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76 证券简称:健民集团 公告编号:2020-44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拟修改《公司 章程》第八条相关内容: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八条:总经理(总裁)为公司的法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 公司本次《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九月九日