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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源煤电:关于对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2020-04-15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0-013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拟共同向安徽省皖北煤电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财务公司”)进行增资,本
次增资为同比例增资,增资金额合计 5 亿元,其中公司增资金额 2
亿元,皖北煤电增资金额 3 亿元。增资后,公司持有皖北煤电财务
公司 40%股权比例保持不变。
     根据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皖北煤电财务
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公司与皖北煤电财务公
司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均在《金融服务协议》范围内进行。
     由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本次变更注册资
本事项须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
监管局履行报批手续,最终按照批复意见执行。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5%,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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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对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皖北
煤电财务公司由皖北煤电与我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现注册资本金为
5 亿元,其中我公司出资 2 亿元,占出资总额的 40%,皖北煤电出
资 3 亿元,占出资总额的 60%。本次拟对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增加注
册资本金,总增资 5 亿元,其中,公司按 40%持股比例增资 2 亿元。
增资后,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由 5 亿元增加至 10 亿元,
其中:我公司出资 2 亿元,占比 40%;皖北煤电出资 3 亿元,占比
60%。公司、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同为皖北煤电控股子公司,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增资扩股事宜构成关
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安徽省宿州市西昌路 157 号
    法定代表人:龚乃勤
    注册资本:30 亿元
    经营范围:煤、煤化工的开发、投资与管理,物贸物流,建筑
材料、机械设备、化工原料和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
通讯器材、日用百货的购销,铁路和公路运输,建筑(四级),装
饰(三级),设备租赁,本系统内的土地复垦、道路、堤坎修复,
基础土方工程,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
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以下分支机
构经营:烟、酒零售,饮食娱乐服务、打字、复印、住宿、物业管
理,矿用设备配件制造与维修,汽车修理,汽车配件销售,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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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岭土的开采、加工、销售,非金属矿产技术开发、加工、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皖北煤电资产总额 4487478.86 万元,
资产净额 1196106.77 万元,营业收入 3584738.57 万元,净利润
-16849 万元。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皖北煤电资产总额 4689884.62 万元,
资产净额 1211182.54 万元,营业收入 3079365.11 万元,净利润
-7059.34 万元。
    (二)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安徽省宿州市西昌路 157 号

    法定代表人:牛家安
    注册资本:5 亿元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

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

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

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

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和承销

成员单位企业债券。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由皖北煤电、公司、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

三个法人股东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出资设立,出资比例分别为 40%、

40%和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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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 月 24 日,经《中国银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安徽省

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皖银保监复〔2019〕

74 号)文件批准,安徽淮化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20%股权转让

给皖北煤电。变更后的皖北煤电财务公司股权结构如下:皖北煤电

持股比例依然为 60%,公司持股比例依然为 4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皖北煤电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439006.9 万元,资产净额 63157.99 万元,营业收入 13396.82 万元,

净利润 5442.35 万元。

    截 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 皖 北 煤 电 财 务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360108.54 万元,资产净额 67552.62 万元,营业收入 9671.17 万元,
净利润 4394.62 万元。
    三、本次交易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增资完成后,将进一
步增强皖北煤电财务公司资本实力,有利于其拓展新业务,包括承
兑汇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及相关低风险有价证券投资等新业
务,促进其提高金融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公司未来发展。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按现金实缴出资计算持股比例和享有利润
分配权益,定价方式公允,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目前资金状况和财
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联董事袁兆
杰、吴玉华、朱凤坡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 8 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
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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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已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关联交
易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我
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我们认为:本次增资将有利于其开展承兑汇票、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及相关低风险有价证券投资等新业务,有利于进一步提升皖
北煤电财务公司资本实力和金融服务业务能力,可为公司发展提供
长期稳定的金融服务支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公司利益,没有损
害中小股东权益。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六、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皖北煤电财
务公司进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事项;
    2.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皖北煤电发生收购或出售资
产、受让或转让股权、共同对外投资等事项。
    七、风险提示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尚须相关政府监管机构审批。
    八、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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