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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证券:关于获准变更业务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19-01-30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9-005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变更业务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27日召
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东方花旗证
券有限公司业务区分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与东方花旗关于证券承
销与保荐业务的业务区分方案;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中关于证券承销
的条款进行相应变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订相关协议、办理申请
增加该业务范围相关手续或根据监管要求作出有关调整等;同意公司
在变更业务范围相关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
层办理修改公司经营范围涉及的修订《公司章程》等法律文件及其他
相关事宜(详见公司2017-071号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
“上海证监局”)《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业务范围的批
复》(沪证监许可[2019]8号)。该批复核准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将业
务范围中的“经营限于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
票据的证券承销业务”变更为“经营限于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政
策性银行金融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
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证券承销业务”。
    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上海证监局批复修改《公司章程》中经
营范围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改条款


                                  1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       第十四条     公 司经 营 范 围
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 为: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
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 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 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
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 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
品;证券承销(限国债、政策性 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地
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 方债等政府债、政策性银行金融
票据);股票期权做市业务;证券 债、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管
投资基金托管。公司的经营范围 的融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非金
以 公 司 登 记 机 关 核 准 的 项 目 为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股票期
准。                                 权做市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
    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督管理 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
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各项业 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务,也可以经营证券监督管理机            公司应当按照证券监督管理
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机构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各项
                                     业务,也可以经营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http://www.sse.com.cn ) 、 香 港 联 交 所 网 站
(http://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www.dfzq.com.cn)。
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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