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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证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9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
联交易实施指引》、《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作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
需要,公司对 2019 年度及至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经事前认可后,同意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
关联股东分项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签名:徐国祥、陶修明、尉安宁、许志明、靳庆鲁


    签署时间: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