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中国移动:2022年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2023-03-24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
2022 年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共
有独立非执行董事 4 名,分别为:姚建华先生、杨强博士、李嘉士先生、梁高美
懿女士,符合《中国移动有限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以下简称“《组织章程细
则》”)及相关监管要求。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主席均
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不存
在任何影响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独立非执行董事主要工作经
历和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如下:
姚建华先生 JP
姚建华先生于 2017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现亦为审核委员会和薪酬委
员会主席,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姚先生现为香港保险业监管局主席、香港金融
学院的董事、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香港科技大学校董会成员兼司库,以及香港金融管理局外汇基金咨询委员
会和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的委员。姚先生于 1983 年加入环球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毕马威”)香港分所,曾于 1987 至 1989 年期间调派至毕马威英国伦
敦分所。姚先生于 1994 年成为毕马威合伙人,于 2007 年至 2010 年期间担任毕
马威审计主管合伙人,于 2011 年 4 月至 2015 年 3 月期间担任毕马威中国及香港
的主席和首席执行官、毕马威国际及亚太地区的执行委员和董事会成员。姚先生
亦曾担任香港会计师公会的审计专业改革咨询委员会及中国内地事务委员会之
委员。姚先生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和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资深会员。姚先生于
1983 年取得香港理工学院(现称香港理工大学)会计专业文凭,并拥有英国华威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杨强博士
杨强博士于 2018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现亦为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
审核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委员。杨博士现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首
席人工智能官,香港科技大学(“科大”)讲座教授及计算机科学及工程学系前
系主任,以及深圳市前海第四范式数据技术有限公司(现称北京第四范式智能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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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联合创始人及非执行董事。杨博士于 1989 年 9 月至 1995 年
8 月曾担任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助理教授、终身副教授等,于 1995 年
8 月至 2001 年 8 月曾担任加拿大西蒙 弗雷泽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终身副教
授、工业研究主任、教授等,及于 2001 年 8 月至 2012 年 6 月曾担任科大计算机
科学及工程学系副教授、教授、副系主任等。杨博士于 2012 年至 2014 年 11 月
曾担任华为诺亚方舟实验室创始主任,于 2017 年至 2019 年曾担任国际人工智能
联合会(IJCAI)主席,亦于 2016 年至 2019 年曾担任人工智能促进协会(AAAI)执
行委员会成员,并于 2021 年担任 AAAI 会议主席。杨博士是 AAAI、美国计算
机 协 会 (ACM) 、国 际 电气与 电子 工程 师学 会(IEEE) 等多 个国 际 学会的 院士
(Fellow)。于 2021 年,他被选为加拿大皇家科学院院士及加拿大工程院院士。杨
博士于 1982 年取得北京大学天体物理学士学位,于 1985 年和 1987 年分别取得
美国马里兰大学天体物理和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并于 1989 年取得马里兰大学
计算机科学博士学位。
李嘉士先生 JP
李嘉士先生于 2022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并为审核委员会委员、提名
委员会委员和薪酬委员会委员。李嘉士先生自 1989 年起担任胡关李罗律师行的
合伙人,现为安全货仓有限公司及彩星集团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合景泰富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及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和深圳控股有限公
司的公司秘书。李先生亦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复核委员会候选主席之
一、香港特区政府创新科技署 InnoHK 督导委员会委员、香港上诉审裁团(建筑
物)主席,和香港公益金筹募委员会委员。李先生曾任石药集团有限公司的非执
行董事,以及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思捷环球控股有限公司的
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先生为香港、英格兰及威尔斯、新加坡及澳洲首都地域的合
资格律师,分别于 1982 年和 1983 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和法学专业证
书。
梁高美懿女士 SBS, JP
梁高美懿女士于 2022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董事会,并为审核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委员会委员。现为第一太平有限公司、新鸿基地产发展有限
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女士为香港特别行政区
行政会议非官守议员、艺术发展咨询委员会主席、香港文化委员会委员、香港公
务员叙用委员会委员、前任行政长官及政治委任官员离职后工作咨询委员会委员、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非当然成员,以及香港大学校务委员会委员、司库、财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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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主席和人力资源政策委员会委员。梁女士曾任汇丰控股有限公司集团总经理
及工商业务环球联席主管、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和创兴银行
有限公司之副主席、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另外,梁女士曾任太古股份有限公
司、和记黄埔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QBE Insurance Group
Limited、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利丰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女士
于 1975 年取得香港大学经济、会计及工商管理学士学位。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共计审议批准了 12 项议案;召开董事会
12 次,共计审议批准了 64 项议案;召开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11 次,审议批准
了 55 项议案。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任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股东
董事 董事会
大会
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姚建华 2/2 12/12 6/6 4/4 1/1
杨强 2/2 12/12 5/6 2/2 -
李嘉士 1/1 10/10 3/3 2/2 -
梁高美懿 1/1 10/10 3/3 2/2 -
注:
1. 会议“亲自出席次数”包括现场出席和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参加会议。
2. 李嘉士先生及梁高美懿女士自 2022 年 5 月 18 日起担任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认
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会前沟通,主动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会上积极讨论,
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就关联(连)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的情况
为配合独立董事履职,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并积极回应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多项服务与支持,
包括接受相关培训等,积极回应董事需求,并及时提供各类履职信息和参阅信息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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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重点关注董事提名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募集资
金、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等问题,依法合规地对相关重点事项作出明确判
断,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并提出了建议。
(一)关联(连)交易情况
2022 年,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审议关联(连)交易报告等事
项,持续关注公司关联(连)交易的基本情况,确保关联(连)交易依法合规、
遵循商业原则开展。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对担保的风险控制是有效的,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2 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提名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2 年,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议了高级管理层年度考核指标目标值及实
际完成值,对于董事提名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
(五)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境内
和境外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2022 年,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
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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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积极履行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
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2 年,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
重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
陷和重要缺陷。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按照《组织章程细则》等规定,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
审议了 64 项议案。
审核委员会于 2022 年以现场、视频及电话方式召开会议 6 次,审议了 55 项
议案,就全年业绩和中期业绩、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核数师、持续关联(连)
交易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薪酬委员会于 2022 年以现场、视频及电话方式召开会议 4 次,审议了 11 项
议案,就高级管理层年度考核指标目标值及实际完成值、董事及高管人员责任保
险、新任董事的薪酬架构,以及期权激励第二期授予方案等进行审议。
提名委员会于 2022 年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1 次,审议了 2 项议案,就公司
董事会架构及组成,以及建议董事会通过委任新董事等进行审议。
四、综合评价及建议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组织
章程细则》的要求,付出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优势,诚信、勤
勉、独立、严谨地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关注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姚建华、杨强、李嘉士、梁高美懿
2023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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