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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五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4-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新
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五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新五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新五
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13 号)核准,新五
丰向湖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
司、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2,365,383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
发行价格 6.76 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02,999.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779.5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2,219.4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全部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2-44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1
   本次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原计划用于“湖南新五丰存栏 4.32 万头母猪
场项目”51,076.40 万元及补充流动资金 51,922.60 万元。受部分母猪养殖场出租
方租赁场地建设进度缓慢影响,公司对原项目募集资金进行变更,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拟投入募集    变更后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湖南新五丰存栏 4.32 万头母猪场项目          51,076.40       19,265.69

   2          宁远舜新屠宰冷链物流配送项目                     -        2,925.00

   3        双峰县石牛乡 3600 头原种猪场项目                   -       18,602.72

   4     郴州市苏仙区城北屠宰场搬迁提质扩容项目                -        4,950.00

   5    东安新五丰生物饲料有限公司新建饲料厂项目               -        1,960.00

   6       湖南新五丰存栏 2.04 万头母猪场项目                  -        3,372.99

                      合计                             51,076.40       51,076.40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银行利息及支出银行手续费
净额 321.08 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9,394.04 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为 33,195.04 万元(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 4 月 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1,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
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将上述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31,0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目
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4,500.00 万元(含
24,500.00 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

                                       2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
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
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
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并且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监管的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及内部制度,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
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3
及内部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内部制度。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业务发
展的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良                        谢世求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