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履职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客 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 要求。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杨鹏 胡海峰 曹越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