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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五丰: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2022-11-02  

                        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公告编号:2022-089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
                   完成证券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收到
公司股东长沙新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新翔”)提供
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因长
沙新翔解散清算,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457,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3%)已
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长沙新翔各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
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长沙新翔证券非交易过户明细
序
        过出方        过入方         过户数量(股)         股份性质
号

1    长 沙 新 翔 股 袁端淇       716,828              无限售流通股
2    权 投 资 合 伙 邱卫         448,018              无限售流通股
3    企业(有限合 朱志方         448,018              无限售流通股
4    伙)          胡九洲        373,348              无限售流通股
5                  李剑锋        238,943              无限售流通股
6                  朱永胜        238,943              无限售流通股
7                  何军          185,966              无限售流通股
8                  罗雁飞        149,339              无限售流通股
9                  皇佳          97,779               无限售流通股
10                 周森林        89,604               无限售流通股
11                 陈慧          74,670               无限售流通股
                                      1
12                  张源      67,500                   无限售流通股
13                  周庆华    59,736                   无限售流通股
14                  邓小龙    59,736                   无限售流通股
15                  李宇东    59,736                   无限售流通股
16                  马洪      44,801                   无限售流通股
17                  雷宇      44,801                   无限售流通股
18                  何万兵    29,867                   无限售流通股
19                  肖立新    29,867                   无限售流通股
         合   计              3,457,5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证券非交易过户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
与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证券过入方中董事长何军先生,董事朱永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周庆华
先生、肖立新先生、罗雁飞女士及任期内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周森林先生、李剑锋
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同时,证券过入方中董事长何军先生,
董事朱永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周庆华先生、肖立新先生、罗雁飞女士将继续严
格遵守《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上市公司的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已出具的承诺:“本人自本次重组复牌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
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无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前述股份包括本次
交易前持有的股份以及前述期间内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事项而新增的股份)。”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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