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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1-09-25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
动所需,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董事长魏玉东
和董事、总经理李秀民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拟调整的 2021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定,交易价格皆按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定价以第三方资讯机构及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基础,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
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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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二)2021 年预计增加关联交易的说明
    由于 2021 年四季度公司蒸汽装置计划开展临检工作及利华益利
津炼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津炼化”)的产能将有所增加,因此
公司在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基础上,部分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与利津炼化的关联交易金额 7,730.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足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度预计金额
                           关联交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易内容                               2021 年 1-8
                                        调整前        调整后
                                                                 月已发生
向关联方销售产   利津炼    销售蒸
                                        51,00.00    11,900.00    3,039.00
      品           化        汽
向关联方采购产   利津炼    采购蒸
                                         970.00      1,900.00     928.74
      品           化        汽
    合计                                6,070.00    13,800.00    3,967.74
  累计调整                                           7,730.00
    变动原因说明:
    为满足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 2021 年度向利津炼化
销售蒸汽预计额度将增加 6,800.00 万元,向利津炼化采购蒸汽预计
额度将增加 930.00 万元。
    以上关联交易额度变动导致 2021 年预计关联销售交易总金额增
加 6,800.00 万元,预计关联采购交易总金额增加 930.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利华益利津炼化有限公司与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均属


                                    2
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索树城,注册资本 43527.32 万元,住所为利津县永
莘路 55 号,经营范围为危险化学品生产;发电、输电、供电业务;
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石油制品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制
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
约能力,日常交易均能履行合同约定,不会对公司形成坏账损失。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
等,交易价格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以第三方资讯机构
及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为基础,价格公允、合理。公司 2021 年关联交
易产品价格保持不变。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根据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
展所需进行的调整,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的关联交
易,是公司与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
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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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未对公司主要
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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