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恒源煤电:安徽恒源恒源股份有限公司全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22-07-01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全员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完善激励与约束机
制,提高组织运行效率,激励各类人才创造岗位价值,引导职工
更好的服务于企业战略和发展目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公
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层级组织机构和公司职工。组
织机构包括子分公司及总部机关部室(以下统称各单位);公司
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在岗职工。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原则。建立以企业战略和发展目标为导
向的考核制度,有效分解经营目标,强化各级管理人员责任意识,
促进企业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实现战略发展目标。
    (二)坚持激励约束原则。按照权责对等的要求,强化各级
管理人员绩效结果与激励奖惩举措相结合的机制,体现责权利的
统一。
    (三)坚持科学规范原则。科学设置绩效考核制度,切实做
到考核办法、考核过程的公开透明和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
    (四)坚持分类管理原则。根据考核对象(组织和个人)所承



                                                       -1-
担职责、业务类型进行分类考核,确保考核体系的针对性、有效
性。
    (五)坚持考核周期多元化原则。根据考核对象工作方式差
异化选择考核周期,坚持日常考核及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确
保考核激励的时效性和连续性。


                   第二章   考核对象


    第四条 绩效考核对象。
    (一)“组织绩效”考核对象,包括各子分公司、总部机关
部室;
    (二)“个人绩效”考核对象,包括公司全体在岗职工。
    第五条 各单位“组织绩效”由公司统一考核。其中,子分
公司“组织绩效”由发展以及党建工作业绩两部分组成;总部机
关“组织绩效”由重点工作业绩、党建工作业绩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公司副总师、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及外派中层管理人员“个人绩效”由公司考核;各单位其他人员
“个人绩效”由所在单位考核。


              第三章   绩效考核内容及方法


    第七条 “组织绩效”由公司指定的考核执行单位根据实际



                                                         -2-
自主选择考核方法,具体考核内容及指标按考核执行单位相关文
件执行。
    第八条 “个人绩效”考核主要有业绩指标考核、岗位工作
任务考核、综合素质表现考核、专项能力贡献考核、岗位履职考
核等五种方法。
    (一)业绩指标考核是对岗位所承担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所在单位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和根据岗位职责所对
应的业绩指标。考核对象为对单位目标任务具有组织领导、协调
配合和重要影响的各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二)岗位工作任务考核,是对岗位履行职责所完成的工作
任务量和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所完成
的工作任务和单位分配到岗位的工作任务。考核对象为承担具体
劳动、工作、业务、任务的操作人员、业务人员、工作人员。执
行内部市场化体系的岗位,仍按内部市场化考核。
    (三)综合素质表现考核,是对个人能力、学习、品德、责
任心、团队协作等综合表现进行量化评价。考核内容为职工践行
企业精神、弘扬企业文化所做出的贡献及日常综合表现。考核对
象主要为非管理人员。
    (四)专项能力贡献考核,是对具有专项特殊能力和专项特
殊贡献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对特殊人才的特殊激励政
策和专项激励政策。特殊人才激励对象包括市场化选聘、契约化
管理的职业经理人及其他人才、企业稀缺且易流失的专业人才、



                                                      -3-
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人才,对各类特殊人才制定专项分配激
励方案。
    专项激励包括公司将探索实施的超额利润分享、任期考核等
专项激励政策,也包括在降本增效、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流程
优化等方面的专项计划项目。专项计划项目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一是项目对企业当期效益和展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二是项目实
施具有创新性和挑战性;三是项目对企业创造的效益或价值高于
项目团队的奖励分成;四是项目验收评价标准和奖励分成规则必
须是事前约定并经过相关决策程序。专项计划项目由下级单位或
个人申报,上级组织审批并跟踪监督、考核激励。
    (五)岗位履职评价考核,是对职工岗位履职情况进行的全
方位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岗位履职情况及履职过程中所表现出的
品德、能力、责任心等。考核对象主要为公司及各子公司经理层
成员及非经理层副职、公司副总师、中层管理人员。
    第九条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根据以上五种考核方法分层级、
分部门、分类别制定具体操作方案。
    第十条 中层管理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同
步进行。


              第五章   责任部门及工作内容


    第十一条 党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组织绩效”中党建工作



                                                      -4-
业绩考核、“个人绩效”中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及外派中层管理人
员综合考核工作,包括组织确定考核指标、核定考核结果、分析
考核结果、提出改进措施等。
    第十二条 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绩效”中总部机关重点
工作业绩的考核工作,包括组织确定总部机关的年度重点工作任
务,核定考核结果、分析考核结果、提出改进措施等。
    第十三条 经管部:牵头负责“组织绩效”中子分公司发展
考核工作,包括确定子分公司年度发展指标,核定考核结果、分
析考核结果、提出改进措施等。
    第十九条 公司其他部室可根据实际对考核对象设置考核方
式、指标及加减分规则,报公司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条 绩效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和责任部门。
          考核对象                  考核内容       责任部门

                                     发展          公司经管部
              子分公司
                                  党建工作业绩   公司党委组织部
 组织绩
   效
                                  重点工作业绩     公司办公室
              总部机关
                                  党建工作业绩   公司党委组织部
           公司经理层成员
                                  经营业绩考核     公司董事会
             (含三总师)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个人绩                             综合考核     公司党委组织部
   效     外派中层管理人员

           各单位其他人员           工作绩效       所在单位




                         第六章   考核结果运用



                                                                  -5-
    第二十一条 “组织绩效”考核等级
    “组织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
格次,优秀格次比例掌握在一定范围内。具体考核结果以年度综
合考核结果为准。
    第二十二条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
    公司经理层成员“个人绩效”考核等级按《安徽恒源煤电股
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暂行)》确定。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个人绩效”年度考核结果一般分为优秀、
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优秀人员比例控制在一定比
例范围内。
    各单位其他人员“个人绩效”考核等级由本单位参照上述规
则自行确定。
    第二十三条 “组织绩效”年度考核结果为较差格次或者连
续两年为一般格次的,进行组织调整。
    第二十四条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聘
任、岗位调整、薪酬升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相关要求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绩效考核管理的第
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绩效考核建设和管理工作。



                                                       -6-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做好绩效考核方法、实施方案的培训
工作。各级管理人员要主动加强绩效管理业务学习,掌握各种绩
效考核工具和方法。
    第二十七条 各单位应广泛宣传,让职工更多的了解绩效考
核的意义和价值,在职工群体中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绩效考核
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授权劳资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