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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维远股份: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3-03  

                        证券代码:600955       证券简称:维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3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3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 118 号维远股份

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3 月 28 日

                          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 为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当 日 的 交 易 时 间 段 , 即 9:15-9:25,9:30-11:30 ,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

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

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7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8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9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11    关于公司 2022 年申请融资及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
  12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
        管理的议案
  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或相关内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3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

   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8、9、10、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云亭、李玉生、魏玉东、陈敏华、郭建

国、郭兆年、张吉奎、索树城、赵宝民、王海峰、李秀民、袁崇敬、薄立

安、陈国玉、张尧宗、王守业、维远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东营益安股权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

      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

      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

      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

      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

      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

      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955        维远股份        2022/3/21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有效

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及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加盖法人

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

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

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股东可以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信函、传
真方式进行登记的时间以公司实际收到信函或传真的时间为准,并需在

2022 年 3 月 25 日 17:00 前送达。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及联系方式,信函、传真登记的股东请在正式参会时提交上述资料原件。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2 年 3 月 2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

—17: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 118 号维

远股份办公楼五楼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经济开发区利十一路 118 号维远股份办公

楼五楼

    联系部门:证券部

    邮政编码:257400

    联系电话:0546-5666889

    传真:0546-5666688

    (四)特别提示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群聚集,保障参会安全,建议

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及公
司所在地有关部门的防疫政策要求,拟现场参加会议的人员须提前 3 日

(2022 年 3 月 25 日 17:00 前)与公司证券部联系,登记近期个人健康状

况和健康码情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


特此公告。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利华益维远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8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9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22 年申请融资及
               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12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
     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进行表决。其中,议案 8 为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应回避表

决本项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