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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证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9-03-29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19-01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根据最新修改的《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公
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下述修订:
          原条款                         修改条款           修改依据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 公司最新的办公
市中山南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市中山南路 119 号 东方证券 地址
层、23 层、25 层-29 层,邮政   大厦,邮政编码:200010,电
编 码 : 200010 , 电 话 :
                               话 : 021-63325888 , 传 真 :
021-63325888 , 传 真 :
                               021-63326010。
021-63326010。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            第二十六条 公司在下 修改后《公司法》
列情况下,经本章程规定的程     列情况下,可以收购本公司的
序通过,并报国家有关管理机     股份:
构批准后,可以收购本公司的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
股份:                         本;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而注销股份;                 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
的其他公司合并;               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
司职工;                       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
     (四)股东对股东大会作    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的;
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
     (五)法律、行政法规以    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
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司债券;
机构许可的其他情况。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    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行买卖本公司的股份的活动。         (七)法律、行政法规以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       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1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机构许可的其他情况。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
                           行买卖本公司的股份的活动。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
                           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
                           会议决议。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本章程规定以及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
                           股票回购涉及的相关事宜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 公司购回            第二十七条 公司收购 修改后《公司法》
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
行: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因第
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十六条第(三)项、第(五)
    (二)在证券交易所通过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
    (三)在证券交易所外以     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除此
协议方式购回;                 之外,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     列方式之一进行:
定和主管部门核准的其他情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
形。                           同比例发出购回要约;
                                   (二)在证券交易所通过
                               公开集中交易方式购回;
                                   (三)在证券交易所外以
                               协议方式购回;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和主管部门核准的其他情
                               形。
    第二十九条 公司收购             第二十九条 公司收购 修改后《公司法》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本章程第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本章程第
二十六条第(一)项情形的,     二十六条第(一)项情形的,
应当自完成回购之日起十日       应当自完成回购之日起十日
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属于第       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属于第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2
注册资本变更的,同时向工商     属于第(三)项、第(五)项、
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
登记。被注销股份的票面总值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
应当从公司的注册资本中核       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减。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六     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
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     让或者注销。注册资本变更
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的,同时向工商行政管理 部
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     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被注销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       股份的票面总值应当从公司
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     的注册资本中核减。
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第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          第六十二条 股东大会是      修改后《公司法》
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
列职权:                       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
和投资计划;                   和投资计划;
                                   
    (十九)审议法律、法规、       (十九)对公司因本章程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和       第二十六条第(一)、(二)项
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作出决议;
其他事项。                         (二十)审议法律、法规、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监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监      根据 2018 年 9
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       月 30 日发布的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     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股东大会     《上市公司治理
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准则》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
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     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
投票制。当公司第一大股东持     投票制。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
有公司股份达到 30%以上或关     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联方合并持有公司股份达到       30%及以上时,董事、监事的
50%以上时,董事、监事的选      选举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前
举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     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
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
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
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       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
                                      3
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   况。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          第一百五十二条 董事 修改后《公司法》
会行使下列职权:             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         ( 一 ) 负 责 召 集 股 东大
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会,并向大会报告工作;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         ( 七 ) 拟 订 公 司 重 大收
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     购、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六条
并、分立和解散方案;         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
    (十八)法律、法规或公   立和解散方案;
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       
予的其他职权。                   (十八)决定公司因本章
                             程第二十六条第(三)、(五)、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司股份;
                                 (十九)法律、法规或公
                             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
                             予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六十三条 董事          第一百六十三条 董事 修改后《公司法》
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     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
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   出席方可举行,本章程另有规
一票表决权。除非本章程另有   定的除外。每一董事享有一票
规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   表决权。除非本章程另有规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定,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百零九条 本章程         第三百零九条 本章程 公司实际情况
经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     经公司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
通过,其重要条款取得中国证   通过,其重要条款取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并待公司公开发行     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自本章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并在   程生效之日起,原公司章程及
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     其修订自动失效。
生效。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
原公司章程及其修订自动失
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
进行文字调整。本次《公司章程》修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其重要条
                                    4
款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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