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天绿色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经营管理者 2021 年度及 2019-2021 任期 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且本次兑现经营管理者 2021 年度 及 2019-2021 任期有关薪酬,符合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 绩考核办法》、《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的规 定,与公司实际相符,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 上 , 我 们 同 意 兑 现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者 2021 年 度 及 2019-2021 任期相关薪酬。 (以下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