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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岳阳林纸:独立董事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2019-03-12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
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该回购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会
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和投资者的
信心,构建长期稳定的投资者群体,推动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进而维护全体股
东的利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24,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6元/股,回购资金全部来源
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合法合规且具有可行性。



    独立董事:曹越   高滨   刘洪川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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