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6-1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国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桂池村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
签署日期:2020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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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阳林纸”或“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岳阳林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机构或人员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岳阳林纸 指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刘建国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岳阳林纸比例由
本次权益变动 指
6.4818%变为 4.9999%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第 15 号准则》 指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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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刘建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春晓街道桂池村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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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进行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公司拥有权
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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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国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 11,700.00
万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6.4818%;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国
持有公司股份的总数量为 9,025.00 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比例 4.9999%。本次权
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国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 5%以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万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20 年 6 月 8 日 3.24 2,675.00 1.4820%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其 2017 年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及因权益分派送转
的股份。
三、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建国 11,700.00 6.4818% 9,025.00 4.999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
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
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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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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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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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国
签署日期:2020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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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文本;
2、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以上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投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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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系《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建国
签署日期:2020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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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南省岳阳市
股票简称 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 600963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
刘建国
人名称 所 区春晓街道桂池村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
股票种类: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 11,700.00 万股
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6.4818%
股票种类: A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 -2,675.00 万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比例: -1.482%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价格: 3.24 元/股
变动日期:2020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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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内继续增持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
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
不适用
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刘建国
日期:2020 年 6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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