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中国移动: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意见2022-08-12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 2022 年第六次董事会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移动有限公
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组织章程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移动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中期派息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 2022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股东回报、盈利状况、
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组织章程
细则》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经审核,《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同意该事项。
三、《关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真实客观,充分
反映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移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
务和风险状况,中移财务公司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
求,公司关联方与中移财务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有助于公司
及时有效地防范相关风险,具备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意该事项。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姚建华、杨强、李嘉士、梁高美懿
2022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