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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绿能:新天绿能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24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新天绿色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新
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作为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绿能”
或“公司”)独立董事,现就 2021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1.郭英军先生,48 岁,现为河北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风电/光伏耦合制氢及综合利用河北省
工程实验室负责人。郭先生自 1996 年 7 月至 2001 年 8 月在
河北科技大学机电一体化工程技术中心工作,2001 年 9 月至
2004 年 3 月在北京理工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专业攻读硕
士学位,2004 年 4 月至今在河北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学院工作,
曾于 2011 年 8 月 13 日至 9 月 12 日在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做
访问学者。
    2.尹焰强先生,63 岁,现为海富国际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获香港中文大学、威尔士大学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
公会资深会员,英格兰和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
目前,尹先生还担任卓悦控股有限公司(H 股股份代码 00653)
的执行董事。尹先生曾任瑞安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
首席财务官,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集团首席财务官,
第一太平银行首席执行官。此外,尹先生还先后兼任香港中
央政策组兼职委员、旅游业赔偿基金投资委员会主席、“CFO
亚洲”杂志顾问委员会成员、旅游业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
审核委员会成员(税务局)、中小型企业委员会委员、香港
会计师公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委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计准则
顾问团成员、香港税务学会税务小组委员会成员、税务联络
委员会增选委员。
    3.林涛博士,51 岁,现为河北工业大学人工智能与数据
科学学院物联网工程系教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理论
与控制工程硕士生导师,获河北工业大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
程专业博士学位。林博士自 1993 年 7 月至今在河北工业大
学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工作,期间 1996 年 9 月至 1999
年 10 月在天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2003 年 4 月至 2007 年 4
月在河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8
月在河北工业大学流动站完成博士后科研工作。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新天绿能独立董事,我们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不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
务,并且我们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家数均未超过五家,不存在任何影响我们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事项或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5 次股东大会
    会议,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
    下:
         报告期内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独立董       会议次数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专门委            专门委            专门委            专门委   大会次数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董事会
                     员会            员会                员会              员会
郭英军     11       11        11       11       0        0        0        0         3
尹焰强     11       11        11       11       0        0        0        0         0
林涛       11        3        11       3        0        0        0        0         0

           (二)决议及表决结果
           报告期内,我们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为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
    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日期、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2021 年 3 月 5 日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   1.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
                  会议
                                    1.同意本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1 年 3 月 19 日
 2                                  4.同意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5.同意为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任保险的议案
                                    6.同意关于修订本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 年 4 月 27 日
                                    1.同意本公司按股比为河北新天国化燃气有限责任
 3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
                                    公司提供 1.4 亿元担保的议案
                    会议
             2021 年 8 月 20 日
                                    1.同意关于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
 4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
                                    案的议案
                    会议
                                    1. 同意关于公司按股比向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
                                    有限公司增加 4.0749 亿元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2. 同意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2021 年 8 月 25 日      用情况的议案
 5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3. 同意关于兑现公司经营管理者 2020 年度薪酬的
                                    议案
                                    4. 同意关于兑现公司经营管理者“十三五”战略目
                                    标达成奖的议案
             2021 年 9 月 27 日     1.同意关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为新港国际
 6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   天然气贸易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立备用信用证并
                    会议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1.同意关于本公司与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2021 年 10 月 28 日
                                    司续签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
 7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2.同意关于本公司与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
                  会议
                                    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8 日
                                    1.同意关于兑现公司经营管理者“十三五”战略目
 8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
                                    标抵押金的议案
                    会议

       (四)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为我们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在事前征得了我们的
认可,有关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照一般商业
条款订立,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等情况进
行了认真细致的核实。我们认为担保事项是在公司生产经营
及投资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
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
担保的决策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
了认真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
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的合法
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兑现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
酬,以及兑现公司经营管理者“十三五”战略目标达成奖及
抵押金。
    我们对上述薪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该事项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
司有关薪酬管理考核的标准,与公司实际相符,有利于规范
公司薪酬体系建设,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 年内,公司发布了 2021 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我们审慎判断了是否应对披露业绩预告,以及就相关财务数
据的准确性进行了确认,认为其基本反映了公司当期的实际
经营和财务状况,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主要是基于其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拥有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且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我们认为上述有关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发行总股数 3,849,910,396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6 元(含税)。我们认为,
该利润分配方案基于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考
虑制定,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
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新天绿色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或相关
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所有承诺履行事项均按约定有效
履行,未出现公司及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能够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有关信息,未发现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结合实际经营需要,
继续深化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和监督力度。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存在重大
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与投资
四个专业委员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勤勉
尽责,认真审议各项提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二)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正在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工作。我
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有关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后认为,非公
开发行的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非公开发行的有关
方案、预案等,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新天绿能独立董事,2021 年我们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
挥独立作用,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
的努力。
    2022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
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利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英军、尹焰强、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