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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岳阳林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2019-03-1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日                          联系电话:010-60838815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滨                          联系电话:010-60838867




一、保荐工作概述

    1、现场检查情况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林纸”或“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完成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进入持续督导期间。在公司 2018 年持续督导工作过程中,保荐代

表人、项目组成员通过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察看上市公司

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看公司自上市以来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查阅并复印公司上市以来建立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核查公司上市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资料等方式,对公司进行了全面现场核查。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保荐代表人保持关注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进行现场核查时,注意到:

    (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因违反信息披露法规及未履行报告义务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

评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

    (3)公司最近 3 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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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公司最近 3 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内容;

      (5)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

      (6)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

      (7)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

      (8)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

      (9)公司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均被有效执行。

      3、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较好执行了这些规章制度。

      2018 年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共使用 28,0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 185.83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

续费等的净额)。

      账户余额明细如下表: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截止报告期末余额(万元)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星沙支行          731900038410909                         4.12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城陵矶支行       43050166628600000058                     39.21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          368180100100235585                       67.20
  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城陵矶支行           592469900985                         394.73
                                                                                               505.26


      注:1、经 2018 年 5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将 3.00 亿元闲置的用于偿还

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0 亿元尚未归还;2、报告期末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 505.26 万元,其中包括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2.66 万元、公司用基本户垫付发行费用

319.43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3.17 万元。


      保荐机构定期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被严格执行,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顺利推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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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九次董事会,审议了包括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等。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包括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等。

    保荐人详细了解了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公司职能机构能认真履行职责,积极

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列席了 2018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

事前审阅了会议相关议案。

    6、检查公司年度股权变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7、保荐机构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保荐机构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事项发表了核查

意见。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保荐代表人及项目组成员对公司自进入持续督导期以来的历次信息披露文件均进行了审

阅,并将信息披露文件和相关三会会议资料作为持续督导底稿归档。

    根据保荐人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

比和分析,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

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保证所有股东获得信息机会平等。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交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

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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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保荐机构审慎核查,岳阳林纸 2018 年度未发生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重要事

项。

四、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持续督导报
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   日




                                                 马   滨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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