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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内蒙一机:内蒙一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邓腾江)2022-06-30  

                        附件 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邓腾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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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
指引》等的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监管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十)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
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
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
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
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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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期间;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2 次以上通
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
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
会计专业的高级职称、教授职称,且在会计专业岗位有 5 年以上全职
工作经验等三类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
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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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
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
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
本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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