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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源煤电:恒源煤电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6-10  

                        证券代码:600971       证券简称:恒源煤电     公告编号:2021-02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 年 6 月 9 日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由董
副董事长(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 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事长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董事长主持)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 名董事主持。
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三十一条    董事会
第一百三十一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
                                            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1 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        第一百三十六条    董事长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生。                                        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三十八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

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         第一百三十八条    董

(公司有两位或两位以上副董事长的,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副董事长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职务。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公司章程修订后条款符合公司法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造成
影响。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