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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有线: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2019-06-29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九年六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Nanjing  Hong Kong  Tokyo  London  New York  Los Angeles  San Francisco
                                                                                                                                         法律意见书




                                                                    目          录




释 义................................................................................................................................................... 1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7

二、本次交易的批准.................................................................................................. 18

三、本次重组的实施情况.......................................................................................... 28

四、本次重组实施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30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30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30

七、信息披露.............................................................................................................. 31

八、本次重组的后续事项.......................................................................................... 31

九、结论...................................................................................................................... 31




                                                                            0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除非本法律意见书明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具有如下含
义: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

 上市公司、公司、江苏有线   指   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该名称变更于

                                 2011 年 9 月 27 日获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标的公司、发展公司       指   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昆山信息港          指   昆山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张家港电视台         指   张家港市广播电视台

       紫金创投基金         指   江苏紫金文化产业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江阴广电集团         指   江阴广播电视集团

        常熟电视台          指   常熟市广播电视总台

        宜兴电视台          指   宜兴市广播电视台

       如东广视传媒         指   如东县广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栖霞广电           指   南京栖霞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睢宁广电           指   睢宁县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江苏聚贤           指   江苏聚贤信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通州广电           指   南通市通州区广电网络有限公司

        海门电视台          指   海门市广播电视台

        江都电视台          指   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总台)江都广播电视台

        宝应电视台          指   宝应县广播电视总台

        铜山电视台          指   徐州市铜山区广播电视台

        泰兴电视台          指   泰兴市广播电视台

        丰县电视台          指   丰县广播电视台

        丹阳电视台          指   丹阳市广播电视台

        高邮电视台          指   高邮市广播电视台

        东台电视台          指   东台市广播电视台

        沛县电视台          指   沛县广播电视台
                                                            法律意见书



 新沂电视台    指   新沂市广播电视台

 姜堰电视台    指   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

 兴化电视台    指   兴化市广播电视台

 靖江电视台    指   靖江市广播电视台

南京雨花国投   指   南京雨花国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阜宁电视台    指   阜宁县广播电视台

 如皋电视台    指   如皋市广播电视台

 建湖电视台    指   建湖县广播电视台

盱眙国有资产   指   盱眙国有联合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泗洪公有资产   指   泗洪县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仪征电视台    指   仪征市广播电视台

 邳州电视台    指   邳州广播电视台

 涟水电视台    指   涟水县广播电视台

 射阳电视台    指   射阳县广播电视台

 海安电视台    指   海安县广播电视台

 盐都电视台    指   盐城市盐都区广播电视台

 赣榆电视台    指   连云港市赣榆电视台

 淮阴电视台    指   淮安市淮阴区广播电视台

淮安区电视台   指   淮安市淮安区广播电视台

 贾汪电视台    指   徐州市贾汪区广播电视台

 滨海电视台    指   滨海县广播电视台

 金湖电视台    指   金湖县广播电视台

 灌南电视台    指   灌南县电视台

 灌云电视台    指   灌云县广播电视台

                    标的公司除江苏有线以外的全体股东,即昆山市信息

                    港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张家港市广播电视台、江

  交易对方     指   苏紫金文化产业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江阴

                    广播电视集团、常熟市广播电视总台、宜兴市广播电

                    视台、吴江电视台、如东县广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2
                                                                         法律意见书



                                南京栖霞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睢宁县广播电视网

                                络有限公司、江苏聚贤信息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南通市通州区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海门市广播电视台、

                                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总台)江都广播电视台、宝

                                应县广播电视总台、徐州市铜山区广播电视台、泰兴

                                市广播电视台、丰县广播电视台、丹阳市广播电视台、

                                高邮市广播电视台、东台市广播电视台、沛县广播电

                                视台、新沂市广播电视台、泰州市姜堰区广播电视台、

                                兴化市广播电视台、靖江市广播电视台、南京雨花国

                                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阜宁县广播电视台、如皋市广

                                播电视台、建湖县广播电视台、盱眙国有联合资产经

                                营集团有限公司、泗洪县宏源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仪征市广播电视台、邳州广播电视台、涟水县广播电

                                视台、射阳县广播电视台、海安县广播电视台、盐城

                                市盐都区广播电视台、连云港市赣榆电视台、淮安市

                                淮阴区广播电视台、淮安市淮安区广播电视台、徐州

                                市贾汪区广播电视台、滨海县广播电视台、金湖县广

                                播电视台、灌南县电视台、灌云县广播电视台,合称

                                为交易对方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发展公司的 70%股权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        江苏有线拟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
                           指
     易、本次重组               并募集配套资金

                                江苏有线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昆山信息

                                港、张家港电视台、紫金创投基金、江阴广电集团、

                                常熟电视台、宜兴电视台、吴江电视台、如东广视传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指   媒、栖霞广电、睢宁广电、江苏聚贤、通州广电、海
       购买资产
                                门电视台、江都电视台、宝应电视台、铜山电视台、

                                泰兴电视台、丰县电视台、丹阳电视台、高邮电视台、

                                东台电视台、沛县电视台、新沂电视台、姜堰电视台、



                                        3
                                                                         法律意见书



                                兴化电视台、靖江电视台、南京雨花国投、阜宁电视

                                台、如皋电视台、建湖电视台、盱眙国有资产、泗洪

                                公有资产、仪征电视台、邳州电视台、涟水电视台、

                                射阳电视台、海安电视台、盐都电视台、赣榆电视台、

                                淮阴电视台、淮安区电视台、贾汪电视台、滨海电视

                                台、金湖电视台、灌南电视台、灌云电视台合计持有

                                发展公司的 70%股权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发行股份购买资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产的部分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非        江苏有线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指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金                    56,100.00 万元

      定价基准日           指   江苏有线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本所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公司章程》          指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重组报告书》         指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

                                江苏有线与交易对方分别于 2017 年 9 月签署的《股权
   《股权购买协议》        指
                                购买协议》

                                江苏有线与交易对方分别于 2018 年 1 月签署的《股权
     《补充协议》          指
                                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4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1、33、36、37 层 邮政编码:100022
         31,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8610) 5957 2288 传真/Fax:(8610) 6568 1022/1838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
请文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所
作为江苏有线聘请的专项法律顾问,已就江苏有线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控股子公司发展公司除上市公司持股外的剩余 7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项出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
事务所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广
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的
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
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
                                                                法律意见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证监许可﹝2018﹞1026 号《关于核准江苏省广电有
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向昆山市信息港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江苏有线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核
准。本所律师在进一步核查的基础上,就本次交易的实施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根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已经得到上市公司的保证:即上市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所作
出的陈述和说明均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
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或重大遗漏;上市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
中的所有签字及印章均是真实的,文件的副本、复印件或传真件与原件相符。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等公共机构出具或提供的证明文件作为出具法律意见书
的依据。

    本法律意见书依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或者有关行为及事实发生或存在时有效
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基于本所律师对该等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
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验资及审计、资产评估、投资决策等专业事项发表
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验资及审计、资产评估、投
资决策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上市公司的说
明予以引述,且并不意味着本所及本所律师对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
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这些内容本所及本所律师不具备核查和作出判断
的适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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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许可,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上市公司实施本
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同其他文件材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本所及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
明。

     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章、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就题述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江苏有线与交易对方分别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及江苏有线于 2018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和
2018 年 2 月 2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与《重组报告书》及
其历次修订稿,本次交易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子公司发展公司除上市公
司持股外的剩余70%股权,交易完成后,发展公司将成为江苏有线全资子公司。
具体交易对方及交易方式如下表:


                  持股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                        交易对价    选择的交易方
       交易对方   比例                               对应金额      股份数        金额
号                        (万元)         式
                  (%)                              (万元)      (股)      (万元)
                                      90%股份+10%
1    昆山信息港   5.187   61,375.40                  55,237.86   74,344,361    6,137.54
                                          现金
     张家港电视                       90%股份+10%
2                 5.144   60,866.60                  54,779.94   73,728,049    6,086.66
          台                              现金
     紫金创投基
3                 5.067   59,955.50    100%股份      59,955.50   80,693,802      0.00
          金
     江阴广电集                       90%股份+10%
4                 5.029   59,505.86                  53,555.27   72,079,775    5,950.59
          团                              现金
                                       91.2%股份
5    常熟电视台   4.727   55,932.43                  51,010.38   68,654,612    4,922.05
                                       +8.8%现金




                                          7
                                                                                法律意见书



                   持股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                        交易对价    选择的交易方
      交易对方     比例                               对应金额       股份数        金额
 号                        (万元)         式
                   (%)                              (万元)       (股)      (万元)
                                       90%股份+10%
6     宜兴电视台   4.31    50,998.26                  45,898.43    61,774,474    5,099.83
                                           现金

7     吴江电视台   3.874   45,839.27    100%股份      45,839.27    61,694,847      0.00

      如东广视传                       90%股份+10%
8                  2.243   26,540.39                  23,886.35    32,148,525    2,654.04
         媒                                现金
                                       90%股份+10%
9      栖霞广电    1.863   22,044.03                  19,839.62    26,702,052    2,204.40
                                           现金
                                       90%股份+10%
10     睢宁广电    1.854   21,937.53                  19,743.78    26,573,056    2,193.75
                                           现金

11     江苏聚贤    1.671   19,772.18    100%股份      19,772.18    26,611,277      0.00

12     通州广电    1.668   19,736.68    100%股份      19,736.68    26,563,501      0.00

13    海门电视台   1.618   19,145.05    100%股份      19,145.05    25,767,233      0.00

                                       90%股份+10%
14    江都电视台   1.327   15,701.78                  14,131.61    19,019,658    1,570.18
                                           现金

15    宝应电视台   1.307   15,465.13    100%股份      15,465.13    20,814,446      0.00

16    铜山电视台   1.298   15,358.64    100%股份      15,358.64    20,671,118      0.00

17    泰兴电视台   1.298   15,358.64    100%股份      15,358.64    20,671,118      0.00

                                       90%股份+10%
18    丰县电视台   1.186   14,033.40                  12,630.06    16,998,730    1,403.34
                                           现金
                                       70%股份+30%
19    丹阳电视台   1.183   13,997.90                  9,798.53     13,187,791    4,199.37
                                           现金

20    高邮电视台   1.177   13,926.90    100%股份      13,926.90    18,744,149      0.00

                                       90%股份+10%
21    东台电视台   1.144   13,536.43                  12,182.79    16,396,751    1,353.64
                                           现金

22    沛县电视台   1.112   13,157.79    100%股份      13,157.79    17,709,001      0.00

                                       90%股份+10%
23    新沂电视台   1.112   13,157.79                  11,842.01    15,938,100    1,315.78
                                           现金
                                       90%股份+10%
24    姜堰电视台   1.056   12,495.17                  11,245.65    15,135,462    1,249.52
                                           现金
                                       90%股份+10%
25    兴化电视台   1.034   12,234.85                  11,011.36    14,820,140    1,223.48
                                           现金

26    靖江电视台   1.02    12,069.19    100%股份      12,069.19    16,243,867      0.00

      南京雨花国
27                 0.981   11,607.72    100%股份      11,607.72    15,622,778      0.00
         投




                                           8
                                                                                    法律意见书



                   持股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                        交易对价     选择的交易方
      交易对方     比例                                对应金额        股份数          金额
 号                        (万元)          式
                   (%)                               (万元)        (股)        (万元)
                                        90%股份+10%
28    阜宁电视台   0.957   11,323.74                   10,191.37     13,716,513      1,132.37
                                            现金

29    如皋电视台   0.927   10,968.77     100%股份      10,968.77     14,762,809        0.00

30    建湖电视台   0.901   10,661.12     100%股份      10,661.12     14,348,749        0.00

      盱眙国有资
31                 0.875   10,353.48     100%股份      10,353.48     13,934,690        0.00
         产
      泗洪公有资
32                 0.752    8,898.07     100%股份       8,898.07     11,975,871        0.00
         产

33    仪征电视台   0.649    7,679.32     100%股份       7,679.32     10,335,559        0.00

                                        90%股份+10%
34    邳州电视台   0.556    6,578.89                    5,921.00     7,969,050        657.89
                                            现金

35    涟水电视台   0.501    5,928.10     100%股份       5,928.10     7,978,605         0.00

36    射阳电视台   0.492    5,821.61     100%股份       5,821.61     7,835,277         0.00

37    海安电视台   0.463    5,478.47     100%股份       5,478.47     7,373,442         0.00

38    盐都电视台   0.365    4,318.88     100%股份       4,318.88     5,812,756         0.00

                                        90%股份+10%
39    赣榆电视台   0.341    4,034.90                    3,631.41     4,887,493        403.49
                                            现金
                                        90%股份+10%
40    淮阴电视台   0.333    3,940.24                    3,546.21     4,772,830        394.02
                                            现金
      淮安区电视
41                 0.286    3,384.11     100%股份       3,384.11     4,554,653         0.00
         台
                                        90%股份+10%
42    贾汪电视台   0.278    3,289.45                    2,960.50     3,984,525        328.94
                                            现金

43    滨海电视台   0.276    3,265.78     100%股份       3,265.78     4,395,399         0.00

                                        90%股份+10%
44    金湖电视台   0.207    2,449.34                    2,204.40     2,966,894        244.93
                                            现金
                                        90%股份+10%
45    灌南电视台   0.186    2,200.85                    1,980.77     2,665,905        220.09
                                            现金
                                        90%股份+10%
46    灌云电视台   0.164    1,940.54                    1,746.48     2,350,583        194.05
                                            现金

      合计         70.00   828,266.18        —        777,126.21   1,045,930,276    51,139.97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依据为评估结果,本次交易总金额为46家交易对方交
 易对价之和,交易对方交易对价=标的公司评估值×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



                                            9
                                                                   法律意见书



权比例。根据评估结果计算的本次交易总金额为828,266.18万元,其中以发行股
份支付的金额为777,126.21万元,以现金支付的金额为51,139.97万元。

    本次重组江苏有线同时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56,100.00万元,拟用于支付本次相关中
介费用和现金对价。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但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本次重组不会导致江苏有线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简要情况

    1. 发行价格

    (1) 发行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
一。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三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
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
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元/股)

            前20个交易日                             8.247

            前60个交易日                             8.948

           前120个交易日                            10.006


    结合标的资产和上市公司估值情况,本着兼顾各方利益、积极促成各方达
成交易意向的原则,经协商一致,本次发行股份的价格选择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均价(8.247 元)作为市场参考价,本次发行股份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
的 90%(7.422 元),最终确定为 7.43 元,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
规定。本次定价合理性及理由如下:①市场参考价的选择是交易双方协商的结
果;②本次发行股份定价方式符合相关规定;③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案严格按照


                                   10
                                                                法律意见书



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2) 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调整方案

    为了应对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以及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所处行业资本市
场表现波动的风险,防止公司股价波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根据
《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中引入股票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①价格调整方案的对象

    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②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③可调价期间

    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
核准之日。

    ④调价触发条件

    I 可调价期间内,上市公司收盘价格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任意十
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1 月 16 日收盘股价跌幅超过
15%;且

    II 可调价期间内,上证综指(000001.SH)收盘点数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
易日中有任意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1 月 16 日收
盘点数跌幅超过 15%;且

    Ⅲ 可调价期间内,中国证监会电信广电卫星指数(883167)收盘点数在任
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有任意十个交易日较上市公司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8
年 1 月 16 日收盘点数跌幅超过 15%。

    满足上述条件的交易日为“价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该“价


                                      11
                                                               法律意见书



格向下调整的触发条件成就之日”需在上述“可调价期间”之内。

    ⑤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④调价触发条件”的交易日当日。

    ⑥调整机制

    Ⅰ 发行价格调整

    调价基准日为可调价期间触发调价条件的交易日当日。当调价基准日出现
时,上市公司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双方商定的
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董事会决定
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
于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包含调价基准日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90%。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则后续不再对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Ⅱ 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如果对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则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
发行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Ⅲ 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事项

    在调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价
格和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IV 交易标的定价调整

    如果对发行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交易中交易标的的定价不作调整。

    2. 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3. 发行数量


                                  12
                                                                                    法律意见书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作价为 828,266.18 万元,根据交易方式,其中 777,126.21
 万元作价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股份发行数量合计为
 1,045,930,27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21%(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结果为准。在定价
 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其他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变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

          本次向交易对方各方发行的股份数=各交易对方对应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
 评估值×交易对方各自所持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交易对方选择的以股份支付的
 对价比例÷本次发行价格。按照上述公式计算的股数不足 1 股的,按 0 股计算。
 根据以上计算方式,上市公司本次拟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                             交易对价    选择的交易方
          交易对方      比例                               对应金额      股份数        金额
 号                             (万元)        式
                        (%)                              (万元)      (股)      (万元)
                                            90%股份+10%
     1   昆山信息港     5.187   61,375.40                  55,237.86   74,344,361    6,137.54
                                                现金
                                            90%股份+10%
2        张家港电视台   5.144   60,866.60                  54,779.94   73,728,049    6,086.66
                                                现金

3        紫金创投基金   5.067   59,955.50    100%股份      59,955.50   80,693,802      0.00

                                            90%股份+10%
4        江阴广电集团   5.029   59,505.86                  53,555.27   72,079,775    5,950.59
                                                现金
                                             91.2%股份
5        常熟电视台     4.727   55,932.43                  51,010.38   68,654,612    4,922.05
                                             +8.8%现金
                                            90%股份+10%
6        宜兴电视台     4.31    50,998.26                  45,898.43   61,774,474    5,099.83
                                                现金

7        吴江电视台     3.874   45,839.27    100%股份      45,839.27   61,694,847      0.00

                                            90%股份+10%
8        如东广视传媒   2.243   26,540.39                  23,886.35   32,148,525    2,654.04
                                                现金
                                            90%股份+10%
9          栖霞广电     1.863   22,044.03                  19,839.62   26,702,052    2,204.40
                                                现金
                                            90%股份+10%
10         睢宁广电     1.854   21,937.53                  19,743.78   26,573,056    2,193.75
                                                现金

11         江苏聚贤     1.671   19,772.18    100%股份      19,772.18   26,611,277      0.00

12         通州广电     1.668   19,736.68    100%股份      19,736.68   26,563,501      0.00




                                               13
                                                                                  法律意见书



                     持股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                          交易对价    选择的交易方
       交易对方      比例                               对应金额       股份数        金额
 号                          (万元)        式
                     (%)                              (万元)       (股)      (万元)

13    海门电视台     1.618   19,145.05    100%股份      19,145.05    25,767,233      0.00

                                         90%股份+10%
14    江都电视台     1.327   15,701.78                  14,131.61    19,019,658    1,570.18
                                             现金

15    宝应电视台     1.307   15,465.13    100%股份      15,465.13    20,814,446      0.00

16    铜山电视台     1.298   15,358.64    100%股份      15,358.64    20,671,118      0.00

17    泰兴电视台     1.298   15,358.64    100%股份      15,358.64    20,671,118      0.00

                                         90%股份+10%
18    丰县电视台     1.186   14,033.40                  12,630.06    16,998,730    1,403.34
                                             现金
                                         70%股份+30%
19    丹阳电视台     1.183   13,997.90                  9,798.53     13,187,791    4,199.37
                                             现金

20    高邮电视台     1.177   13,926.90    100%股份      13,926.90    18,744,149      0.00

                                         90%股份+10%
21    东台电视台     1.144   13,536.43                  12,182.79    16,396,751    1,353.64
                                             现金

22    沛县电视台     1.112   13,157.79    100%股份      13,157.79    17,709,001      0.00

                                         90%股份+10%
23    新沂电视台     1.112   13,157.79                  11,842.01    15,938,100    1,315.78
                                             现金
                                         90%股份+10%
24    姜堰电视台     1.056   12,495.17                  11,245.65    15,135,462    1,249.52
                                             现金
                                         90%股份+10%
25    兴化电视台     1.034   12,234.85                  11,011.36    14,820,140    1,223.48
                                             现金

26    靖江电视台     1.02    12,069.19    100%股份      12,069.19    16,243,867      0.00

27    南京雨花国投   0.981   11,607.72    100%股份      11,607.72    15,622,778      0.00

                                         90%股份+10%
28    阜宁电视台     0.957   11,323.74                  10,191.37    13,716,513    1,132.37
                                             现金

29    如皋电视台     0.927   10,968.77    100%股份      10,968.77    14,762,809      0.00

30    建湖电视台     0.901   10,661.12    100%股份      10,661.12    14,348,749      0.00

31    盱眙国有资产   0.875   10,353.48    100%股份      10,353.48    13,934,690      0.00

32    泗洪公有资产   0.752   8,898.07     100%股份      8,898.07     11,975,871      0.00

33    仪征电视台     0.649   7,679.32     100%股份      7,679.32     10,335,559      0.00

                                         90%股份+10%
34    邳州电视台     0.556   6,578.89                   5,921.00      7,969,050     657.89
                                             现金

35    涟水电视台     0.501   5,928.10     100%股份      5,928.10      7,978,605      0.00

36    射阳电视台     0.492   5,821.61     100%股份      5,821.61      7,835,277      0.00



                                            14
                                                                                      法律意见书



                     持股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序                          交易对价     选择的交易方
       交易对方      比例                                对应金额        股份数          金额
 号                          (万元)         式
                     (%)                               (万元)        (股)        (万元)

37    海安电视台     0.463    5,478.47     100%股份       5,478.47     7,373,442         0.00

38    盐都电视台     0.365    4,318.88     100%股份       4,318.88     5,812,756         0.00

                                          90%股份+10%
39    赣榆电视台     0.341    4,034.90                    3,631.41     4,887,493        403.49
                                              现金
                                          90%股份+10%
40    淮阴电视台     0.333    3,940.24                    3,546.21     4,772,830        394.02
                                              现金

41    淮安区电视台   0.286    3,384.11     100%股份       3,384.11     4,554,653         0.00

                                          90%股份+10%
42    贾汪电视台     0.278    3,289.45                    2,960.50     3,984,525        328.94
                                              现金

43    滨海电视台     0.276    3,265.78     100%股份       3,265.78     4,395,399         0.00

                                          90%股份+10%
44    金湖电视台     0.207    2,449.34                    2,204.40     2,966,894        244.93
                                              现金
                                          90%股份+10%
45    灌南电视台     0.186    2,200.85                    1,980.77     2,665,905        220.09
                                              现金
                                          90%股份+10%
46    灌云电视台     0.164    1,940.54                    1,746.48     2,350,583        194.05
                                              现金

       合计          70.00   828,266.18       —         777,126.21   1,045,930,276    51,139.97



       4. 股份锁定情况

       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承诺:就本次交易获得的江苏有线股份,如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承诺人持续拥有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不足
 十二个月,则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江苏有线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时,承
 诺人持续拥有标的公司股权时间已满十二个月,则承诺人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
 江苏有线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中国证监会或
 上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或要求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
 的意见或要求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次认
 购取得的江苏有线的股份由于江苏有线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获得的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承诺。锁定期届满之后股份的交易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
 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15
                                                                  法律意见书



    本次交易对方锁定期安排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 本次交易对方中有 11 家不涉及相关历史沿革问题,其持续拥有发展公
司股权的起算时间为该等股东实缴出资及受让股权之日,包括昆山信息港、栖
霞广电、阜宁电视台、贾汪电视台、金湖电视台、江苏聚贤、吴江电视台、常
熟电视台、新沂电视台、江阴广电集团和宜兴电视台。

    (2) 张家港电视台受让滨海电视台 6,000 万元出资(对应本次交易可以取得
的江苏有线股份为 7,970,599 股)及紫金创投基金受让滨海电视台 1,670 万元(对
应本次交易可以取得的江苏有线股份为 2,464,946 股)出资未履行事前国资批复
程序。张家港电视台和紫金创投基金同意持续拥有上述受让的发展公司股权起
算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3 日,即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出具复函
之日。

    (3) 其余 33 家交易对方涉及以非自有资产出资,均同意持续拥有发展公司
股权的起算时间为 2018 年 2 月 23 日,即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
出具复函之日,包括如东广视传媒、丰县电视台、通州广电、海门电视台、江
都电视台、兴化电视台、宝应电视台、睢宁电视台、泰兴电视台、丹阳电视台、
高邮电视台、滨海电视台、东台电视台、沛县电视台、姜堰电视台、铜山电视
台、靖江电视台、南京雨花国投、如皋电视台、建湖电视台、盱眙县广播电视
台、泗洪公有资产、仪征市电视台、邳州电视台、涟水电视台、淮安区电视台、
射阳电视台、海安电视台、盐都电视台、淮阴电视台、灌南电视台、灌云电视
台。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简要情况

    1.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上市公司拟在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同时,通过询价方式向
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
额预计不超过 56,1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
格的 100%;同时发行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20%。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用途如下:



                                    16
                                                                  法律意见书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支付相关中介费用                 5,000.00          5,000.00

 2       支付现金对价                     51,139.97         51,100.00

                 合计                     56,139.97         56,100.00


       在上述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项目进度、
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
当调整。

       若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以满足上述项目的投资需要,上市公司将通过自
有资金或资金自筹等方式补足差额部分。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
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 定价方式及定价基准日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
原则为询价发行,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期的首日。根据《发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江苏有线股票交易均价
的 90%。

       上市公司将按照《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
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
格和发行股数。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现金分配、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 发行种类及面值

       本次交易中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 A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4. 发行对象及股份锁定情况



                                     17
                                                                法律意见书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上市公司为
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予转让,在此之
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交易的批准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取得以下批准或授权:

    (一)江苏有线已取得的批准

    1. 2017 年 9 月 14 日,江苏省财政厅与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联合向江苏有
线出具了《关于江苏有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等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预审核意见的批复》(苏财资〔2017〕138
号),原则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2. 2017 年 9 月 15 日,江苏有线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江苏有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有线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购买协议>的议案》等
议案,且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3. 2018 年 2 月 11 日,江苏有线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苏有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
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线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江苏有线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
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且独立董事就


                                   18
                                                                法律意见书



本次交易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18 年 2 月 26 日,江苏省财政厅、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向江苏有线出
具了《关于同意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批复》(苏财资
〔2018〕44 号),同意江苏有线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发展公司股权并
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5. 2018 年 2 月 28 日,江苏有线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江苏有线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构成重大调整的
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线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江苏有线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未来三年(2018—2020)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6. 2019 年 6 月 13 日,江苏有线召开了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二)交易对方已取得的内部批准

    1. 2017 年 8 月 15 日,昆山信息港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昆山信
息港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
评估价值为依据;




                                   19
                                                                 法律意见书



    2. 张家港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
张家港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张家港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
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
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 2017 年 7 月 17 日,紫金创投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
理企业(有限合伙)作出决定,同意将紫金创投基金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
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公司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
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 江阴广电集团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
江阴广电集团党委会同意将江阴广电集团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
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
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5. 常熟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常
熟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常熟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6. 中共苏州市吴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13 日召开
专题会,根据专题会会议纪要,中共苏州市吴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员会
同意将吴江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
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
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7. 2017 年 8 月 12 日,如东广视传媒执行董事及如东广视传媒唯一股东如
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作出决定,同意将如东广视传媒持有
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
值为依据;

    8. 2018 年 1 月 18 日,栖霞广电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将栖霞广电



                                   20
                                                                  法律意见书



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
估价值为依据;

    9. 2017 年 7 月 26 日,睢宁广电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决议同意将睢宁
广电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
评估价值为依据;

    10. 2018 年 1 月 19 日,江苏聚贤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聚合企业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作出决定,同意将江苏聚贤所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
线,转让的价格以公司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
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1. 2017 年 8 月 9 日,通州广电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决议同意将通州
广电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
评估价值为依据;

    12. 根据中共海门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作出的《中共海门
市广播电视台党组关于转让所持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会议纪要》,
中共海门市广播电视台党组同意海门电视台将其所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
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
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3. 宝应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宝
应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宝应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4. 中共徐州市铜山区广播电视台委员会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召开会议,根
据会议纪要,中共徐州市铜山区广播电视台委员会同意将铜山电视台持有的发
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21
                                                                  法律意见书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
为依据;

    15. 泰兴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泰
兴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泰兴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6. 丰县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召开党总支会,根据党总支书会议纪要,
丰县电视台党总支同意将丰县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
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
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7. 丹阳电视台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丹
阳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丹阳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8. 高邮电视台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党组会,根据党组会会议纪要,高
邮电视台党组会同意将高邮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19. 东台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东
台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东台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0. 沛县电视台于 2018 年 1 月 21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沛
县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沛县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1. 新沂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1 日召开党组会,根据党组会会议纪要,新


                                    22
                                                                  法律意见书



沂电视台党组会同意将新沂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2. 姜堰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24 日召开台长办公会,根据台长办公会会议
纪要,姜堰电视台台长办公会及姜堰电视台党组同意将姜堰电视台持有的发展
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
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
据;

    23. 中共兴化市广播电视台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21 日召开会议,根据会议
纪要,中共兴化市广播电视台委员会同意将兴化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
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
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4. 靖江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靖
江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靖江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5. 2018 年 2 月 9 日,南京雨花国投执行董事及南京雨花国投唯一股东南
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分别作出决定,同意将南京雨
花国投持有发展公司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
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6. 阜宁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阜
宁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阜宁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7. 如皋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如
皋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如皋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23
                                                                  法律意见书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8. 建湖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召开党组会,根据党组会会议纪要,建
湖电视台党组会同意将建湖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9. 2017 年 7 月 28 日,盱眙国有资产的唯一股东盱眙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办公室作出决定,同意将盱眙国有资产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
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
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0. 2018 年 2 月 7 日,泗洪公有资产执行董事及泗洪公有资产唯一股东泗
洪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作出决定,同意将泗洪公有资产持
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
价值为依据;

    31. 邳州电视台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邳
州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邳州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2. 涟水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涟
水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涟水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3. 根据 2017 年 7 月 19 日作出的《射阳电视台台长会办纪要——关于转让
所持江苏有线股权的会议纪要》([2017]第 2 号),会议同意将射阳电视台持有
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24
                                                                  法律意见书



    34. 海安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党
委会同意将海安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
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
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5. 盐都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召开党支部会,根据党支部会会议纪要,
盐都电视台党支部同意将盐都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
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
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6. 根据中共赣榆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作出的《关
于连云港市赣榆电视台转让所持有的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会
议纪要》,中共赣榆区文化广电体育局委员会同意赣榆电视台将所持有的发展公
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
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
据;

    37. 淮阴电视台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淮
阴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淮阴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8. 淮安区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7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
淮安区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淮安区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
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
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39. 贾汪电视台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召开党组会,根据党组会会议纪要,贾
汪电视台党组同意将贾汪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
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
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0. 根据中共滨海县广播电视台总支部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30 日作出的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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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让所持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会议记录》,中共滨海县
广播电视台总支部委员会同意将滨海电视台所持有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
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
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1. 根据 2017 年 7 月 21 日作出的《金湖县广播电视台会议纪要第一期——
台领导班子关于转让所持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会议纪要》,会
议同意将金湖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
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
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2. 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
议纪要,灌南县文化广电体育局党委会同意将灌南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
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
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3. 灌云电视台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灌
云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灌云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的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
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4. 根据宜兴电视台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党委会会议纪要,宜兴电视
台党委会同意将宜兴电视台持有的发展公司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的
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
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45. 中共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委员会于 2017 年 7 月 29 日召开会议,根据
会议纪要,中共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委员会同意将江都电视台持有发展公司
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转让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
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
据;

    46. 仪征电视台于 2018 年 2 月 8 日召开党委会,根据党委会会议纪要,仪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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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电视台党委会同意将仪征电视台持有发展公司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江苏有线,
转让价格以截至基准日(2017 年 6 月 30 日)经以具备证券从业资质评估事务
所评估且经国资有权部门备案的评估价值为依据。

    (三)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6 月 26 日向江苏有线核发了证监许可﹝2018﹞1026
号《关于核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向昆山市信息港网络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

    1. 江苏有线向昆山信息港发行 74,344,361 股股份、向张家港电视台发行
73,728,049 股股份、向紫金创投基金发行 80,693,802 股股份、向江阴广电集团
发行 72,079,775 股股份、向常熟电视台发行 68,654,612 股股份、向宜兴电视台
发行 61,774,474 股股份、向吴江电视台发行 61,694,847 股股份、向如东广视传
媒发行 32,148,525 股股份、向栖霞广电发行 26,702,052 股股份、向睢宁广电发
行 26,573,056 股股份、向江苏聚贤发行 26,611,277 股股份、向通州广电发行
26,563,501 股股份、向海门电视台发行 25,767,233 股股份、向江都电视台发行
19,019,658 股股份、向宝应电视台发行 20,814,446 股股份、向铜山电视台发行
20,671,118 股股份、向泰兴电视台发行 20,671,118 股股份、向丰县电视台发行
16,998,730 股股份、向丹阳电视台发行 13,187,791 股股份、向高邮电视台发行
18,744,149 股股份、向东台电视台发行 16,396,751 股股份、向沛县电视台发行
17,709,001 股股份、向新沂电视台发行 15,938,100 股股份、向姜堰电视台发行
15,135,462 股股份、向兴化电视台发行 14,820,140 股股份、向靖江电视台发行
16,243,867 股股份、向南京雨花国投发行 15,622,778 股股份、向阜宁电视台发
行 13,716,513 股股份、向如皋电视台发行 14,762,809 股股份、向建湖电视台发
行 14,348,749 股股份、向盱眙国有资产发行 13,934,690 股股份、向泗洪公有资
产发行 11,975,871 股股份、向仪征电视台发行 10,335,559 股股份、向邳州电视
台发行 7,969,050 股股份、向涟水电视台发行 7,978,605 股股份、向射阳电视台
发行 7,835,277 股股份、向海安电视台发行 7,373,442 股股份、向盐都电视台发
行 5,812,756 股股份、向赣榆电视台发行 4,887,493 股股份、向淮阴电视台发行
4,772,830 股股份、向淮安区电视台发行 4,554,653 股股份、向贾汪电视台发行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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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4,525 股股份、向滨海电视台发行 4,395,399 股股份、向金湖电视台发行
2,966,894 股股份、向灌南电视台发行 2,665,905 股股份、向灌云电视台发行
2,350,583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 江苏有线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6,100 万元。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已履行了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各方有权按照上述批准和授
权实施本次交易。


    三、本次重组的实施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情况

    1.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发展公司的 70%股权。经核查,标的资产过户情况如
下:

    2018 年 7 月 23 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发展公司核发了“公司变更
[2018]第 07210001 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了发展公司股东、
企业类型变更,同时发展公司章程已经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2018 年 7
月 23 日,发展公司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91320000314049536Y)。发展公司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完
成,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发展公司 70%股权已经登记至江苏有线,
江苏有线作为唯一股东现持有发展公司 100%的股权。

    2. 新增注册资本的验资情况

    根据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
出具《验资报告》(苏亚验[2018]26 号),截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江苏有线
已收到昆山信息港等作为本次出资的发展公司股权,江苏有线新增实收股本
1,045,930,276.00 元 , 江 苏 有 线 变 更 后 的 累 计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为
4,930,460,075.00 元。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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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江苏有线
已按照《股权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向交易对方发行 1,045,930,276 股
A 股份;截至 2018 年 12 月 12 日,上述新增股份已经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手续;
新增股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预计上市
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 现金对价支付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现金对价支付凭证及公司出具的书面确认,公司已经向交
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或以与交易对方发生的往来款项冲抵了全部或部分现金对
价。

    (二)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实施情况

    1. 募集配套资金的认缴情况

    江苏有线及本次配套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已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向最终确定的认购
对象发出了《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要求认购
对象根据上述缴款通知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认购款。根据苏亚金诚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亚验[2019]12 号),截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
10 时止,华泰联合指定的银行账户已收到江苏有线本次发行的全部募股认购款
共计 299,999,998.97 元,发行股份数为 70,257,61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27
元/股。

    2. 新增注册资本验资情况

    根据苏亚金诚于 2019 年 6 月 19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苏亚验[2019]13
号),截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止,江苏有线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257,611
股,每股面值为 1 元,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98.97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399,999.9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94,599,998.9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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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257,611 元。

    3、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已完成江苏有线非公开发行 70,257,611 股新股登记。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
户已经完成,江苏有线作为唯一股东现持有发展公司 100%股权;江苏有线已完
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发行登记手续及验资手续;江苏有线已完成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


   四、本次重组实施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根据公司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在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未出现实
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形。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除公司部分管理层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由于工作及年龄原因发生变
化外,在本次重组实施过程中,公司未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其他
调整。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本次重组相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本次重组相关协议为江苏有线与相关交易对方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及
《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上述协议均已生效,江苏有线及相关交易对方正在按照上述协
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未出现纠纷。

    (二)本次重组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在本次重组过程中,各重组相关方出具的相关承诺的主要内容已在《江苏



                                    30
                                                              法律意见书



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报告书》中披露。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书面确认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重组涉及的各承诺人均未出现违反《江苏省广
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
告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

   根据江苏有线的公告文件并经本所经办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
日,江苏有线已就本次重组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八、本次重组的后续事项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江苏有线尚需就本次重组涉及的
注册资本变更事宜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交易各方继续履行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


   九、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

   1. 本次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相关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
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
易各方有权按照上述批准和授权实施本次交易。

   2. 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手续,江苏有线已完成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发行登记手续及验资手续,江苏有线已经履行了相应的现金
对价支付义务;江苏有线已完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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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次重组尚需继续办理本法律意见书第八部分所述的后续事项。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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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实施结果的法律意见
书》之签字盖章页)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经办律师:
                 张学兵                                   许志刚




                                                          邵    帅




                                            二〇一九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