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源煤电: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2023-03-31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工作要求,安徽恒源
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安徽省
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北煤电财务公
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
查阅了皖北煤电财务公司 2022 年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
对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与风险状况进行了评
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成立于 2014 年 4 月 16 日,是经中国
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法定代表人:牛家安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95H3341300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300098005714H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其中: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为 60%,本公司持股 40%。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
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
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
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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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
资,仅限于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各类产品、货币市场基金、证
券投资基金、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银行理财产品、
信托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二、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按照《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实行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贷款审查委
员会。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
人员、业务职能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内部
审计部门、业务部门组成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
清晰的内部控制治理和组织架构。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图
股东会
监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
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
经理层
信贷审查管理委员会
结 信 投 风 计 综
算 贷 资 险 划 合 稽
业 业 管 管 财 管 核
务 务 理 理 务 理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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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指定风险管理部作为合规管理职能
部门,牵头内部合规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落实和检查评估;
稽核审计部履行合规管理监督职能,负责皖北煤电财务公司
合规管理充分性和有效性的审计,及时报告审计中的问题,
并监督整改;各业务部门负责参与制定本部门业务制度和操
作流程,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内部监督检查,
报告合规管理存在的缺陷,并组织落实整改。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将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
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
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
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训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
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目前,皖北煤电财务公
司共有 156 项规章制度,54 个业务流程,制度和流程日趋完
善。
(二)风险评估过程
设有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以制度形式
明确了主要职责和相关权限;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等部门能
够对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各方面进行全面、有
效的监督与评估,并且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有效整改,内部
审计和风险管理等部门每季度都要进行稽核检查和风险排
查并出具有关报告;内审计划和内审报告直接报审计委员会
审议,内审工作的考核评价、内审部门负责人的任免由董事
会负责,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各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
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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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
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
理办法》、《账户管理办法》、《对账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
法,细化了结算、信贷等操作流程,梳理了各项业务的风险
点及风险防范措施,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资金计划管理方面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的资产负债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
划管理、资产负债监测管理办法等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性、
效益性和流动性。
(2)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在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资金安全,不为成
员单位垫款,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
成员单位在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
公司结算平台网上提交指令或通过向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提
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在保证数据安全性的前提下,严
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皖北煤电财务公司通过信
息系统建设实现了业务财务一体化管理,对发生业务可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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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记账,入账及时、准确;为降低风险,皖北煤电财务公
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
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2、信贷业务控制
(1)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制定了《信贷管理办法》、《贷
款业务管理办法》、《信贷合同管理办法》、《信用评级、综合
授信管理办法》、《信贷审批会议规程》、《信贷业务操作流程》
等制度、流程,并根据各类贷款的不同特点制定了人民币流
动资金、固定资产、贴现、承兑等各类具体贷款业务的管理
办法。
(2)建立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办法
为完善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审贷分离制度,明确职责分
工,经董事会批准同意,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制定《信贷
审查委员会工作细则》和《信贷审查会议规程》,根据此办
法审议表决信贷资产的发放。风险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贷款
申请,经信贷委员会牵头审批人和出席当次审批会议三分之
二的审批人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
由信贷业务部准备材料申请进行复议。如无特殊情况,一笔
信贷业务只能复议一次。总经理可以否决信贷委员会审查同
意的贷款申请,但对信贷审查委员会不同意的贷款申请无权
否决。
(3)贷后管理
信贷业务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逾期贷款和展
期贷款等情况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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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按季开展贷后检查。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根据《资产风险分
类管理办法》、《不良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贷款资产
进行风险分类,并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对信贷资产计提贷款损
失准备。
3、投资业务控制
为了加强对投资业务的管理,按照开办投资业务类别和
岗位要求,本着“内控优先,制度先行”的原则,根据国家
有关政策规定及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了
《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等 12 项相关制度,涉及投资决策机
制、各项投资业务风险控制、各项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
流程等。同时皖北煤电财务公司从三个层面构建风险防范体
系:即投资业务经办部门为第一道防线;经理层及下设投资
决策委员会为第二道防线;董事会及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
经理层下设风险管理部为第三道防线。通过不同层面督促风
险防范措施的严格执行,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业务风险。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经评估,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
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的控制资金流转风险;
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在投
资业务上建立了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治理水平与党建
工作不断提高,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止 2022 年底,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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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1058439.36 万元,营业收入 17004.96 万元,净利润
8755.65 万元;吸收存款余额 903374.98 万元,发放贷款余
额(含贴现)357420.00 万元。
(二)管理情况
皖北煤电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
则,严格按照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制度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内控管理。首先通过完善规章
制度、流程,全面提高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夯实风险防
范基础,筑牢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三道防线;同
时规范公司治理和合规建设,培育合规文化素养,为风险管
理和内部控制营造良好内部环境,充分发挥公司治理在内部
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公司整体运行质效。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止 2022
年底,皖北煤电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具体如下:
序号 监管指标 标准值 2022 年 12 月 31 日数据
1 资本充足率 ≥10% 24.95%
2 拆入资金比例(拆入资金余额/ ≤100% 14.27%
资本总额)
3 担保比例(担保余额/资本总 ≤100% 22.43%
额)
4 投资比例((短期证券投资+长 ≤70% 51.72%
期投资)/资本总额)
5 自有固定资产占资本总额比例 ≤20% 0.16%
6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 ≥25% 72.93%
性负债)
四、本公司在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存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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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在皖北
煤电财务公司存款余额 149740.42 万元,办理各类贷款业务
余额 15000 万元。
五、风险评估意见
(一)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金融许可证》。
(二)未发现皖北煤电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
情形。
(三)皖北煤电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营,皖北煤电财务公司
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规定要求。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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