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6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
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部分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
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议,我们就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岳阳林
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
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需要。
3、同意公司本次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部分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部分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调整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
2、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本次部分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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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鹏、胡海峰、曹越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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