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聘任高管人员的程序合法;拟聘任高管人员的提名、 审议及通过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聘任的高管人员工作经 历和经营管理经验、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身体状况,能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同 意聘任王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戈德伟___________ 邓腾江___________ 徐佳宾___________ 王洪亮___________ 赵 杰___________ 苑士华___________ 二○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