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中德证券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3-20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天
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绿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
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规定,现将2020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5月28日《关于核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2号)核准同意,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4,750,000.00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3.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8,505,000.00元,扣减应承担
的发行上市费用(不含增值税金)人民币38,675,734.5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389,829,265.47元。于2020年6月18日,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德证券”)将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金)人民币28,301,886.79元后的
募集资金人民币400,203,113.21元存入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安永
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6月18日出具安永华明(2020)
验字第60809266_A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次募集资金(除利息收入外)已全部使用完毕,
存放于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人民币202,034.17元为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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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公司特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2020年6月,公司、中德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
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以保证专款专用。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河北建投丰宁森吉图风电场(三
期)150MW工程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河北丰宁建投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丰宁新能源”)实施,2020年7月,公司、丰宁新能源、中德证券与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四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以保证专款专用。以上
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
金时,严格遵照履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截止日余额
初始金额
新天绿色能源 国家开发银行河
13101560009345480000 100,000,000.00 47,137.71
股份有限公司 北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新天绿色能源
份有限公司石家 13050161860100001452 300,203,113.21 137,362.81
股份有限公司
庄平安大街支行
河北丰宁建投 中国建设银行股
新能源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石家 13050161860100001451 - 17,533.65
司 庄平安大街支行
河北丰宁建投
国家开发银行河
新能源有限公 13101560009347060000 - -
北省分行
司
合计 400,203,113.21 202,0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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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本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本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的情
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新
天绿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9,829,265.4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
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
募集资金 置换 预先已 投入自筹 资金 鉴证报 告》(安 永华 明( 2020 )专字第
60809266_A07号)。
(四)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它用途的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临时用于其它用途的情况。
(五)未使用完毕的本次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次募集资金(除利息收入外)已全部使用完毕,
存放于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人民币202,034.17元为存款利息收入。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披露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本年度内,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等多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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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天绿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
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等。经核查,保荐机构认
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
律法规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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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祥有 崔胜朝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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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8,982.9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982.96
(已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982.9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承诺投资 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 是否 项目可
项目 变更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 金额 累计投入 计投入金额 投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的效益 达到 行性是
(1) 金额(2) 与承诺投入 (%)(4) 态日期 预计 否发生
金额的差额 =(2)/(1) 效益 重大变
(3)=(2)-(1) 化
森吉图风
电场
(三期) 否 38,982.93 38,982.93 38,982.93 - 38,982.96 0.03 100% 2019/11/26 21,344.84 是 否
150MW 工
程项目
合计 38,982.93 38,982.93 38,982.93 - 38,982.96 0.03 — — 21,344.84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
不适用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天绿能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9,829,265.47元置换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自筹资金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0)专字第60809266_A07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不适用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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