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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天绿能:新天绿能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2-064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 新 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海公司”)
     是否为关联担保: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汇海公司提供的担
保为最高债权本金额 3 亿元人民币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和;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汇海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0 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关联担保概述
    汇海公司注册资本65,000万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新天绿色能源投资有
限公司、新天绿色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22.50%、7.50%,其他
股东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能源”)、燕山国际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山国际”)、茂天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茂天资本”)、

河北建投雄安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30.77%、
23.08%、8.46%及7.69%。
    由于建投能源、燕山公司、茂天资本及雄安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建
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北建投”)控制的企业,汇海公司为河
北建投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汇海公

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公司为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汇海公
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
债权本金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汇海公司以已投和拟投的融资租赁项目应收租金

权质押的方式提供反担保。本公司对本次担保在实际发生时将收取不超 过年化
0.5%的担保费。关联董事曹欣、李连平、秦刚、吴会江及梅春晓回避表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外,公司已为汇海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元。鉴于汇海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获
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
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及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汇海公司基本情况

    1、汇海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5 年 08 月 27 日

   注册资本            65,000 万元        实收资本            65,000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三路 168 号国际商会中心 2210、22
    注册地
                                               11

                一般经营项目是: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
   经营范围     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统一社会信用
                                      914403003500204317
     代码

  法定代表人                                 米大斌

    汇海公司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2、汇海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主要财务数据
                                 计)                         计)

        资产总额               162,280.42                  168,884.92

        负债总额               90,975.31                   99,768.21

      银行贷款总额             72,600.86                    82,092.2

      流动负债总额             70,793.61                   64,450.11

        净资产                  71,305.1                   69,116.70

      主要财务数据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4,080.86                    8,943.40

        净利润                  2,188.4                     3,190.63

   注:2021年度相关数据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

所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方: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贷款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三)授信金额:3亿元人民币
    (四)担保方: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担保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六)担保金额及币种:最高债权本金额3亿元人民币及主债权的利息及其
他应付款项之和
    (七)担保期限:每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两年
    四、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1)反担保人: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反担保方式:质押汇海公司已投和拟投融资租赁项目的租金应收权
    (3)反担保资产金额:截至2022年8月25日,汇海公司质押的反担保资产
实际总价值为43,925.66万元。
    (4)担保期限:覆盖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全部期限

    该事项尚未正式签署反担保协议,具体反担保金额和内容以正式签署的反
担保协议为准。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作为持有汇海公司30%股权的股东方,本公司提供本次担保旨在协助重要参
股公司汇海公司取得银行贷款,有利于汇海公司长期、稳定开展业务。本次担保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形成不利影响。此外,汇海公司的
其他股东方河北建投、建投能源已为汇海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分别为50,621.28万
元、52,156.52万元。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本公司为汇海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曹欣、
李连平、秦刚、吴会江及梅春晓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满足汇海公司的资金需求,以保障其正常运
作,有利于各方股东获得更好投资收益。汇海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生产经营情况
正常,具有较好的业务发展前景,具备债务偿还能力。随着业务的开展,目前融
资需求较大。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为汇海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增强
汇海公司的融资能力,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汇海公司将向公
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向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1)截至目前,河北建投、建投能源已分别为汇海公司提供的担保
总额为50,621.28万元、52,156.52万元,本次公司向汇海公司提供3亿元担保,由
股东方提供融资担保可增强汇海公司的融资能力,有利于汇海公司的持续发展,
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投资收益,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2)董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本
次担保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3)本
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上述或有风险不会
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同意公司为汇海公司提供担保。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

需,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投
资者的利益。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
过前述关联交易事项,同时,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确认并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保荐机构对公司前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本次担保)
为人民币96,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5%;公司向
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2,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比例为3.47%;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提供的担保总额(不包括本次担保)为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0。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