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971 公司简称:恒源煤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 8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袁兆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四一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磊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14,917,576,410.45 15,422,760,346.50 -3.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929,474,310.53 8,718,343,015.73 2.42 东的净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115,643,043.04 1,260,891,858.71 -11.52 金流量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3,525,617,699.18 4,711,284,890.86 -25.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09,014,466.66 718,625,314.73 -43.08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391,559,424.42 718,394,316.17 -45.5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 / 8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4.5275 8.8216 减少 4.29 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408 0.5989 -43.1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3408 0.5989 -43.10 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项目 说明 (7-9 月) 金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723,648.35 -4,993,495.24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 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10,555,692.71 23,588,011.98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 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 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 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 3 / 8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 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 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 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90,987.1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29,710.97 51,835.11 所得税影响额 -1,518,018.51 -3,382,296.79 合计 8,443,736.82 17,455,042.2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45,577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比例 售条件股 股份 股东性质 (全称) 量 (%)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 659,538,889 54.9 0 329,500 国有法人 质押 司 6 ,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0,527,868 5.04 0 未知 未知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411,200 2.12 0 未知 未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 18,558,845 1.55 0 未知 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未知 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 8,848,392 0.74 0 未知 国中证红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未知 基金 安信证券-梁日文-安信证券创 7,330,000 0.61 0 未知 未知 赢 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林要兴 5,688,220 0.47 0 未知 未知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 5,064,429 0.42 0 未知 未知 汯价值成长 1 期私募投资基金 梁晓雲 4,080,880 0.34 0 未知 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 3,846,720 0.32 0 未知 未知 成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4 / 8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 股份种类及数量 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59,538,889 人民币普通股 659,538,88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0,527,868 人民币普通股 60,527,868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5,411,200 人民币普通股 25,411,2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 18,558,845 18,558,845 人民币普通股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红 8,848,392 8,848,392 人民币普通股 利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安信证券-梁日文-安信证券创赢 1 号单 7,330,000 7,3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一资产管理计划 林要兴 5,688,220 人民币普通股 5,688,220 上海明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明汯价值成 5,064,429 5,064,429 人民币普通股 长 1 期私募投资基金 梁晓雲 4,080,880 人民币普通股 4,080,88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中证红 3,846,720 3,846,720 人民币普通股 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皖北煤电集团与前十名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公司未知前十名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 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的一致行动 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 无 明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行次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增减幅度(%) 应收账款 1 239,235,905.38 161,748,863.55 47.91 应收款项融资 2 171,473,242.52 258,116,927.12 -33.57 5 / 8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预付款项 3 74,444,823.12 32,709,784.42 127.59 其他流动资产 4 20,779,130.97 35,410,476.18 -41.3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 5,675,766.00 10,208,490.86 -44.4 短期借款 6 1,321,370,860.27 994,172,687.50 32.91 应付票据 7 54,105,660.30 142,810,049.48 -62.11 应交税费 8 144,155,118.91 275,150,376.64 -47.6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 100,982,402.40 519,521,298.60 -80.56 变动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39亿元,相比期初增加47.91%,主要系本期销售形成的应收款项暂未收回;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1.71亿元,相比期初减少33.57%,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承兑; 3.预付账款期末余额0.74亿元,相比期初增加127.59%,主要系本期预付的铁路运费及材料款; 4.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0.21亿元,相比期初减少41.32%,主要系期末留抵的进项税额减少;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0.06亿元,相比期初减少44.4%,主要系预付的长期资产款在本期结算; 6.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3.21亿元,相比期初增加32.91%,主要系公司调整借款结构的同时降低有息 负债总额,长期借款减少、短期借款增加; 7.应付票据期末余额0.54亿元,相比期初减少62.11%,主要系期初应付票据到期支付;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1.44亿元,相比期初减少47.61%,主要系本期收入减少,增值税、企业所得 税及其他附加税费等减少;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1.01亿元,相比期初减少80.56%,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借款减少。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上年期初至报告期期 行 金额 末金额 增减幅度 项目 次 (1-9 月) (1-9 月) (%) 税金及附加 1 84,904,686.57 122,848,372.92 -30.89 研发费用 2 82,748,206.65 147,695,305.92 -43.97 其他收益 3 8,596,091.29 2,291,494.69 275.1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 26,715,009.13 -3,498,725.80 - 营业外收入 5 22,775,758.15 3,512,656.13 548.39 营业外支出 6 8,741,738.56 5,865,947.73 49.03 所得税费用 7 115,339,794.32 278,561,960.66 -58.59 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 411,855,415.72 717,697,054.11 -42.61 变动原因说明: 1.税金及附加年初至报告期末8490.4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89%,主要系本期煤炭收入减少, 附征的资源税及其他附加税费减少; 2.研发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8274.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97%,主要系公司二、三季度下属矿 井过断层,影响研发项目进度; 3.其他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859.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75.13%,主要系本期收到即征即退的增 值税款; 4.投资收益年初至报告期末2671.50万元,主要系公司本期按持股比例确认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形 成; 6 / 8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5.营业外收入年初至报告期末2277.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48.39%,主要系本期收到退回的资 源税减免款; 6.营业外支出年初至报告期末874.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9.03%,主要系本期公司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支出的公益性捐赠影响; 7.所得税费用年初至报告期末11533.9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8.59%,主要系本期销量下降、收 入减少、利润减少;同时本期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15%的优惠税率; 8.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41185.5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61%,主要系受一季度疫情及部分矿 井工作面二季度、三季度过断层影响,产、销量下降,利润减少。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及原因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上年期初至报告期期末 行 金额 金额 增减幅度 项目 次 (1-9 月) (1-9 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 1,115,643,043.04 1,260,891,858.71 -11.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 -299,828,250.21 -907,191,257.0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 -805,802,458.53 -390,838,105.69 - 变动原因说明: 1.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9亿元,相比上年同期-9.07亿元变动的 主要原因系上期收购探矿权及电厂股权形成; 2.年初至报告期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6亿元,相比上年同期-3.91亿元变动的 主要原因系本期新增的银行借款同比减少形成。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公司2020年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亿元, 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注册成立融资租赁公司,该事项尚须国资监管及行业审核部门的审批,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根据公司2020年4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增加 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亿元对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该事项尚 需国资监管及银保监部门行业审批,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以来,中国内地采取了对疫情的防控措施。本次新冠疫情以 及相应的防控措施对公司的一季度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尚未完全结束, 本公司密切关注此次疫情情况,持续关注和积极应对其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影响。 同时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公司部分矿井工作面过断层对产销量及营收和净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目前正在逐步恢复中。 4.2013年9月2日安徽时代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公司,诉讼标的为4,190.00万元及利息;安徽时 代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诉称本公司未及时履行买卖合同的付款义务。2014年12月10日安徽省合肥市 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3合民二初字第004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败诉,返还安徽时代物资股 份有限公司货款4,190.00万元及相应利息。本公司对判决不服,于2015年1月4日向安徽省高级人 民法院提出上诉,2016年6月22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重审。案件重审期间,安徽时代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2018年8月6日安徽省合肥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皖01民初41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准许其撤回起诉。2019年4月26日, 安徽时代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再次起诉本公司,2019年12月24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7 / 8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9)皖01民初986号民事判决书,驳回安徽时代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对方 已上诉至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5.2019年8月23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安徽 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安徽省恒诚煤电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偿还 货款20,510,251.07元及利息。现案件正在审理中,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0794100 元已被公司申请法院予以冻结。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 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 公司名称 司 法定代表人 袁兆杰 日期 2020 年 10 月 29 日 8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