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五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2022-09-03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湖南天心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和 200 万元国有
独享资本公积、沅江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48.20%股权、衡东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39.00%
股权、荆州湘牧种业有限公司 49.00%股权、临湘天心种业有限公司 46.70%股权、
湖南天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郴州市下思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
权、新化县久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衡东鑫邦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股权、湖南天勤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龙山天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
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核,特此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就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
程序完整、合法、有效。
二、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重组提交的相关法律
文件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本公司/本人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及出具的说明、承诺和确认均
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
2、本公司/本人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已向为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
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和文件,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
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
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
等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本人保证已履行了法定的披露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
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公司/本人承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或者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承担个别或连带的赔偿责任。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组履行的法定程序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相
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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