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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内蒙一机: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5  

                        证券代码:600967       证券简称:内蒙一机         公告编号:临 2023-015 号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
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部分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
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
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
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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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目前涉及该项变更的主要业务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
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公司在交易发生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
延所得税资产。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6 号规定选择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6 号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预计后期影响公司的主要项目
是公司作为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而产生的暂时
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 2022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
产占资产总额的 0.21%,递延所得税负债占负债总额的 0%,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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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致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要求进行的
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的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备查文件:
    1、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次监事会决议
    3、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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