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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绿能:新天绿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5-21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 新 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
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聘请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
对其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评估,认为安
永华明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
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
的要求。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安永华明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
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的工作需求;公
司本次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安永华
明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落实董事会职权所涉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