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天绿色能 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本次变更副总裁的程序合法规范;所聘任的 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未发现 有违反《公司法》有关规定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 更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以下为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