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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有线:江苏有线关于2021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600959           证券简称:江苏有线     公告编号:临 2021-006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任何时点委托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超过 40 亿元,在该额
度内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投资可在市场上合法转让或流通的具有良好流动性
的债权类金融工具。
     委托理财期限:自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公司
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全体股东
创造更大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委托银行、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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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于可在市场上合法转让或流通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权类金融工具。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股票二级市场和金融衍生品以及监管机构禁止投
资的金融产品或工具,不得列入委托理财产品计划。

    (四)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委托理财金额为:任何时点委托理财产品余额合计不超过 40 亿元,在
该额度内可滚动使用。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
在委托理财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开展,会严格按当年制定的委托理财规模,审慎选
择投资类别和投资品种,严禁投资明确禁止投资的金融工具或产品;严禁超过范
围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会定期开展内部稽核和合规检查,监督制度落实情况,及
时发现业务操作中的违规行为和风险隐患。

    2、公司建立健全了相对集中、分级管理、权责统一的委托理财决策机制,
完善了内控制度,明确了各级权责。公司注重业务人员专业化培训,完善了业务
操作流程,做到了前、中、后台严格分开,并将注重委托理财业务信息化建设,
能够切实降低委托理财业务的操作风险。

    3、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交易品种实行风险分类管理,按照风险程度对投资组
合进行分类管理。注重交易品种与期限的合理配置,结合资金预算及流动性管理
要求,以安全性为首要原则,兼顾委托理财产品的收益性与操作性,审慎合规,
灵活配置资产。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公司委托理财主要投资于可在市场上合法转让或流通
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权类金融工具。公司委托理财业务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和落实发展规划对资金的需求为前提条件。不得进行杠杆交易。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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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银行、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
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
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体
股东利益。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业务严格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原则,产品属于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评级低的投资品种,但不排除该投资受宏观经济、政策因素、
投资市场波动等风险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江苏有线 2021 年理财业务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对
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
程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
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江苏有线 2021 年理财业务计划》,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的理财业务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权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江苏有线 2021 年理财业务计划》时的表决程序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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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江苏有线 2021 年理
财业务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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