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能:中德证券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2021-03-20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绿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对新天绿能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如
下核查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借款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62,111.00
在关联人处存款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1,135.97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年初
至披露日 本次预计金额与
占同类
关联交 本次预计金 与关联人 上年实际发 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人 业务比
易类别 额 累计已发 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
例(%)
生的交易 因
金额
由于今年货币市
场资金趋紧,各
银行对河北地区
河北建投
向关联 的信贷投放存在
集团财务 500,000.00 72,472.00 248,828.00 16.61
人借款 减少的迹象,故
有限公司
需要财务公司增
加短期信贷支
持。
在关联 河北建投 206,468.2
357,000.00 201,135.97 —— ——
人处存 集团财务 3
1
款(每日 有限公司
最高余
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情况及关联关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
投直接控制的企业。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2013 年 9 月 26 日
司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石家庄市裕华西路 9 号裕园广场 A 座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
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
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经营范围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
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行拆借;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
9113000006165450XJ
代码
法定代表人 袁雁鸣
实际控制人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项目 2020.12.31
总资产(万元) 1,159,856.97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万元) 23,7471.36
(经审计) 项目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30,528.75
净利润(万元) 13,048.95
(二)前期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2
上述各关联方均依法注册成立,合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一定的
规模,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
常经营所发生的存贷款关联交易。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
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交易的产品或劳务
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时,由交易双方根据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协商定价。关联交
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
益。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
开展和执行。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
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或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
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
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
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1年3月1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曹欣、李
连平、秦刚及吴会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该
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
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了上市地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照一
般商业条款订立,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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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书面意见如
下:公司预计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双方的各项日常关
联交易均遵守公允的市场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是依据公司经
营实际情况作出的,未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公
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对该项关联交易在审议时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保荐机构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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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祥有 崔胜朝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