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2-10-26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22-050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主
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0 月 25 日,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的议案》,董事叶蒙、刘岩兼任关联法人的董事,为本公司的关联董事,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关联股东需对本议案
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得到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调整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
2、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3、同意本次部分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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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书面确认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满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业务发展需要,关
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
不良影响。
(二)2022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部分调整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与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调整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2022年度内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预计金额为244,700
万元;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为106,870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3
月19日、8月31日披露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调整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根据公司 2022 年 1-9 月与关联方之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结合
公司 2022 年生产经营计划,为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公司拟调整关联交易金额。
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2 年预计调整关联交易的说明
调整后的金额
1-9月实际 预计增加 调整后全
按产品或劳务 原预计数 占公司2021年
关联人 发生额(万 金额(万 年预计金
等进一步划分 (万元) 同类交易金额
元) 元) 额(万元)
的比例(%)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 建安劳务、浆
2,200 288.56 12,000 14,200 1.82
资股份有限公司 板、纸产品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 浆板、纸产
1,000 239.90 15,000 16,000 2.05
股份有限公司 品、建安劳务
中冶纸业银河有限 浆板、木材、
4,400 3,808.20 27,000 31,400 4.02
公司 建安劳务
以上调整项小计 - 7,600 4,336.66 54,000 61,600 7.89
变动原因说明:
2022 年以来,造纸行业主要原材料——浆板的成本居高不下。为充分发挥
规模优势,公司将加大浆板采购量,在此基础上,拟向关联公司增加此类浆板的
销售,预计与上表三家公司的关联销售金额将增加 5.4 亿元,调整后的预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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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6.16 亿元。其中,与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利云”)
预计关联销售金额将增加 12,000 万元,调整后的预计金额为 14,200 万元;与广
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预计关联销售金额将增
加 15,000 万元,调整后的预计金额为 16,000 万元;与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冶银河”)预计关联销售金额将增加 27,000 万元,调整后的预计金
额为 31,4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其全资子公司中国纸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为本公司直接控制人,持有泰格林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林纸”)55.92%股份,并直接持有本公司 14.41%
的股份,泰格林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 28.07%股份。美利云、冠豪
高新、中冶银河与公司同受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控制人
中国纸业控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二)有关关联关系的规定,
以上关联方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公司与其产生的日常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
易。
关联方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关联关系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营业务
(万元)
云平台服务;云基础设施服务;云软件
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中冶美利云产 同受实际控制 业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基础软件服
业投资股份有 人、直接控制人 916400002276950035 69,526.30 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软件开
限公司 控制 发、软件咨询;机械纸、板纸、加工纸
等中高档文化用纸及生活用纸的生产、
销售。
生产、销售热敏传真纸及其原纸、无碳
复写纸及其原纸、微胶囊、电脑打印纸、
广东冠豪高新 商业表格纸、科学仪器记录纸、小卷传
同受中国纸业投
技术股份有限 91440800617803532R 127,131.54 真纸、感应纸、彩色喷墨打印纸、特种
资有限公司控制
公司 防伪纸及从事商业表格印刷业务;研
发、生产、销售:不干胶材料、离型纸
及其综合应用服务;加工纸制造、销售。
中冶纸业银河 同受实际控制人、 913715811679659207 65,439.50 机制纸、纸制品生产、销售;按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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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直接控制人控制 企业资格证书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进
出口业务。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美利云、冠豪高新为 A 股上市公司。以上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正常有序,均具
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双方(包括中国纸业及其子公司或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产品服务的定价原
则遵循:如有国家规定的强制价格,则按国家规定价格执行;如无国家规定的强
制价格,则参照适用的市场价格。
公司与中国纸业续签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向美利云、冠豪高新、中冶银河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均以市场价格为基
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以上关联方销售浆板是基于公司及关联方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正
常需要,有利于发挥集中采购的成本优势,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
高,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公
平交易,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相关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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