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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证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6-19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1-03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Orient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roducts
       Limited (以下简称“OIIP”)
     本次担保金额:10 亿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 年 3 月 30 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对外
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获得通过。根据该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
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控”)为其直接和间接持股的全资子
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提供担保总额不得超过 16 亿美元
的非融资类担保,担保金额按照担保协议约定金额或风险监控指标限
额计算;有效期自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前述非融资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
为 国 际 衍 生 品 框 架 协 议 (ISDA) 、 主 结 算 协 议 (Master Cle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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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greement) 、 债 券 市 场 协 会 / 国 际 证 券 市 场 协 会 全 球 回 购 协 议
(TBMA/ISMA GMRA)、主券商服务协议、贵金属交易实物买卖、经纪业
务、发行结构化票据等非融资类交易提供担保。担保类型包括保证担
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保类型。同时,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转授权东方金控有权董
事全权办理上述担保所涉及的文本签署,以及履行相关监管机构审批、
备案等手续以及其他一切相关事宜。
     根据上述授权,东方金控作为担保人出具担保函,为被担保人
OIIP 发行结构化票据提供总额不超过 10 亿美元的非融资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Orient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roducts Limited
     2、注册地点:英属维尔京群岛
     3、成立时间:2017 年 7 月 26 日
     4、注册资本:1 美元
     5、经营范围:各类资产自营交易、发行结构性票据与对冲交易
等业务。
     6、财务情况: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人
OIIP 资产总额为 7.91 亿港元,负债总额为 7.85 亿港元,其中银行
贷款总额为 0,流动负债总额为 356.70 万港元,资产净额为 578.85
万港元;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被担保人实现营业
收入为 851.87 万港元,净利润为 698.69 万港元。
     根据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被担保人
OIIP 资产总额为 7.91 亿港元,负债总额为 7.82 亿港元,其中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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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总额为 0,流动负债总额为 139.90 万港元,资产净额为 898.99
万港元;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被担保人实现营业
收入为 327.76 万港元,净利润为 320.13 万港元。
       7、被担保人为公司间接持股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人 OIIP 设立票据计划用以发行结构化票据,由东方金控
作为担保人为其提供总额不超过 10 亿美元的非融资类担保。本次担
保以上述票据计划框架协议为基础,向票据持有人担保 OIIP 根据票
据条款履行职责,包括应按时、适当地遵守和履行其在票据项下的义
务,并向票据持有人支付 OIIP 在票据项下或因 OIIP 任何违约行为所
应支付(但未支付)的款项。


    四、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1-018)。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授权期限内东方金控为其直接和
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提供非融资类担
保总额不超过 16 亿美元,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
币 97.61 亿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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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2.03 亿元(按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数
计算,下同)的比例为 16.21%。
    本次东方金控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 OIIP 提供非融资类担保,担
保金额为 10 亿美元(按 2021 年 5 月末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6.3682 折
算,该项担保金额折人民币 63.68 亿元)。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61.29 亿元,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6.79%。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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