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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岳阳林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19-03-16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履职
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18 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杜晶、雷以超及董事青
雷三名成员组成,其中杜晶、青雷具有会计专业资格,杜晶为主任委员。
    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完成换届选举,成立第七届董事会。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曹越、高滨及董事
刘建国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曹越具有会计专业资格,为主
任委员。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评
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阅
关联交易事项等方面发表了相关意见或建议。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
事规则》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共计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定期报告、内控情况、关联交易、审计机构聘
任等事宜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2018 年 1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7 年度财
务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审计计划及审计策略,并发表了审阅意见。
    2018 年 2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就 2017 年年报初步审计结果与
公司财务主管人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
对 2017 年年报初步审计的结果与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对有
关事项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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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7 年年度会议,审议了以下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将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作为年报的组成部分、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向董事会汇报。
    2018 年 8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关于部分增加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的议案》、《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
    2018 年 9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提
案》,提议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相关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
格确定;同意形成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2018 年 12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 2018 年
度审计计划》,同意年审会计机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年审工作进度要求制定的
相关审计策略及审计计划,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公司 2018 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
    (二)履行年报审计职能,合理表达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
    2018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召开会议、电话沟通等形式对公司 2017 年年度
审计情况进行了跟踪,对 2018 年年度审计计划进行了审阅。
    审阅了审计机构提交的 2017 年度审计策略、审计工作计划,就上述审计工作
计划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并予以认
可;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阅意见如下:1、公司会
计政策选用适当,财务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和报表内容完整,报表合并基础准确,
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
财务状况和 2017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会计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工作
进度要求制定的相关审计策略及审计计划可行;3、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开
展 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和交流。沟通的主要内容包括:商誉减值测试、应收土地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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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款、固定资产减值事项、消耗性生物资产、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本期经营、
主要审计调整事项等。审计委员会同意项目组对有关事项的调整,对项目组要求
补充提供的资料公司管理层应尽快提供。
    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2017 年度
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再次审阅了财务会计报表,发表审阅意见
如下:1、会计师对公司相关财务报表事项进行的部分调整,符合相关的会计准
则要求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2、公司根据会计师的初步审计意见编制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更真实地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3、同意以此财务报表
为基础继续推进 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董事会召开前审议了公司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
审阅意见如下:1、公司根据会计师的最终审计意见编制的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经营成果;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履职情况
报告如实地反映了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工作的开展情况;3、公司 2017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反映了公司在 2017 年年度内,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
制工作开展、相关缺陷的整改完成情况;4、同意将 2017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作为
2017 年年报的组成部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向董事会汇报。
    审阅了审计机构提交的 2018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同意年审会计机构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及年审工作进度要求制定的相关审计策略及审计计划,并以此为基础,
开展公司 2018 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
    (三)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
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
资格,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及内
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完成了公司的相
关审计工作。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
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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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支付 2017 年度的审计费用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的聘请
条款及支付的审计费用符合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根据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启用集团合格社会审计服务机
构备选库的通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不在备选库之中。为
有效开展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向
公司董事会提议聘请已入选备选库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审阅公司的相关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 2018 年第一季度
报告、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的事项。报告期内主任委员还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年度业绩预告、2018 年第
一季度、半年度业绩预告。
    (五)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 2018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照相关制度执行,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
情况。
    (六)监督内部控制的建设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并梳理了公司整体框架,建立了较为完善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
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
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
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因此我们
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
范的要求。
    (七)审议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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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审计委员会中的独立董事委员对公
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公允性、对公
司及股东权益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同意后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三、总体评价
    综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助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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