购共享服务中心,统筹供应链发展规划、供应链体系建设和合规风险 管理。共享服务中心负责一级集中采购与供应链专业化运营服务,着力提升采购效益 与质量;公司下属单位设立采购部门,负责二级集中采购与下属单位供应链管理。 采购需求部门提交采购申请后,采购实施部门确认是否已有可执行的集中采购框 架协议,如有且合同产品与份额可满足需求,则直接发起采购订单;如没有对应可执 行的集中采购框架协议,则由采购部门发起采购流程,根据需求部门技术需要及市场 情况分析确定采购方案,通过招标、比选等方式组织确定供应商并完成合同签署,以 满足采购需求。 38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销售模式 公司通过实体渠道、线上渠道和人员直销渠道为客户提供各类通信及信息服务。 实体渠道即通过具有固定场所的营业服务网点为客户提供到店的销售和服务,目 前公司拥有近 33 万家实体渠道。线上渠道即通过非接触的服务方式为客户提供服务, 既包括 10086 热线、网上营业厅、手机 APP 等方式,也包括在众多大型互联网平台上 开设的服务触点,线上渠道月均触达用户超 5 亿,提供 7×24 小时的便捷服务。直销 渠道主要指通过公司授权认证的直销人员为客户提供一对一的销售服务,包括面向个 人客户、家庭客户提供点对点或上门服务,也包括客户经理面向政企客户提供个性化 的信息化解决方案服务。 公司各销售渠道的盈利模式(收入成本端情况)、业务流程、与客户的结算方 式、相关资金流情况如下: 公司收 公司成本 与客户结 销售渠道 业务流程 资金流情况 入端 端 算方式 公司直接与客户对接,客 客户通过各类 房租、水 户选择和购买公司提供的 渠道以自身账 线下自 电和人工 服务和产品后,由公司向 户 充 值 或 支 有门店 等 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产 付。自有渠道 品 方面,资金直 接流入公司账 户;社会渠道 实体 各渠道 客户在线下社会渠道门店 方面,大部分 渠道 本身不 选择和购买公司服务和产 资金由客户直 直接产 品后,由公司向客户提供 线下社 社会渠道 接向公司账户 生 收 相应的服务和产品,公司 会渠道 费用等 公司每月 支付,少量客 入,公 根据线下社会渠道业务完 向客户发 户向社会渠道 司利用 成及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送账单, 支付款项,公 各渠道 并向其支付费用 客户以预 司定期与社会 向客户 存或定期 渠道进行结算 提供各 客户通过公司在线渠道, 付费等方 类 服 系 统 建 自主选择、购买公司提供 式结算 线上自 务,并 设、人工 的服务或产品,选购完成 客户通过各类 有渠道 作为业 等 后,公司向客户提供相应 渠道以自身账 务推广 的服务或产品 户 充 值 或 支 入口 线上 客户通过公司合作的线上 付,相关资金 渠道 渠道自主选择、购买公司 直接进入公司 提供的服务或产品,选购 账户,不存在 线上社 社会渠道 完成后,公司向客户提供 通过线上社会 会渠道 费用等 相应的服务或产品,公司 渠道转结情形 按照对社会渠道的考核情 况,向其支付费用 39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收 公司成本 与客户结 销售渠道 业务流程 资金流情况 入端 端 算方式 对于为个 对于为个人或 人或家庭 家庭市场客户 市场客户 提供的上门服 提供的上 务,由客户向 由经公司授权认可的直销 门服务, 公 司 账 户 支 人员为个人或家庭客户提 根据服务 付;对于政企 供上门服务,或面向政企 内容进行 人员直销渠道 人工等 市场客户,主 市场客户推广销售政企产 结算;对 要由客户直接 品,公司向客户提供相应 于政企市 向公司账户支 的服务或产品 场客户, 付,部分政企 与客户主 客户由政府部 要以合同 门、主管单位 约定方式 等统筹付款 直接结算 对于个人和家庭业务,公司每月向客户发送账单,客户以预存或定期付费等方式 结算并通过自身账户充值或支付,大部分资金直接进入公司账户。对于线下社会渠 道,存在少量客户向社会渠道商支付,并在社会渠道商预存于公司款项金额范围内由 社会渠道商转结的情形。对于政企业务,主要由政企客户直接向公司支付,部分政企 客户由政府部门、主管单位等统筹付款,该等情况已于合同签订时明确约定或以出具 函件等形式约定,具有合理性。 3、客服模式 公司拥有完整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服务网点实现对全国市、县、乡镇全覆盖, 10086 客户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热线服务,快速触达各类用户,及时响应 各类需求。同时公司实施千人千面特色服务策略,推出老年客服热线人工“一键接 入”、营业厅“爱心专席”等,给客户带来专属化、便捷化服务体验。为顺应消费行为 线上化及非接触式服务趋势,公司建立了包含 APP、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多渠道的 互联网服务体系,打通互联网与 10086 热线和线下网点的通路,实现“客户在哪、服 务在哪”。 (四)行业竞争情况 1、通信服务领域 由于通信行业目前发展较为成熟且通信服务具有较高的经营资质壁垒,各国对于 电信运营商资格的准入均有着较为严格的审核与管理,因此电信运营商市场的参与者 40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较少,市场竞争格局相对稳定。随着我国通信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通过分拆、 重组等方式,逐步形成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市场主体,通信服务的 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 目前,中国移动是国内通信服务领域的主导运营商。移动通信方面,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的移动客户数为 9.46 亿户,市场份额为 58.42%;其中,5G 套餐客户数 达 2.51 亿户,市场份额为 50.63%。有线宽带方面,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的有线 宽带客户数为 2.26 亿户,市场份额为 47.01%。 2019 年 6 月,中国广电获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 5G 商用许可证,我国通信行业在 5G 时期将迈向新的格局。 2、信息服务领域 在数字产业化方面,云计算、IDC 等市场发展迅速,竞争日益激烈。根据中国信 通院数据,2020 年我国云计算市场规模达 2,091 亿元,预计 2025 年将达到 6,000 亿 元,其中以阿里巴巴(阿里云)、腾讯(腾讯云)、华为(华为云)为代表的科技公司 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电信运营商近年来持续深入推进云化转型,市场排名和认可度不 断提升。我国 IDC 市场主要由电信运营商主导,形成了基础电信运营商及众多第三方 IDC 厂商共同提供数据中心服务的市场格局,根据中国信通院数据,2020 年我国 IDC 市场规模约为 1,168 亿元,到“十四五”末有望超过 4,000 亿元。 在产业数字化方面,数字化服务融合创新不断深化,市场竞争逐步从单一产品服 务竞争向更高形态的通用平台与生态系统竞争演变。由于产业数字化正处于快速推广 阶段,且产业体系涉及软硬件、感知和传输、平台、计算机应用等多个领域,市场参 与者众多,市场集中度相对较低。电信运营商、通信设备商、互联网公司和垂直行业 企业正在加大力度整合资源,围绕产业生态主导权展开竞争。电信运营商发挥全网资 源和运营能力优势,拓展云、数据平台等关键业务;领先互联网公司发挥技术能力优 势,卡位云、人工智能等专业平台;通信设备商依托较强的软硬件集成研发和定制能 力优势,延伸至云网端全栈服务;垂直行业企业拥有更加深刻的行业理解和积淀优 势,分行业提供一站式数字化服务。 41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公司的行业地位 1、通信服务领域 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电信运营商,亦是全球网络和客户规模最大、盈利能力领先、 市值排名位居前列的世界级电信运营商。根据 ITU 统计数据,截至 2020 年末全球移动 客户数和有线宽带客户数约为 81.52 亿户和 11.78 亿户,公司的移动客户数和有线宽带 客户数均位列全球电信运营商第一,市场份额分别约为 11.56%和 17.83%。 2020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7,680.70 亿元,净利润为 1,081.34 亿元;2021 年 1-6 月,公司营业收入为 4,436.47 亿元,净利润为 591.86 亿元;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 移动客户数为 9.46 亿户,国内市场份额为 58.42%,有线宽带客户数为 2.26 亿户,国 内市场份额为 47.01%;营业收入、净利润和客户规模均排名国内第一。公司牢牢把握 5G 发展机遇,积极开拓数字经济新蓝海,截至 2021 年 6 月末,5G 套餐客户数达到 2.51 亿户,规模居全球第一。 2、信息服务领域 在云计算业务方面,公司近年来“云改”效果显著,移动云业务市场认可度不断 提升。根据 IDC 咨询报告,移动云在 2021 年第一季度中国公有云 IaaS+PaaS 服务中位 列第九。2020 年,公司移动云业务收入达到 91.72 亿元,同比增长 353.83%;2021 年 1-6 月移动云业务收入达到 97.21 亿元,同比增长 118.11%。 在 IDC 业务方面,2020 年公司 IDC 业务收入达到 162.39 亿元,同比增长 54.42%;2021 年 1-6 月 IDC 业务收入达到 117.99 亿元,同比增长 27.02%。公司 IDC 资源主要分布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等重点区域,服务众多互联网 企业、政府客户、金融客户等。 面向产业数字化,公司坚持“网+云+DICT”融合发展,推进 5G+AICDE 融合创 新,聚焦 18 个细分行业累计打造 200 个集团级龙头示范项目和超 4,000 个 5G 垂直行 业项目,提升千行百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第三届“绽 放杯”5G 应用征集大赛中,公司共有 105 个项目获奖,占总获奖数近 60%,且一、二 等奖获奖占比高达 73%。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物联网连接数达到 9.79 亿,居国 内电信运营商第一,中国移动物联网联盟正式成员已超过 1,700 家。依托 5G 网络服 务,公司推动传统产业商业模式创新、整合产业资源,赋能智慧社会建设升级。 42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概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通信设备 1,702,526 -1,129,396 -13,951 559,179 房屋及建筑物 160,968 -61,049 -6 99,913 办公设备及其他 17,138 -12,448 -9 4,681 合计 1,880,632 -1,202,893 -13,966 663,773 2、境内自有房产 (1)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境内拥有的主要自有房产数量共计 12,255 处、建 筑面积合计约 24,961,807.79 平方米。公司就 10,524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7,496,701.14 平方米的主要自有房产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该等房产建筑面积占公司主要自有房产 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 70.09%。公司就 1,731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7,465,106.65 平方 米的主要自有房产尚未取得或正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该等房产建筑面积占公司主要 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 29.91%。 (2)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主要自有房产 公司在境内拥有的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主要自有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①就 9,210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6,809,566.14 平方米的房产,公司已取得房屋权 属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该等房产建筑面积占公司主要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约 为 67.34%。 就上述房产中,土地使用权证记载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或“转让”的房 产,公司依法享有该等房产的所有权和该等房产占用范围内土地的使用权,有权依法 43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占有、使用、出租、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等房产。就上述房产中,土地使 用权证记载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授权经营”、其他或土地使用权证未记 载土地使用权类型的房产,鉴于公司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且该等房 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抵押或其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形,公司占 有、使用该等房产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但公司在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 等房产前需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需办理的其他手续。 ②就 1,314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687,135.00 平方米的房产,公司已取得房屋权属 证书,但未取得该等房产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该等房产建筑面积占公司 主要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 2.75%。 就上述房产,(a)鉴于公司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公司占有、使用该等房产不存 在实质性法律障碍,但公司在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等房产前需依法取得该 等房产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b)如果因土地使用权人的原因导致该等房 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被拍卖、处置,则该等土地上公司的房产也将一并被拍卖、处 置。该等情形下,公司可能丧失对该等房产的所有权,但有权取得被拍卖、处置房产 的变现款项。 鉴于该等房产建筑面积占公司主要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较小且分布于不同 区域,同时发生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房产被拍卖、处置的可能性较低, 且该等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抵押或其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情 形,该等房产的权属瑕疵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尚未取得或正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主要自有房产 公司在境内拥有的尚未取得或正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主要自有房产的具体情况 如下: ①就实际占有的 782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6,439,610.72 平方米的房产,公司尚未 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但已取得该等房产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该等房产建 筑面积占公司主要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 25.80%。 就上述房产,公司在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等房产前需取得该等房产的 房屋权属证书,对于其中房产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授权 经营”、其他或土地使用权证未记载土地使用权类型的房产还需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 44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续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需办理的其他手续。鉴于公司已经取得该等房产占用范围内土 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且该等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抵押或其他使 用权受到限制的情形,该等房产的权属瑕疵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 ②就实际占有的 949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025,495.93 平方米的房产,公司尚未 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该等房产建筑面积占公司主要自有房产总建筑面 积的比例约为 4.11%。 就上述房产,公司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但公司使用该等房产 进行有关的业务活动并未因未取得或暂未取得相关的权属证书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且该等房产建筑面积占公司主要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的比例较小,不存在导致公司遭 受重大损失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境内租赁房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境内承租使用的主要租赁房产数量共计 4,689 处、 建筑面积合计约 4,099,585.72 平方米。就 3,694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3,124,498.83 平方 米的主要租赁房产,出租方已提供权属证书或有权租赁证明文件。该等房产建筑面积 占 主 要 租 赁 房 产 总 建 筑 面 积 的 比 例 约 为 76.21% 。 就 862 处 、 建 筑 面 积 合 计 约 850,633.10 平方米的主要租赁房产,出租方未提供权属证书或有权租赁证明文件,但 出租方已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或作出书面赔偿承诺,如因租赁房屋产权纠纷给承租方造 成损失的,出租方将予以赔偿。该等房产建筑面积占主要租赁房产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约为 20.75%。就 133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24,453.79 平方米的主要租赁房产,出租方 未提供权属证书或有权租赁证明文件,也未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或作出上述赔偿承诺。 该等房产建筑面积占主要租赁房产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 3.04%。 4、境外物业 (1)境外自有物业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境外主要控股子公司在境外拥有的自有物业数 量共计 17 处,主要为办公室、基站、车位及机房。 (2)境外租赁物业 45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境外主要控股子公司在境外承租使用的租赁物 业数量共计 71 处,主要为办公室、仓库、业务运营中心及销售中心。 (二)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境内拥有的主要自有土地共计 8,816 宗、面积合计 约 30,657,860.07 平方米。就 8,257 宗、面积合计约 29,747,125.02 平方米的主要自有土 地,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该等土地面积占主要自有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约为 97.03%。就实际占有的 559 宗、面积合计约 910,735.05 平方米的主要自有土地,公司 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该等土地面积占主要自有土地总面积的比例约为 2.97%。 2、商标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境内拥有的主要注册商标共计 3,836 项,在境外拥 有的主要注册商标共计 40 项;除前述情况外,中国移动集团授权许可公司使用的境内 外主要注册商标共计 1,461 项。 3、专利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境内拥有或使用的已获授予的主要专利共计 9,139 项,在境外拥有或使用的已获授予的主要专利共计 373 项;前述专利中的 6,384 项登 记在中国移动集团名下或由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共同登记。 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共计 3,655 项。 5、域名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的主要注册域名共计 235 项。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中国移动 BVI,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移动集团。中国移动 BVI 为投 资控股主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中国移动 BVI 控制的其他企业仅拥有及 46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租赁资产,未实际经营业务。公司是中国移动集团下属唯一上市公司和主要经营主 体,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中国移动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主营业务不 存在竞争或无实际业务经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 不存在同业竞争。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国移动 BVI 及其股东中国移动(香港)集团、发行人实际控制 人中国移动集团已就避免与发行人之间的同业竞争分别作出承诺。 (二)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1、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财会 〔2006〕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发行人适用的规则的规定,发行 人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企业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直 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企业包括中国移动 BVI、中国移动(香港)集团、中国移动 集团。 (2)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股 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主要企业包括中 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移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移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 京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天津通信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辽宁通信服 务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河北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河南省飞达通信 开发有限公司、福建迅捷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海南省信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广 西通信服务公司、安徽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湖北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湖南通信服务有 限公司、江西中移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四川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重庆通信服务有限责 任公司、陕西通信实业有限公司、山西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吉林中移通信服务有限公 司、黑龙江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通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通信服务有限公 47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司、甘肃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青海中移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贵州中移通信服务有限公 司、云南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新疆通信服务有限公司、西藏通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 京 通 信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CMPak Limited 、 Fu Hao Properties Limited 、 Extra Step Investments Limited、CMCC Infrastructure Holdings Limited。上述企业的控股子公司亦 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3)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企业 直接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企业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除发行人控股股东外,不存在单一股东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的情况。 (4)发行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成员单位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发行人的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以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成员单位的合营企业及 联营企业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主要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相关情况参见招股 意向书“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之 “(二)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 (5)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 发行人的控股子公司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的相关情况参 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 与分析”之“(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发行人与该等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中已抵销。 (6)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直接或者间接控 制发行人的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相关情况参见本节之 “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发行人的关联方,包括其配 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 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7)其他主要关联方 48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现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前述人员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前述 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发 行人的关联方。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发行人的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 者前述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曾经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发行人报告期 内相应时点的关联方。 2、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①向关联方提供服务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方 交易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国移动集团 通信与信息服务、 635 0.14% 979 0.13% 521 0.07% 80 0.01% 及其子公司 通信设施建设服务 浦发银行 通信与信息服务 127 0.03% 234 0.03% 244 0.03% 368 0.05% 通信与信息服务 57 0.01% 24 0.00% 12 0.00% 24 0.00% 中国铁塔 通信设施建设服务 245 0.06% 283 0.04% 178 0.02% 168 0.02% 其他 通信与信息服务等 119 0.03% 237 0.03% 157 0.02% 60 0.01% 合计 1,183 0.27% 1,757 0.23% 1,112 0.15% 700 0.10% 注:占比指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向中国铁塔提供的通信设施建设服务主要为向其提供与通信铁塔等通信工程 相关的设计、建造及维护等服务。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的通信与信息服务主要为向其提供的集团短彩信及专线等通信 服务。 49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②向关联方出租物业并提供管理服务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方 交易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国移动集团 物业租赁及管理服 143 0.03% 280 0.04% 197 0.03% 223 0.03% 及其子公司 务 物业租赁及管理服 中国铁塔 9 0.00% 32 0.00% 30 0.00% 40 0.01% 务 物业租赁及管理服 其他 1 0.00% - - - - - - 务 合计 153 0.03% 312 0.04% 227 0.03% 263 0.04% 注:占比指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③自关联方接受服务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方 交易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网络资产使用 1,734 0.55% 1,891 0.35% 1,522 0.30% 2,307 0.46% 中国移动 网络容量使用 1 0.00% 4 0.00% 30 0.01% 402 0.08% 集团及其 子公司 通信与信息服务 16 0.01% 188 0.04% 107 0.02% 5 0.00% 采购终端及设备 4 0.00% - - 141 0.03% - - 中国铁塔 铁塔资产综合服务 21,317 6.81% 41,438 7.77% 39,843 7.77% 37,837 7.62% 亚信科技 技术支撑服务 1,467 0.47% 3,387 0.64% 3,261 0.64% / / 信息服务、技术支 其他 671 0.21% 617 0.12% 676 0.13% 579 0.12% 撑服务等 合计 25,210 8.05% 47,525 8.91% 45,580 8.89% 41,130 8.29% 注: 1、占比指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2、“/”指根据相关规则,当年该公司不构成关联方。 公司使用中国移动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网络资产所产生的费用于 2019 年有所下降, 主要系 2019 年 8 月,公司收购中国移动集团子公司与“村村通电话工程”有关的房屋 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通信设备及传输管线等资产,收购完成后,公司无需再租赁该 类资产。 50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亚信科技向公司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主要为其向公司提供的相关软件产品及服 务。 ④自关联方租入物业并接受管理服务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联方 交易类别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中国移动集团 物业租赁及管理服 795 0.25% 1,365 0.26% 1,147 0.22% 1,016 0.20% 及其子公司 务 物业租赁及管理服 其他 3 0.00% 13 0.00% 11 0.00% 6 0.00% 务 合计 798 0.25% 1,378 0.26% 1,158 0.22% 1,022 0.20% 注:占比指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 ⑤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 交易类别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利息支出 75 170 187 142 中国移动集团及 收到的短期存款 34,168 26,706 21,637 10,873 其子公司 偿还的短期存款 26,706 21,637 10,873 8,611 利息收入等 714 744 1,520 1,553 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 512 21 4,249 2,334 收益 提供拆出资金 5,200 10,000 11,700 9,470 浦发银行 收回拆出资金 6,700 8,100 11,470 9,100 认购交易性金融资产 13,326 16,216 76,442 63,060 收回交易性金融资产 6,003 45,014 63,080 51,960 投资收益 44 204 358 242 中国铁塔 发放贷款 - 2,500 7,450 14,950 收回贷款 - 7,450 11,000 12,000 公司与中国移动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资金往来主要为中移财务公司自中国移动集团 及其子公司吸收存款,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利息支出。 公司与浦发银行的资金往来主要为公司购买浦发银行理财产品及中移财务公司向 51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浦发银行提供同业拆借资金,上述交易分别形成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利息收入 主要为公司存放在浦发银行的存款产生的利息。 公司与中国铁塔的资金往来主要为中移财务公司向中国铁塔提供贷款,以及因此 而产生的投资收益。 (2)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9 年 8 月,公司自中国移动集团子公司收购与“村村通电话工程”有关的房屋 建筑物、土地使用权、通信设备及传输管线等资产,总对价按照评估价值确定约为 8.73 亿元。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03 800 1,249 533 相较于 2018 年及 2020 年,公司 2019 年关键管理人员薪酬较高,主要系 2019 年 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共 13 名,较 2018 年增加了 4 名,以及当年关键管理人员三年考核 任期届满,公司向其发放了任期激励。 (4)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科目 企业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中国移动集团 2,419 2,284 1,980 852 及其子公司 中国铁塔 220 108 133 164 应收账款 其他 208 131 109 79 合计 2,847 2,523 2,222 1,095 中国移动集团 7,102 6,366 6,775 5,871 及其子公司 中国铁塔 15,097 10,705 10,883 10,182 应付账款 亚信科技 2,154 1,963 1,814 / 其他 571 337 366 248 合计 24,924 19,371 19,838 16,301 其他应收款 中国移动集团 53 478 277 145 52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1 年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科目 企业名称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及其子公司 浦发银行 3,021 3,009 1,100 870 中国铁塔 2,854 2,899 8,455 11,662 合计 5,928 6,386 9,832 12,677 中国移动集团 34,287 26,796 21,737 11,033 及其子公司 其他应付款 其他 79 94 141 150 合计 34,366 26,890 21,878 11,183 中国移动集团 19 17 15 12 及其子公司 预收款项 其他 11 20 15 2 合计 30 37 30 14 中国移动集团 15 6 2 5 及其子公司 中国铁塔 6 10 36 160 预付款项 其他 24 13 5 - 合计 45 29 43 165 中国移动集团 859 679 399 / 及其子公司 使用权资产 中国铁塔 25,398 30,355 40,316 / 合计 26,257 31,034 40,715 / 中国移动集团 995 770 468 / 及其子公司 租赁负债 中国铁塔 30,105 37,729 43,142 / 合计 31,100 38,499 43,610 / 银行存款 浦发银行 51,534 55,977 59,205 44,955 银行存款应 浦发银行 987 489 821 815 计利息 交易性金融 浦发银行 33,015 25,692 54,490 41,128 资产 中国铁塔 1,644 1,189 356 135 应付票据 其他 23 25 - - 合计 1,667 1,214 356 135 注:“/”指根据相关规则,当年该公司不构成关联方,或因会计政策变更,当年不适用该会计科 目。 53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3、关联交易制度安排及决策程序 (1)关联交易制度安排 公司于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A 股上市后适用稿)》《董事会议事 规则》及《关联(连)交易管理办法》中,对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等作出明 确规定,确立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关联交易董事会上的回避制度,明确董事会及股东 大会各自审批关联交易的权限。 (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适用的《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 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审 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行人 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按照交易发生时适用的《中国移动有 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等有关制度及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交易价格由 交易方根据市场情况及变化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发行人及股东的最大利益。” 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董事 8 名,其中执行董事 4 名、独立非 执行董事 4 名,均由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批准委任及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的 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董事任期起始时间 杨 杰 执行董事兼董事长 2019 年 3 月 董 昕 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2017 年 3 月 王宇航 执行董事 2019 年 10 月 54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董事任期起始时间 李荣华 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 2020 年 10 月 郑慕智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3 年 3 月 周文耀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3 年 5 月 姚建华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7 年 3 月 杨 强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8 年 5 月 公司各位董事的简历情况如下: (1)执行董事 杨杰先生,196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国雷恩商学院工商管 理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杨杰先生曾任山西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山西省电 信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北京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电信集团北方电信事业部 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以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等职务。杨杰先生现任公司执行董事兼 董事长,并同时担任中国移动集团董事长及中移通信董事、董事长。 董昕先生,1966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上海交通大学和法国雷 恩商学院联合颁发工商管理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会计师。董昕先生曾任原邮 电部财务司企业财务处副处长,原信息产业部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经济调节处处 长,中国移动集团财务部、计划建设部总经理,海南移动、河南移动、北京移动董事 长、总经理,中国移动集团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中国铁塔非执行董事,以及本公司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董昕先生现任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并同时担任中国移 动集团及中移通信董事、总经理。 王宇航先生,196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连海运学院轮机 管理专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王宇航先生曾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发展 部副总经理、监督部总经理、监察室副主任、法律中心主任、人事部总经理,中远美 洲公司副总裁,中远造船工业公司总经理,中远船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 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远海运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 事兼副董事长,中远海运国际(新加坡)有限公司非独立非执行董事兼主席,以及中 55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远海运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主席。王宇航先生现任公司执行董事,并同 时担任中国移动集团董事及中移通信董事。 李荣华先生,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武汉大学高级管理人 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李荣华先生曾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 副主任、主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国家电网海外投资有限公司(香港) 董事、董事长,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国网英大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董事长。李荣华先生现任公司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并同时担任中国移动集团总 会计师及中移通信董事兼副总经理。 (2)独立非执行董事 郑慕智先生,1950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拥有英国永久居 留权,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香港大学名誉大学院士、香港浸会大学及香港岭南大 学荣誉法学博士,执业律师。郑慕智先生曾任胡百全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为该 所顾问律师。郑慕智先生为香港董事学会创会主席,现为该会荣誉会长及荣誉主席。 郑慕智先生曾任香港立法局议员,开达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以及 ARA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独立非执行董事。郑慕智先生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同时 担任廖创兴企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事,港华燃气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粤海投 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香港中华煤气有限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香港保险业监管局主席。 周文耀先生,194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拥有英国永久 居留权,香港大学机械工程学理学士学位和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香港大学、香港理 工大学院士,香港科技大学荣誉院士及香港公开大学荣誉社会科学博士。周文耀先生 曾任汇丰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亚太(日本除外)地区总裁,香港交易及结算所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香港数码港管理有限公司主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创新与技术督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中信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瑞士宝盛集团有限公司和瑞士宝盛银行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周文耀先生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姚建华先生,196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拥有英国永久居 56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留权,英国华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和英 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姚建华先生曾任毕马威审计主管合伙人、中 国内地及香港主席和首席执行官、国际及亚太地区执行委员和董事会成员,并曾任香 港会计师公会的审计专业改革咨询委员会及中国内地事务委员会委员。姚建华先生现 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同时担任香港保险业监管局非执行董事,香港交易及结算 所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香港科技大学 校董会成员,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咨询委员会和香港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 会委员。 杨强先生,1961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永久居民,拥有加拿大永久 居 留 权 , 美 国 马 里 兰大 学 计 算 机 科 学 博 士学 位 。 杨 强 先 生 为 人工 智 能 促 进 协 会 (AAAI)、美国计算机协会(ACM)、国际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学会(IEEE)等多个国 际学会的院士(Fellow)。杨强先生曾任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助理教授、终 身副教授等,加拿大西蒙弗雷泽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终身副教授、工业研究主任、教 授等,香港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及工程学系副教授、教授、副系主任、系主任等,并 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诺亚方舟实验室创始主任,深圳市前海第四范式数据技术有限 公司首席科学顾问,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际人工智能联合会 (IJCAI)主席,人工智能促进协会(AAAI)执行委员会成员并且现为该协会大会会 议主席。杨强先生现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同时担任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管理顾问,北京第四范式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美国计算机协会数据挖掘 中 国 分 会 ( ACM SIGKDD China Chapter ) 主 席 , 香 港 人 工 智 能 与 机 器 人 学 会 (HKSAIR)理事长,以及香港科技大学讲席教授。 2、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 6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起始时间 董 昕 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2020 年 8 月 李荣华 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 2020 年 10 月 李慧镝 副总经理 2019 年 9 月 高同庆 副总经理 2020 年 2 月 57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姓名 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起始时间 简 勤 副总经理 2019 年 9 月 赵大春 副总经理 2019 年 9 月 董昕先生及李荣华先生的简历情况参见本节之“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 况”之“(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之“1、董事”,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的简历情况如下: 李慧镝先生,1968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香港理工大学管理 学博士学位。李慧镝先生曾任美国朗讯科技公司-贝尔实验室研究员,美国 UT 斯达 康公司副总裁,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移动新技术及高端产品事业部总经理,以 及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技术创新委员会主席。李慧镝先生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并同时担任中国移动集团副总经理兼首席网络安全官及中移通信董事、 副总经理。 高同庆先生,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 理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同庆先生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副局 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信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总经理,中 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以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执行副总裁。 高同庆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时担任中国移动集团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中 移通信董事、副总经理,中国铁塔非执行董事,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 事,以及 True Corporation 副董事长等。 简勤先生,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江西财经大学产业经济 学专业博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简勤先生曾任南昌电信局副局长,江西移动、四川移 动、广东移动董事长、总经理。简勤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时担任中国移动集 团副总经理,中移通信董事、副总经理,以及凤凰卫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等。 赵大春先生,197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南京大学工商管理 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赵大春先生曾任陕西移动、四川移动董事长、总经理。赵大 春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并同时担任中国移动集团副总经理及中移通信董事、副总 经理。 58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独立非执行董事郑慕智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300,000 股股 票,约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0.0015%,该等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郑 慕智先生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1 年 6 月 30 日均持有本公司 300,000 股股票。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未 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薪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于 2020 年度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从公司领取的 是否在关联方 姓名 职务 税前薪酬总额 领取薪酬 杨 杰 执行董事兼董事长 人民币 98.7 万元 否 董 昕 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人民币 97.7 万元 否 王宇航 执行董事 人民币 90.6 万元 否 李荣华 执行董事兼财务总监 人民币 16.1 万元 否 郑慕智 独立非执行董事 港币 46.0 万元 是 周文耀 独立非执行董事 港币 45.5 万元 否 姚建华 独立非执行董事 港币 47.0 万元 是 杨 强 独立非执行董事 未领取薪酬 否 李慧镝 副总经理 人民币 95.7 万元 否 高同庆 副总经理 人民币 59.7 万元 否 简 勤 副总经理 人民币 94.2 万元 否 赵大春 副总经理 人民币 89.2 万元 否 注: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税前薪酬总额包括董事津贴、工资、奖金及社会保险、企业年金、住房 公积金的单位缴存部分等; 2、李荣华先生自 2020 年 10 月起于本公司任职; 3、高同庆先生自 2020 年 2 月起于本公司任职。 59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享受的其他待遇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享受其他待遇。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 单位的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1、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在公司担任 兼职单位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的职务 与公司的关系 中国移动集团 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 执行董事兼 杨 杰 中国移动(香港)集团 董事 控股股东的股东 董事长 中国移动 BVI 董事 控股股东 中国移动集团 董事、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 执行董事兼 中国移动(香港)集团 董事 控股股东的股东 董 昕 首席执行官 中国移动 BVI 董事 控股股东 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 理事长 关联方 王宇航 执行董事 中国移动集团 董事 实际控制人 中国移动集团 总会计师 实际控制人 执行董事兼 李荣华 中国移动(香港)集团 董事 控股股东的股东 财务总监 中国移动 BVI 董事 控股股东 副总经理兼首席网络 李慧镝 副总经理 中国移动集团 实际控制人 安全官 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 中国移动集团 实际控制人 问 中国铁塔 非执行董事 关联方 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关联方 高同庆 副总经理 True Corporation 副董事长 关联方 中移创新基金 理事长 关联方 招商局仁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非执行董事 关联方 司 中国移动集团 副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 凤凰卫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关联方 简 勤 副总经理 分海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Pointsea Company Limited) 分海(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60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在公司担任 兼职单位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的职务 与公司的关系 (Pointsea (Hong Kong) Limited) 世纪畅链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上海分互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联方 赵大春 副总经理 中国移动集团 副总经理 实际控制人 2、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兼职情况 在公司担任 兼职单位 姓名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的职务 与公司的关系 胡百全律师事务所 顾问律师 无 香港董事学会 荣誉会长及荣誉主席 无 廖创兴企业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联方 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联方 独立非执行 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联方 郑慕智 董事 嘉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关联方 粤海投资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联方 天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关联方 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联方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 主席 无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 非执行董事 无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联方 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联方 独立非执行 姚建华 董事 香港科技大学 校董会成员 无 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咨询委 委员 无 员会 香港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 委员 无 深圳市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 管理顾问 无 司 北京第四范式智能技术股份有限 董事 关联方 公司 独立非执行 美国计算机协会数据挖掘中国分 杨 强 会(ACM SIGKDD China 主席 无 董事 Chapter) 香港人工智能与机器人学会 理事长 无 (HKSAIR) 香港科技大学 讲席教授 无 61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中国移动 BVI 直接持有发行人 14,890,116,842 股 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72.72%,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移动 BVI 于 1997 年 8 月 13 日注册设立于英属维尔京群岛,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不直接从事商业经营 活动。中国移动 BVI 的授权股本为 50,000 美元,由每股面值为 1 美元的 50,000 股股份 组成,其中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5,000 股,全部由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持有。中国移 动(香港)集团于 1996 年 10 月 10 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中国移动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移动(香 港)集团持有中国移动 BVI 10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国移动集团成立于 1999 年 7 月 22 日,是按照国家电信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组建成立的电信企业,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9 号,注册资本为 30,000,000 万元且已全部缴足。国务院 国资委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分别持有中国移动集团 90%和 10%的股权。中国移 动集团的经营范围包括: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手机 电视分发服务、IPTV 传输服务;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经营与信息通信业务相关 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广告业务、设备销售和进出口业 务等;国有资产投资及管理;业务培训、会议服务;设计、制作广告,利用自有媒体 发布广告。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67,051 325,941 313,113 356,68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9,705 128,603 114,259 76,425 应收票据 313 122 163 227 62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52,266 39,690 34,044 27,110 预付款项 9,206 8,385 7,527 9,101 其他应收款 36,698 46,754 28,154 32,052 存货 9,670 8,044 7,338 8,857 合同资产 4,808 3,841 5,003 5,022 其他流动资产 15,255 18,363 20,265 19,633 流动资产合计 634,972 579,743 529,866 535,116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182 - - - 长期股权投资 167,283 161,811 155,228 145,32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908 1,111 513 58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5,125 - - 501 产 固定资产 663,773 685,879 659,832 654,436 在建工程 93,089 68,941 64,317 69,876 使用权资产 59,858 65,091 74,308 / 无形资产 44,333 42,343 34,019 30,144 长期待摊费用 4,974 5,176 5,537 9,326 商誉 44 44 43 43 递延所得税资产 45,299 38,998 32,628 29,654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313 43,445 37,649 25,60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30,181 1,112,839 1,064,074 965,494 资产总计 1,765,153 1,692,582 1,593,940 1,500,610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8,387 4,561 2,896 3,221 应付账款 301,713 262,590 241,621 277,895 预收款项 66,909 73,345 69,421 69,629 合同负债 68,027 79,028 56,835 62,279 应付职工薪酬 19,951 6,100 7,213 6,950 应交税费 16,984 16,515 11,899 13,175 其他应付款 56,356 49,190 46,906 38,28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25,621 24,173 22,668 /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554 1,772 1,618 2,063 63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合计 565,502 517,274 461,077 473,492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37,528 42,460 51,635 / 递延收益 8,123 8,108 6,844 5,07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346 4,355 23 28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03 1,668 1,388 822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12 1,245 984 681 非流动负债合计 53,112 57,836 60,874 6,609 负债合计 618,614 575,110 521,951 480,101 股东权益: 股本 402,130 402,130 402,130 402,130 资本公积 -303,360 -303,535 -303,358 -303,705 其他综合收益 729 1,078 2,747 1,697 专项储备 304 270 264 247 一般风险准备 2,838 2,838 2,202 1,367 未分配利润 1,040,037 1,010,835 964,488 915,36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1,142,678 1,113,616 1,068,473 1,017,105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861 3,856 3,516 3,404 股东权益合计 1,146,539 1,117,472 1,071,989 1,020,509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 1,765,153 1,692,582 1,593,940 1,500,610 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营业收入 443,647 768,070 745,917 736,819 减:营业成本 313,138 533,260 512,808 496,286 税金及附加 1,327 2,462 2,424 2,519 销售费用 30,389 49,949 52,819 60,326 管理费用 25,231 51,395 48,885 46,582 研发费用 5,795 11,099 6,670 3,865 财务费用 -3,161 -7,905 -5,979 -10,849 64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其中:利息费用 1,421 2,996 3,246 144 利息收入 -4,704 -11,027 -9,382 -11,048 加:其他收益 2,093 4,441 1,821 686 投资收益 6,820 13,093 13,049 13,20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6,527 12,334 12,325 12,779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372 2,894 5,495 4,442 减:信用减值损失 4,561 5,084 5,775 4,596 资产减值损失 216 218 211 238 二、营业利润 77,436 142,936 142,669 151,585 加:营业外收入 898 2,049 3,168 2,884 减:营业外支出 638 2,632 4,020 1,656 三、利润总额 77,696 142,353 141,817 152,813 减:所得税费用 18,510 34,219 35,342 35,944 四、净利润 59,186 108,134 106,475 116,869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59,186 108,134 106,475 116,869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59,118 107,837 106,325 116,699 润 少数股东损益 68 297 150 170 五、其他综合(亏损)/收益的 -349 -1,575 1,050 2,240 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 -349 -1,575 1,050 2,240 (亏损)/收益的税后净额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145 925 -61 -108 综合(亏损)/收益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46 -32 14 60 其他综合收益/(亏损)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 -191 957 -75 -168 价值变动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204 -2,500 1,111 2,348 合(亏损)/收益 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 -18 -585 428 1,188 他综合(亏损)/收益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186 -1,915 683 1,16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 - - - 益的税后净额 65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六、综合收益总额 58,837 106,559 107,525 119,10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 58,769 106,262 107,375 118,939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68 297 150 170 额 七、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 2.89 5.27 5.19 5.70 稀释每股收益(元) 2.89 5.27 5.16 5.70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37,112 847,983 774,439 756,738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51 3,830 4,862 3,8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9,863 851,813 779,301 760,6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5,952 396,349 379,156 413,71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5,169 106,910 105,956 97,19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7,043 40,186 46,083 43,12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1 607 515 4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8,245 544,052 531,710 554,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618 307,761 247,591 206,151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3,918 104,396 129,505 110,087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8,421 17,362 13,852 12,50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97 266 423 8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439 365,841 322,622 250,2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2,975 487,865 466,402 372,7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87,575 190,449 204,965 195,164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47,831 116,444 161,504 117,89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1,865 369,078 164,139 271,9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7,271 675,971 530,608 585,029 66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64,296 -188,106 -64,206 -212,231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4,168 26,706 21,637 10,87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168 26,706 21,637 10,87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0,054 59,907 53,490 60,08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9,906 49,051 33,048 8,61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960 108,958 86,538 68,693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92 -82,252 -64,901 -57,8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16 -607 147 566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 61,414 36,796 118,631 -63,334 额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2,729 175,933 57,302 120,636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4,143 212,729 175,933 57,302 (二)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 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 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 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2919 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专项报告,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扣除企业所得税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非经常损益分别为 50.13 亿元、54.33 亿元、56.61 亿元和 37.15 亿元。报告期内,公 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 2,372 2,894 5,495 4,442 变动收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756 1,695 1,277 782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1,345 2,813 667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44 204 358 242 资金占用费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55 45 130 13 67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备转回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38 37 27 非流动资产报废净损失 -385 -1,711 -3,086 -919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637 1,061 2,111 2,051 小计 4,824 7,339 6,989 6,638 减:所得税影响数 1,088 1,624 1,487 1,560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21 54 69 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3,715 5,661 5,433 5,013 (三)主要财务指标和风险控制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 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 报告期利润 期间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021 年 1-6 月 5.19% 2.89 2.89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 2020 年度 9.83% 5.27 5.27 东的净利润 2019 年度 10.15% 5.19 5.16 2018 年度 11.74% 5.70 5.70 2021 年 1-6 月 4.88% 2.71 2.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2020 年度 9.34% 4.99 4.99 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 的净利润 2019 年度 9.66% 4.93 4.93 2018 年度 11.27% 5.45 5.45 2、其他主要财务指标 2021 年 6 月 30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主要财务指标 日/2021 年 1-6 月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12 1.12 1.15 1.13 速动比率(倍) 1.11 1.11 1.13 1.11 资产负债率(合并) 35.05% 33.98% 32.75% 31.99% 68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1 年 6 月 30 2020 年 12 月 31 2019 年 12 月 31 2018 年 12 月 31 主要财务指标 日/2021 年 1-6 月 日/2020 年度 日/2019 年度 日/2018 年度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 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 2.48% 2.34% 1.64% 1.33% 后)占净资产的比例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55.81 54.39 52.18 49.67 资产(元) 存货周转率(次) 70.71 69.34 63.33 52.0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9.30 20.83 24.39 28.7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百万 161,988 285,135 295,967 275,541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118 107,837 106,325 116,699 (百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百万 55,403 102,176 100,892 111,686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50.49 43.73 39.90 951.8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7.89 15.03 12.09 10.07 量(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3.00 1.80 5.79 -3.09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扣除土 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净资产; 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总股数;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净额(2021 年 1-6 月数据经过年化调整); 7、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净额(2021 年 1-6 月数据经过年化调整); 8、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营运利润+折旧摊销(其中,营运利润为利润总额加回财务费用并剔除投 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其他收益、营业外净收入等非日常营运项目); 9、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收入–财务公司拆出资金及对外贷款利息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10、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数; 11、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数。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分析 69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634,972 35.97% 579,743 34.25% 529,866 33.24% 535,116 35.66% 非流动资 1,130,181 64.03% 1,112,839 65.75% 1,064,074 66.76% 965,494 64.34% 产 资产总计 1,765,153 100.00% 1,692,582 100.00% 1,593,940 100.00% 1,500,610 100.00% 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及持续的固定资产投资,公司总资产规模稳步增长。报告 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5,006.10 亿元、15,939.40 亿元、16,925.82 亿元和 17,651.53 亿元,其 中 非流动资产 占比较高 ,分别为 64.34%、 66.76%、 65.75%和 64.03%。 ①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367,051 57.81% 325,941 56.22% 313,113 59.09% 356,689 66.66% 交易性金融资 139,705 22.00% 128,603 22.18% 114,259 21.56% 76,425 14.28% 产 应收票据 313 0.05% 122 0.02% 163 0.03% 227 0.04% 应收账款 52,266 8.23% 39,690 6.85% 34,044 6.43% 27,110 5.07% 预付款项 9,206 1.45% 8,385 1.45% 7,527 1.42% 9,101 1.70% 其他应收款 36,698 5.78% 46,754 8.06% 28,154 5.31% 32,052 5.99% 存货 9,670 1.52% 8,044 1.39% 7,338 1.38% 8,857 1.66% 合同资产 4,808 0.76% 3,841 0.66% 5,003 0.94% 5,022 0.94% 其他流动资产 15,255 2.40% 18,363 3.17% 20,265 3.82% 19,633 3.67% 合计 634,972 100.00% 579,743 100.00% 529,866 100.00% 535,11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 5,351.16 亿元、5,298.66 亿元、5,797.43 亿元 和 6,349.72 亿元,基本保持稳定。其中,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和其 70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他应收款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2.00%、92.39%、93.31%和 93.82%。 ②非流动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权投资 182 0.02%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167,283 14.80% 161,811 14.54% 155,228 14.59% 145,325 15.05% 其他权益工具 908 0.08% 1,111 0.10% 513 0.05% 587 0.06% 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 5,125 0.45% - - - - 501 0.05% 融资产 固定资产 663,773 58.73% 685,879 61.63% 659,832 62.01% 654,436 67.78% 在建工程 93,089 8.24% 68,941 6.20% 64,317 6.04% 69,876 7.24% 使用权资产 59,858 5.30% 65,091 5.85% 74,308 6.98% / / 无形资产 44,333 3.92% 42,343 3.80% 34,019 3.20% 30,144 3.12% 长期待摊费用 4,974 0.44% 5,176 0.47% 5,537 0.52% 9,326 0.97% 商誉 44 0.00% 44 0.00% 43 0.00% 43 0.00% 递延所得税资 45,299 4.01% 38,998 3.50% 32,628 3.07% 29,654 3.07% 产 其他非流动资 45,313 4.01% 43,445 3.90% 37,649 3.54% 25,602 2.65% 产 合计 1,130,181 100.00% 1,112,839 100.00% 1,064,074 100.00% 965,49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9,654.94 亿元、10,640.74 亿元、11,128.39 亿元和 11,301.81 亿元,其中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使用权资产合计占 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0.07%、89.62%、88.22%和 87.07%。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565,502 91.41% 517,274 89.94% 461,077 88.34% 473,492 98.62% 71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非流动负债 53,112 8.59% 57,836 10.06% 60,874 11.66% 6,609 1.38% 负债合计 618,614 100.00% 575,110 100.00% 521,951 100.00% 480,101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负债分别为 4,801.01 亿元、5,219.51 亿元、5,751.10 亿元和 6,186.14 亿元,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8.62%、88.34%、89.94%和 91.41%, 流动负债占比较高。 ①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付票据 8,387 1.48% 4,561 0.88% 2,896 0.63% 3,221 0.68% 应付账款 301,713 53.35% 262,590 50.76% 241,621 52.40% 277,895 58.69% 预收款项 66,909 11.83% 73,345 14.18% 69,421 15.06% 69,629 14.71% 合同负债 68,027 12.03% 79,028 15.28% 56,835 12.33% 62,279 13.15% 应付职工薪酬 19,951 3.53% 6,100 1.18% 7,213 1.56% 6,950 1.47% 应交税费 16,984 3.00% 16,515 3.19% 11,899 2.58% 13,175 2.78% 其他应付款 56,356 9.97% 49,190 9.51% 46,906 10.17% 38,280 8.08% 一年内到期的非 25,621 4.53% 24,173 4.67% 22,668 4.92% / /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554 0.27% 1,772 0.34% 1,618 0.35% 2,063 0.44% 合计 565,502 100.00% 517,274 100.00% 461,077 100.00% 473,492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 4,734.92 亿元、4,610.77 亿元、5,172.74 亿元 和 5,655.02 亿元。其中,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和其他应付款合计占流动负 债的比例分别为 94.63%、89.96%、89.73%和 87.18%。 ②非流动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72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租赁负债 37,528 70.66% 42,460 73.41% 51,635 84.82% / / 递延收益 8,123 15.29% 8,108 14.02% 6,844 11.24% 5,078 76.83%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4,346 8.18% 4,355 7.53% 23 0.04% 28 0.4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03 3.39% 1,668 2.88% 1,388 2.28% 822 12.44%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12 2.47% 1,245 2.15% 984 1.62% 681 10.30% 合计 53,112 100.00% 57,836 100.00% 60,874 100.00% 6,60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66.09 亿元、608.74 亿元、578.36 亿元和 531.12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38%、11.66%、10.06%和 8.59%,占比较 低。其中,租赁负债和递延收益合计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76.83%、96.06%、 87.43%和 85.95%。 2、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368.19 亿元、7,459.17 亿元、7,680.70 亿元和 4,436.47 亿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同比增幅分别为 1.23%、2.97% 和 13.8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提供通信及信息服务产生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分别为 91.05%、90.41%、90.58%和 88.63%;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销售手机、ICT 设备及智能终端等产生的收入。 ①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类别分类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语音业务 40,849 10.39% 78,782 11.32% 88,624 13.14% 108,083 16.11% 短彩信业务 16,481 4.19% 29,485 4.24% 28,648 4.25% 28,800 4.29% 无线上网业务 208,581 53.05% 385,679 55.44% 384,999 57.09% 383,297 57.13% 有线宽带业务 47,200 12.00% 80,808 11.62% 68,835 10.21% 54,285 8.09% 73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用及信息服务 69,287 17.62% 101,038 14.52% 82,543 12.24% 75,701 11.28% 其他 10,817 2.75% 19,900 2.86% 20,743 3.08% 20,741 3.09% 合计 393,215 100.00% 695,692 100.00% 674,392 100.00% 670,907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709.07 亿元、6,743.92 亿元、6,956.92 亿元 和 3,932.15 亿元,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 1-6 月同比增幅分别为 0.52%、 3.16%和 9.77%,增速持续加快。 ②主营业务收入——按细分市场分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细分市场分类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个人市场收入 255,545 64.99% 476,966 68.56% 490,748 72.77% 508,444 75.78% 家庭市场收入 50,052 12.73% 83,208 11.96% 69,323 10.28% 54,390 8.12% 政企市场收入 73,074 18.58% 112,920 16.23% 89,779 13.31% 81,340 12.12% 新兴市场收入 14,544 3.70% 22,598 3.25% 24,542 3.64% 26,733 3.98% 合计 393,215 100.00% 695,692 100.00% 674,392 100.00% 670,907 100.00% 公司顺应经济社会数智化转型,持续推动业务发展从通信服务向信息服务拓展延 伸,业务市场从 ToC 向 CHBN 全向发力、融合发展,转型升级成效显著,整体收入规 模不断增长,收入结构持续优化。报告期内,个人市场收入占比分别为 75.78%、 72.77%、68.56%和 64.99%;家庭市场、政企市场、新兴市场合计收入占比分别为 24.22%、27.23%、31.44%和 35.01%,持续提升。2021 年 1-6 月,个人市场实现正增 长,家庭市场、政企市场、新兴市场均实现双位数的快速增长。 (2)利润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 EBITDA、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及相关利润率情况如下: 74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EBITDA 161,988 285,135 295,967 275,541 EBITDA 率 36.51% 37.12% 39.68% 37.40%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59,118 107,837 106,325 116,699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率 13.33% 14.04% 14.25% 15.84% 报告期内,公司盈利能力突出,EBITDA 率及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率均处于境 内外电信运营商领先水平。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现金流量的构成和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9,863 851,813 779,301 760,6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8,245 544,052 531,710 554,5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1,618 307,761 247,591 206,151 二、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2,975 487,865 466,402 372,79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7,271 675,971 530,608 585,029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64,296 -188,106 -64,206 -212,231 三、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168 26,706 21,637 10,87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9,960 108,958 86,538 68,693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92 -82,252 -64,901 -57,8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16 -607 147 566 影响 五、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减 61,414 36,796 118,631 -63,334 少)额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12,729 175,933 57,302 120,636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74,143 212,729 175,933 57,30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061.51 亿元、2,475.91 亿 75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元、3,077.61 亿元和 1,616.18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保持稳定,且处于 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122.31 亿元、-642.06 亿 元、-1,881.06 亿元和-642.96 亿元,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等生产经营所需长期资产的现 金流出。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78.20 亿元、-649.01 亿元、 -822.52 亿元和-357.92 亿元,主要系利润分配的现金流出。 (五)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1)发行人现行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人现行股利分配政策如 下: 发行人董事会制订股息分派方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该等股息分派方案在股东 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批准后实施。 发行人董事会可以按照合理的原则通过董事会决议派发中期股息,决定每半年或 其他适当期间派发股息。 发行人应以利润为来源支付股息。在制定及实施股息分派方案前,董事会可以将 发行人部分净利润拨出作为储备,从而满足发行人日常营运资金及业务发展的需要。 (2)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中移通信的《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章程》,其关于利 润分配的条款如下: 中移通信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其总经理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财政机关的有关规定 制定并报董事会批准实施。中移通信上一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 一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分配。 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的上述利润分配条款,可以有效保证发行人未来具备现金 分红能力。 76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公司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均按年度分别派发中期股息和末期股息,具体股利分配情况如 下: 2018 年 8 月 9 日,发行人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向股东派发 2018 年度中期股息每 股 1.826 港元(含税)。2019 年 5 月 22 日,发行人股东周年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向股 东派发 2018 年度末期股息每股 1.391 港元(含税)。发行人派发的前述 2018 年度中期 和末期股息折合人民币合计约 578.25 亿元。发行人已分别于 2018 年 9 月和 2019 年 6 月派发前述 2018 年度中期和末期现金股息。 2019 年 8 月 8 日,发行人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向股东派发 2019 年度中期股息每 股 1.527 港元(含税)。2020 年 5 月 20 日,发行人股东周年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向股 东派发 2019 年度末期股息每股 1.723 港元(含税)。发行人派发的前述 2019 年度中期 和末期股息折合人民币合计约 598.08 亿元。发行人已分别于 2019 年 9 月和 2020 年 6 月派发前述 2019 年度中期和末期现金股息。 2020 年 8 月 13 日,发行人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向股东派发 2020 年度中期股息 每股 1.530 港元(含税)。2021 年 4 月 29 日,发行人股东周年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向 股东派发 2020 年度末期股息每股 1.760 港元(含税)。发行人派发的前述 2020 年度中 期和末期股息折合人民币合计约 578.87 亿元。发行人已分别于 2020 年 9 月和 2021 年 5 月派发前述 2020 年度中期和末期现金股息。 2021 年 8 月 12 日,发行人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向股东派发 2021 年度中期股息 每股 1.630 港元(含税)。发行人派发的前述 2021 年度中期股息折合人民币合计约 277.71 亿元。 3、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公司将根据《公 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治理规则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本次发行上 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全体股东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77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 分配方案及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生产 注册资本/ 主营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成立时间 股东构成 经营地 实收资本 业务 北京市西城 中移通信 通信及 中国移动通信 2004 年 164,184.83 万元/ 1 区金融大街 北京市 BVI 持股 信息服 有限公司 2 月 27 日 164,184.83 万元 29 号 100% 务业务 广州市天河 中国移动通信 区珠江新城 通信及 广东省 1998 年 559,484.0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2 集团广东有限 珠江西路 11 信息服 广州市 1 月 13 日 559,484.00 万元 股 100% 公司 号广东全球 务业务 通大厦 中国移动通信 通信及 杭州市解放 浙江省 1997 年 211,779.0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3 集团浙江有限 信息服 东路 19 号 杭州市 12 月 31 日 211,779.00 万元 股 100% 公司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江苏省南京 通信及 江苏省 1998 年 280,000.0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4 集团江苏有限 市虎踞路 59 信息服 南京市 8 月 26 日 280,000.00 万元 股 100% 公司 号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福建省福州 通信及 福建省 1999 年 524,748.0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5 集团福建有限 市湖东路 信息服 福州市 12 月 29 日 524,748.00 万元 股 100% 公司 140 号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通信及 郑州市经三 河南省 1999 年 436,773.0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6 集团河南有限 信息服 路 48 号 郑州市 8月6日 436,773.00 万元 股 100% 公司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北京市东城 通信及 2000 年 612,469.61 万元/ 中移通信持 7 集团北京有限 区东直门南 北京市 信息服 7 月 26 日 612,469.61 万元 股 100% 公司 大街 7 号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上海市普陀 通信及 2000 年 8 603,866.77 万元/ 中移通信持 8 集团上海有限 区长寿路 上海市 信息服 月 4日 603,866.77 万元 股 100% 公司 200 号 务业务 天津自贸试 中国移动通信 通信及 验区(天津 2000 年 12 215,103.55 万元/ 中移通信持 9 集团天津有限 天津市 信息服 港保税区) 月 8日 215,103.55 万元 股 100% 公司 务业务 M 区 64 号 中国移动通信 河北省石家 通信及 河北省 2001 年 1 431,466.87 万元/ 中移通信持 10 集团河北有限 庄市东风路 信息服 石家庄市 月 4 日 431,466.87 万元 股 100% 公司 136 号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沈阳市浑南 通信及 辽宁省 2000 年 12 514,012.7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11 集团辽宁有限 新区新隆街 信息服 沈阳市 月 27 日 514,012.70 万元 股 100% 公司 6号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济南市经十 山东省 2000 年 634,185.13 万元/ 中移通信持 通信及 12 集团山东有限 路 20569 号 济南市 12 月 29 日 634,185.13 万元 股 100% 信息服 78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主要生产 注册资本/ 主营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成立时间 股东构成 经营地 实收资本 业务 公司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广西南宁市 广西壮族 通信及 2000 年 12 234,075.01 万元/ 中移通信持 13 集团广西有限 青秀区民族 自治区 信息服 月 26 日 234,075.01 万元 股 100% 公司 大道 117 号 南宁市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安徽省合肥 通信及 安徽省 2002 年 409,949.55 万元/ 中移通信持 14 集团安徽有限 市黄山路 信息服 合肥市 1 月 30 日 409,949.55 万元 股 100% 公司 609 号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江西省南昌 通信及 江西省 2002 年 1 293,282.42 万元/ 中移通信持 15 集团江西有限 市西湖区子 信息服 南昌市 月 31 日 293,282.42 万元 股 100% 公司 安路 58 号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重庆市渝北 通信及 2002 年 7 302,964.54 万元/ 中移通信持 16 集团重庆有限 区星光三路 重庆市 信息服 月 31 日 302,964.54 万元 股 100% 公司 2号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成都市高新 通信及 四川省 2002 年 748,362.56 万元/ 中移通信持 17 集团四川有限 区吉庆一路 信息服 成都市 2月4日 748,362.56 万元 股 100% 公司 167 号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武汉市江汉 通信及 湖北省 2002 年 2 396,127.96 万元/ 中移通信持 18 集团湖北有限 区常青三路 信息服 武汉市 月 1日 396,127.96 万元 股 100% 公司 66 号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长沙市芙蓉 通信及 湖南省 2002 年 2 401,566.87 万元/ 中移通信持 19 集团湖南有限 区车站北路 信息服 长沙市 月 6日 401,566.87 万元 股 100% 公司 489 号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陕西省西安 通信及 陕西省 2002 年 2 317,126.74 万元/ 中移通信持 20 集团陕西有限 市高新区锦 信息服 西安市 月 3日 317,126.74 万元 股 100% 公司 业一路 60 号 务业务 太原市经济 中国移动通信 通信及 技术开发区 山西省 2002 年 2 277,344.84 万元/ 中移通信持 21 集团山西有限 信息服 武洛街移动 太原市 月 4日 277,344.84 万元 股 100% 公司 务业务 大楼 A 座 中国移动通信 贵州省贵阳 通信及 贵州省 2004 年 1 254,198.16 万元/ 中移通信持 22 集团贵州有限 市观山湖区 信息服 贵阳市 月 19 日 254,198.16 万元 股 100% 公司 龙海路 1 号 务业务 云南省昆明 中国移动通信 通信及 市西山区前 云南省 2004 年 413,713.07 万元/ 中移通信持 23 集团云南有限 信息服 福路 2 号中 昆明市 1 月 19 日 413,713.07 万元 股 100% 公司 务业务 国移动大厦 中国移动通信 通信及 北滨河西路 甘肃省 2004 年 7 170,259.97 万元/ 中移通信持 24 集团甘肃有限 信息服 666 号 兰州市 月 16 日 170,259.97 万元 股 100% 公司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宁夏银川市 宁夏回族 通信及 2004 年 1 74,044.73 万元/ 中移通信持 25 集团宁夏有限 金凤区后海 自治区 信息服 月 30 日 74,044.73 万元 股 100% 公司 路 16 号 银川市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北京市海淀 通信及 2004 年 3 16,023.25 万元/ 中移通信持 26 集团设计院有 区丹棱街甲 北京市 信息服 月 15 日 16,023.25 万 股 100% 限公司 16 号 务业务 中国移动通信 北京市昌平 中移通信持 数码通 2004 年 620,000.00 万元/ 27 集团终端有限 区信息港西 北京市 股 99.97%; 信产品 7 月 22 日 620,000.00 万元 公司 路 8 号院 中国移动集 设计及 79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主要生产 注册资本/ 主营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成立时间 股东构成 经营地 实收资本 业务 G22 号楼 201 团持股 销售 室 0.03% 中移通信持 股 52.44%; 北京市西城 中国移动通 中国移动通信 区月坛南街 1,162,778.37 万元 信集团北京 非银行 2012 年 1 28 集团财务有限 1 号院 3 号楼 北京市 / 有限公司持 金融服 月 20 日 公司 第十九、二 1,162,778.37 万元 股 39.56%; 务 十层 中国移动集 团持股 8.00% 重庆市南岸 区玉马路 8 号科技创业 中移物联网有 2012 年 300,000.0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物联网 29 中心融英楼 重庆市 限公司 9 月 27 日 300,000.00 万元 股 100% 服务 4 楼 56 号 (经开区拓 展区内) 移动云 中移(苏州) 苏州高新区 研发、 江苏省 2014 年 317,200.0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30 软件技术有限 昆仑山路 58 运营及 苏州市 3月4日 317,200.00 万元 股 100% 公司 号1幢 支撑服 务 长沙市高新 电子支 区麓谷大道 中移电子商务 湖南省 2011 年 6 50,000.0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付、电 31 662 号软件 有限公司 长沙市 月 30 日 50,000.00 万元 股 100% 子商务 中心大楼 等服务 1118 号 浙江省杭州 家庭信 中移(杭州) 市余杭区五 息化产 浙江省 2014 年 135,000.0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32 信息技术有限 常街道余杭 品、能 杭州市 3月4日 135,000.00 万元 股 100% 公司 塘路 1600 号 力研发 A01 号楼 服务 洛阳市经济 呼叫中 中移在线服务 技术开发区 河南省 2014 年 200,000.0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心及互 33 有限公司 太康路与汇 洛阳市 10 月 27 日 200,000.00 万元 股 100% 联网信 通街交叉口 息服务 工程、 北京市西城 3,188,000.00 万元 维护、 中移铁通有限 2015 年 9 中移通信持 34 区广宁伯街 北京市 / 销售及 公司 月 7日 股 100% 2号 3,188,000.00 万元 通信服 务 广州市天河 互联网 中移互联网有 区高唐路 广东省 2015 年 10 300,000.0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35 及相关 限公司 333 号自编 广州市 月 30 日 300,000.00 万元 股 100% 服务 1.1 栋 2,000,000.00 万元 中移投资控股 深圳市前海 广东省 2016 年 12 中移通信持 投资 36 / 有限责任公司 深港合作区 深圳市 月 9日 股 100% 控股 117,592.00 万元 80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主要生产 注册资本/ 主营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成立时间 股东构成 经营地 实收资本 业务 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 公司) 中国(四 川)自由贸 信息化 中移(成都) 易试验区成 四川省 2018 年 200,000.0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产品和 37 信息通信科技 都高新区和 成都市 9月7日 100,000.00 万元 股 100% 能力研 有限公司 乐二街 150 发服务 号 1 号楼 2 单元 中国(上 信息化 中移(上海) 海)自由贸 2018 年 200,000.0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产品和 38 信息通信科技 易试验区新 上海市 9 月 18 日 80,000.00 万元 股 100% 能力研 有限公司 金桥路 27 号 发服务 13 号楼 2 楼 信息化 中移雄安信息 河北省保定 河北省 2018 年 200,000.0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产品和 39 通信科技有限 市容城县奥 保定市 6 月 11 日 35,000.00 万元 股 100% 能力研 公司 威路南 88 号 发服务 北京市昌平 区未来科学 数字化 中移动信息技 城英才北三 2018 年 100,000.00 万元/ 中移通信持 技术等 40 北京市 术有限公司 街 16 号院 11 月 2 日 100,000.00 万元 股 100% IT 解决 16 号楼 1006 方案 室 漫游清 深圳市福田 算、IT 区滨河路 中国移动投 中移信息技术 广东省 2003 年 3 763.30 万美元/ 系统运 41 9023 号国通 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深圳市 月 20 日 763.30 万美元 营及技 大厦 11、41 持股 100% 术支撑 层 服务 深圳市南山 区粤海街道 行业增 卓望数码技术 高新区社区 Aspire (BVI) 值平台 广东省 2000 年 12 1,000.00 万美元/ 42 (深圳)有限 高新南七道 Limited 持股 研发、 深圳市 月 1日 1,000.00 万美元 公司 015 号深港 100% 服务及 产学研基地 运维 W601 深圳市南山 数字数 区粤海街道 据解决 卓望信息网络 高新区社区 Aspire (BVI) 广东省 2001 年 9 500.00 万美元/ 方案、 43 (深圳)有限 高新南七道 Limited 持股 深圳市 月 28 日 500.00 万美元 系统整 公司 015 号深港 100% 合及开 产学研基地 发服务 W501 81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主要生产 注册资本/ 主营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成立时间 股东构成 经营地 实收资本 业务 北京市丰台 数字内 卓望信息技术 区南四环西 Aspire (BVI) 容的运 2004 年 10 500.00 万美元/ 44 (北京)有限 路 186 号四 北京市 Limited 持股 营支撑 月 9日 500.00 万美元 公司 区 12 号楼 9 100% 与能力 层(园区) 服务 香港新界葵 中国移动国 涌葵昌路 51 通信及 中国移动国际 2008 年 810,000.00 万 际控股有限 45 号九龙贸易 中国香港 信息服 有限公司 10 月 16 日 港元 公司持股 中心第 1 座 务业务 100% 30 楼 香港新界葵 涌葵昌路 51 Fit Best 通信及 中国移动香港 号九龙贸易 1994 年 46 中国香港 95,104.69 万港元 Limited 持股 信息服 有限公司 中心第 1 座 6 月 28 日 100% 务业务 12、19、20 及 21 楼 注:中移国际和中移香港注册设立于中国香港,注册资本或实收资本的概念不适用。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其已发行及缴足股本分别为 810,000.00 万港元和 95,104.69 万港元。 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度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 据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1,059,927 798,830 74,062 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286,968 209,592 27,167 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104,467 52,745 10,474 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94,846 60,488 10,967 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48,400 35,200 4,080 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66,757 35,921 7,099 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58,535 36,707 3,969 8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42,417 26,084 2,186 9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12,940 7,670 -924 1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47,207 29,597 2,425 1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36,880 26,677 2,151 1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71,862 46,803 5,254 1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33,822 20,984 2,262 82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39,713 26,951 4,033 1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32,113 17,387 3,061 1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24,837 13,368 861 1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55,519 32,176 5,222 18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40,905 27,920 4,452 19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41,016 26,854 3,031 2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30,423 18,740 1,826 2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23,776 13,779 584 2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29,236 18,106 3,800 2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44,158 25,061 4,925 2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18,205 11,044 -821 2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6,639 1,202 -735 2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13,625 9,585 1,492 2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 15,965 8,074 -302 28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14,419 25,181 1,460 29 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4,609 1,262 -234 30 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7,672 3,863 -315 31 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4,037 546 -82 32 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039 1,403 1 33 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 9,883 6,042 328 34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 52,465 29,923 440 35 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 3,077 -18 -630 36 中移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224 1,954 489 37 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1,057 692 -275 38 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916 507 -306 39 中移雄安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187 100 -73 40 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7,781 8,857 279 41 中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518 3,059 225 42 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804 818 139 43 卓望信息网络(深圳)有限公司 1,525 734 49 44 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3,753 3,199 322 45 中国移动国际有限公司 18,178 13,480 1,172 83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46 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 11,595 7,970 585 注: 1、除中移国际和中移香港外,发行人上述境内主要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数据经普华永道审计,其 中,中移通信相关财务数据为单体财务报表数据; 2、中移国际和中移香港的财务数据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和 2021 年 1-6 月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1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1,123,369 784,729 16,248 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301,112 222,599 16,157 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110,077 57,326 6,681 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101,303 65,158 6,849 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51,447 36,698 2,204 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 70,535 38,437 4,057 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61,394 38,203 2,060 8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44,420 27,331 1,507 9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天津有限公司 12,859 7,327 -345 1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 49,297 30,654 1,370 1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 39,256 27,492 1,151 1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 77,773 50,155 3,981 1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36,254 22,268 1,279 1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42,940 28,480 2,316 1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西有限公司 35,444 19,221 2,099 1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 24,493 13,720 348 1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 60,261 34,805 2,621 18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北有限公司 43,508 29,796 2,787 19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42,839 28,073 1,639 20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32,263 19,577 833 84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2021 年 6 月 30 日/2021 年 1-6 月 序号 公司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21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西有限公司 26,048 13,924 191 2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 32,312 19,858 2,047 23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51,690 28,403 3,337 24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 18,977 10,712 -335 2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6,739 951 -252 2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14,300 10,134 739 27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 16,400 8,423 346 28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55,827 26,035 852 29 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4,813 1,180 -385 30 中移(苏州)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9,796 3,628 -237 31 中移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564 528 -18 32 中移(杭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324 1,511 105 33 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 11,243 6,429 383 34 中移铁通有限公司 56,634 29,878 -78 35 中移互联网有限公司 2,850 127 144 36 中移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283 1,997 42 37 中移(成都)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855 456 -237 38 中移(上海)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728 234 -306 39 中移雄安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181 73 -227 40 中移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9,970 9,158 300 41 中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379 2,955 -46 42 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1,940 784 1 43 卓望信息网络(深圳)有限公司 1,477 744 22 44 卓望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3,690 3,102 -18 45 中国移动国际有限公司 19,446 13,953 614 46 中国移动香港有限公司 11,568 8,153 273 注:发行人上述主要控股子公司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其中,中移通信相关财务数据为单体财务 报表数据。 其中,中移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 月 20 日,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 街 1 号院,注册资本为 1,162,778.37 万元,实收资本为 1,162,778.37 万元。发行人通过 85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中移通信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 92%的股权,中国移动集团持 有其 8%的股权。中移财务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核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报告期内,中移财务公司主要向中国移动集团成员单 位开展存贷业务、结算业务,向资信水平良好的金融机构开展同业资金业务,同时开 展向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基金及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业务(不含二级市场股票投 资)。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移财务公司向中国移动集团成员单位吸收存款规模 2,293.81 亿元,向中国移动集团成员单位发放贷款规模 180.30 亿元,同业资金业务规 模 194.95 亿元,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规模 157.81 亿元。报告期内,中移财务公司严格按 照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制定业务流程及内控制度,依法合规开展业 务,经营规模稳步提升,未发生风险事项。 86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介绍 “十四五”时期,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核心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 业变革方兴未艾,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加速。公司将紧抓拓展信息服务的机遇窗口 期,围绕“新基建、新要素、新动能”,推动 CHBN 全向发力,全面推进数智化转 型,构建新型数智生态,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 筑牢“新基建”根基,夯实千行百业数智化转型关键基础。公司将全力构建以 5G 为中心的数字化、智能化新型基础设施,加快推动 5G 与产业互联网、智能制造等领 域融合;聚焦移动云建设,拓展“N+31+X”云资源布局,提升云网一体化水平,打造 差异化竞争优势,为行业客户提供丰富的云产品和服务;开展千兆宽带网络建设,构 建“全千兆+云生活”服务体系,支撑智慧家庭业务发展,推进智慧家庭生态建设。 加速“新要素”运用,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和数据资源价值。公司将着力打造“业 务+数据+技术”智慧中台,构建 AaaS(能力即服务)服务体系,对内沉淀共性能力, 构建高质量的企业级支撑体系,提升公司数智化运营水平;对外开展能力共享,构建 业界领先的产业级服务体系,助力经济社会数智化转型。 激发“新动能”活力,以科技创新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公司将聚焦人工智能、物 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AICDE)等关键领域及关键环节的技术攻关和 6G 等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的前瞻研究,推动 5G 与 AICDE 等技术的融合创新,促进信息 技术和产业链整体成熟;并围绕 CHBN 各市场中的场景化应用开展业务平台研发,促 进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民生的深度融合,全面助力公司数智化转型与生态建设。 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董事会以及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股东特别 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 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1 5G 精品网络建设项目 87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序号 项目名称 2 云资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 千兆智家建设项目 4 智慧中台建设项目 5 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及数智生态建设项目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本次发行募集的实际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超过 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将超 募资金用于上述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用 途。 因主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增发股份,获得的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将用于上 述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适用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用途。 若本次发行募集的实际资金(包括超额配售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的募 集资金金额,公司将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使 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 资金。 公司 5G 精品网络建设项目、云资源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千兆智家建设项 目、智慧中台建设项目已取得中国移动集团出具的项目批复。 (二)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分析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 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董事会一致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 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围绕新基建、新要素、新动能,推进数智化转型,构建 新型数智生态。 2、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 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的依据 (1)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88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用户规模,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 规划,与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2)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整体保持稳健增长,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 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3)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适应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和技术投入,不断加强高水平专家队伍建设,拥有引领行 业的科创实力,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技术水平相适应。 (4)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 公司多年深耕信息通信行业,在技术研发、网络等资源建设运营、产品服务市场 化方面积累了大量经营管理经验,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经营管理能力 相适应。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公司财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提高,资产负债结构将 进一步优化,有利于继续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进一步增强 公司的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对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及每股净资产将有所提高,由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的短时 间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可能面临降低的风险。从中长期看,本次募集资金带来的资 本金规模增长将有效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 益率。 89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规模,强化公司规模优 势。长期而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完成将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增强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稳固公司行业地位,助力公司发展。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固 定资产预计折旧占公司年总折旧成本比例较低,对公司未来经营不会产生显著影响。 90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 2、5G 业务商业模式尚不成熟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 3、业务转型拓展未达预期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 4、上游产业链受国际环境影响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 5、通信网络及信息安全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 6、通信网络合作方的风险 (1)公司业务发展依赖于与中国铁塔合作的风险 中国铁塔负责铁塔建设、维护和运营,公司及其他电信运营商向中国铁塔租赁铁 塔相关资产并接受维护等服务。公司已与中国铁塔签署了协议且合作稳定,但公司的 业务开展依赖于中国铁塔的租赁安排,公司无法确保中国铁塔提供的服务能够支持公 司持续的业务需求和发展计划。若公司与中国铁塔的合作情况发生变化,则可能对公 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业务运行依赖于与其他电信运营商互联互通的风险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市场发展需要,公司已与境内外其他电信运营商签订和建立 了网络互联互通的一系列协议与机制,但若由于设备故障、市场竞争或任何其他原因 91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导致公司与其他电信运营商的互联互通发生中断,则可能影响公司的网络运行和服务 质量,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运营商合作建设网络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与中国广电签署了 5G 网络建设、网络维护、市场合作和费用结算等相关协 议,推进 700MHz 网络共建共享、业务生态融合共创。合作落地尚需双方在网络规 划、投资计划、建设方案制定、设备招标采购和建设维护等方面进行更多协同。鉴于 双方首次开展此种形式的深度合作,协调工作量较大,若双方合作发生变化,可能对 合作项目的具体执行方式、进度和相关业务发展等造成影响。 (二)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 2、研发成果转化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的发展要求,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 5G 与 AICDE 技术融合创新,攻关“卡脖子”的关键技术。但由于研发成果转化具有不确定 性,若未来公司研发成果未能得到市场认可,产业化和商业化程度不及预期,公司将 面临研发投入预期收益难以达成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3、知识产权可能受侵害的风险 公司长期以来注重核心技术的研发和自主知识产权体系的构建,持续开展知识产 权的系统化保护工作。但知识产权的复杂性和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公司在 业务开展中无法保证知识产权不被侵害或不当使用,无法保证核心技术不被非法获 取,同时亦无法排除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可能导致公司商业利益受损、引发法律纠 纷、面临经济索赔、产品及服务被迫停止等后果,进而可能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 4、关键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积极推动“人才强企”工程与“十百千”技术专家体系建设,强化关键技术 团队和核心人才的培养激励,但公司所处行业更新变化较快、新兴业务发展迅速,市 92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场参与者对高端人才的竞争较为激烈,公司面临高层次科技人才流失的风险。 (三)内控与财务风险 1、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股权集中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中国移动 BVI 直接持有公司 72.72%的股份,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移动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中国移动 BVI 仍处于绝对控股地位,中国移动集团通过中国移动 BVI 于公司股东大会间接拥有绝大 多数的表决权,因此其对公司决策事项拥有较大的影响力。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 结构及公司制度体系以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但是无法保证中国移动集团始终作 出与全体股东利益一致的决策,可能一定程度上与其他股东的利益发生冲突。 2、内部控制方面可能面临的风险 公司目前适用《香港上市规则》等境外上市地法律法规关于内部控制的要求,本 次发行上市后,亦需要遵守《上交所上市规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境内 监管要求。公司已经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 息与沟通及内部监督等各方面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及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受 限于内部控制的固有缺陷,若公司未能持续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可能对公司的经营 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由于下属公司数量较多、覆盖范围较广,且随着业务的发展和扩张其数量与规模 可能继续增加,公司对下属公司的管理难度将随之增加,若出现管理决策或业务拓展 未达预期等情况,可能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 公司具有较强的应收账款管理能力,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周转率较高。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8.75、24.39 和 20.83,呈 下降趋势,主要由于公司紧抓拓展信息服务的机遇窗口期,积极拓展政企市场,相关 收入快速增长、占比提升,而政企客户一般可享受较长的信用期,应收账款相应有所 上升。未来若部分客户的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 风险。 93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4、无法继续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多家内地子公司或分公司享受增值税进项税加计抵减、高新技术 企业、西部大开发等税收优惠。若公司相关主体未来不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的相关标 准,或国家调整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将可能导致公司税负增加,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 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5、资本性支出回报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为全面推进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公司资本性支出规模较大。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公司资本性支出金额分别为 1,671 亿元、1,659 亿元和 1,806 亿元, 未来也将保持一定规模的投入,重点用于锻造 5G 精品网络、推动网络智能化转型、 推进云网融合一体化发展、提速升级家庭宽带网络、建设运营智慧中台。由于资本性 支出带来的新增收入及业务规模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 成一定影响。 (四)政策与法律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 2、禁止美国人士交易公司证券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 3、现行公司治理结构与中国境内设立的 A 股上市公司存在差异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 4、A 股股东通过诉讼手段寻求权利保护面临一定不确定性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 5、公司注册地、上市地和生产经营地所在司法管辖区的合规与监管风险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三、重大风险提示”。 6、公司使用的部分商标和专利由中国移动集团授权或管理的风险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的包括“中国移动”在内的部分商标来自中国移动集团的 授权。因统一管理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的部分专利登记在中国移动集团名 94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下。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公司已与中国移动集团就上述商标及专利签订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及《关于专利相关安排的协议》,相关情况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 要“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之“(二)无形资产”。若上述协议未能有效执行或被终止,则可能对公司业务开展造 成一定不利影响。 7、公司部分物业权属或者手续尚未完善的风险 公司部分自有及租赁物业存在权属或者手续尚未完善的情形,可能导致公司相关 子公司无法继续使用相关物业,进而需要更换经营场所,或可能存在被主管部门处罚 的风险。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解决,但仍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一定不利影 响。 8、与反垄断指控或监管有关的风险 报告期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公司下属四家省公司的定制 4G+手机销售行 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涉及的销售行为包括向渠道商支付补贴,以及为 增加定制 4G+手机的销量而对手机制造商设定业绩目标。上述四家省公司已经终止了 相关销售行为。上述调查可能导致公司遭受行政处罚或结果不利于公司的法院判决, 并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及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9、诉讼仲裁风险 公司在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要 求。公司已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并持续提高法律风险管理能力,但仍可能不时 因涉及有关客户、供应商、工程建设方或其他第三方的纠纷而面临诉讼或仲裁风险。 上述各类诉讼及仲裁可能对公司业务、声誉和财务状况等造成不利影响。 (五)其他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包括 5G 精品网络建设项目、云资源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千兆智家建设项目、智慧中台建设项目、新一代信息技术研 发及数智生态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将产生相应的折旧及摊销、研发费用等相关成本。 公司在决策时已审慎考虑多方因素、进行充分论证分析,但仍有可能受到外部环境、 95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市场竞争、技术研发等不确定因素影响,造成项目未按计划实施、技术研发未能突 破、市场发展未达预期等,最终导致项目收益可能无法达到预期。 2、公司港股股票价格波动可能影响 A 股股票价格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 A 股股票与港股股票将分别于上交所及香港联交所上 市。由于上交所与香港联交所在交易时间、交易特征(包括交易量及流动性)、交易规 则及投资者基础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公司 A 股股票与港股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并不 相同。公司港股股票交易价格的波动可能会对 A 股股票的交易价格造成影响,反之亦 然。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不仅受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同时还可能受到宏观政 策、经济形势、市场环境、投资者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在购买公司股 票前了解股票价格波动,充分认识投资风险,并作出审慎判断。 3、境外持续信息披露监管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在中国境 内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仍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在境 外市场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境内外持续信息披露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若干方 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投资者可能因为信息披露的差异而影响投资决策,从而可能面临 一定的投资风险。同时,根据公司注册地及境外上市地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的注册 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等存在以外文书就的情况,因此境内投资者可能面临阅读和理解 困难。 4、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稀释股东权益的风险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批准了一项股权激励计划,以建立 股东、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有效吸引、激励和保留公司核心骨干 员工,促进公司业绩提升,支撑公司战略转型和长远发展。依据该计划授予的股票期 权予以行使时发行的股份总量累计不得超过股东大会批准该计划之日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 总 数的 10% 。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 该计 划 下已 授予的 有 效期 权 数量 为 303,383,168 份,均未达到可行权条件。未来前述股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的行权将 相应稀释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96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5、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他利用电信网络开展的非法行为导致公司声誉或财务损失 的风险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了包括实施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利用 反欺诈系统监测和拦截欺诈呼叫及垃圾短信等在内的各项技术和管理措施,以控制和 预防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但受限于相关手段的固有局限,该等措施无法确保全面 防止电信网络诈骗的发生。若任何主体利用本公司所提供的通信网络及信息服务业务 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或其他非法行为,可能导致公司声誉受损,进而对公司经营发展造 成不利影响。 6、不可抗力和突发事件导致的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爆发对全球经济产生了重大的不利影响。目前国内疫情已得 到有效控制,但零星散发病例与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全球范围内疫情蔓延 态势未得到有效遏制,境外输入疫情防控仍存在压力。为应对疫情,公司已制定了有 效的应急防控计划,实施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在抗击疫情的同时安全经营。除新冠疫 情外,公司的业务及财务状况也可能受到不可抗力和其他突发事件(例如自然灾害、 恶劣天气、电力短缺、突发公共事件等)的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在履行中的重大合同主要包括 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和其他重大合同等。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标的金额在 5,000 万元及以上且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共 4 宗。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标的金额 在 5,000 万元及以上且尚未了结的诉讼或仲裁案件共 6 宗。 97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 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 或仲裁事项,亦未涉及任何刑事诉讼事项。 98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经办人或 当事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发行人:中国移动有限 中国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 公 司 ( China Mobile 010-5399 2600 010-5261 6047 黄杰 99 号中环中心 60 楼 Limited)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 承销商):中国国际金 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010-6505 1166 010-6505 1156 余燕、王昭 融股份有限公司 27 层及 28 层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承销商):中信证券股 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 010-6083 7513 010-6083 3083 王彬、贾晓亮 份有限公司 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010-8513 0381 010-8513 0542 刘先丰、洪悦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 号 4 号楼 中国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 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010-5683 9300 010-5683 9400 李凯、温贝贝 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 李庆文、贺自 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010-6657 8999 010-6657 8962 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强 层 联席主承销商:招商证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 0755-8294 3666 0755-8294 3121 沈韬、范晓明 券股份有限公司 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海 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0 010-8560 6888 010-8560 6999 高巍、丁锋 问律师事务所 层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 联席保荐机构律师:北 中路 1 号 1 幢环球金融中 010-5878 5588 010-5878 5566 苏峥、黄晓雪 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心办公楼东楼 17-18 层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202 号领展企业广场 2 座 021-2323 8888 021-2323 8800 陆剑、杨桢 (特殊普通合伙) 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021-5870 8888 021-5889 9400 - 南路 188 号 司上海分公司 申 请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021-6880 8888 021-6880 4868 - 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528 号 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 1 - - - 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号国贸西楼 301B 99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初步询价时间 2021 年 12 月 16 日 - 2021 年 12 月 17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21 年 12 月 21 日 申购日期 2021 年 12 月 22 日 缴款日期 2021 年 12 月 24 日 预计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100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A 股上市后适用稿);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次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查阅招股意向书和备 查文件,也可以到本公司和联席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招股意向书和 备查文件。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5:00。 四、查阅网址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网站:www.chinamobileltd.com 101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移动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招股 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